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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作家期刊罗汉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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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作家期刊罗汉魂

一个作品写出来了,作者要说的话都说了。为什么要写这个作品,这个作品是怎么写出来的,都在里面。再说,也无非是重复,或者说些题外之言。但是有些读者愿意看作者谈自己的作品的文章,——回想一下,我年轻时也喜欢读这样的文章,为比读评论更有意思,也更实惠,因此,我还是来写一点。   大淖是有那么一个地方的。不过,我敢说,这个地方是由我给它正了名的,去年我回到阔别了四十余年的家乡,见到一位初中时期教过我国文的张老师,他还问我:“你这个淖字是怎样考证出来的?”我们小时做作文、记日记,常常要提到这个地方,而苦于不知道该怎样写。一般都写作“大脑”,我怀疑之久矣。这地方跟人的大脑有什么关系呢?后来到了张家口坝上,才恍然大悟:这个字原来应该这样写!坝上把大大小小的一片水都叫做“淖儿”。这是蒙古话。坝上蒙古人多,很多地名都是蒙古话。后来到内蒙走过不少叫做“淖儿”的地方,越发证实了我的发现。我的家乡话没有儿化字,所以径称之为淖。至于“大”,是状语。“大淖”是一半汉语,一半蒙语,两结合。我为什么念念不忘地要去考证这个字;为什么在知道淖字应该怎么写的时候,心里觉得很高兴呢?是因为我很久以前就想写写大淖这地方的事。如果写成“大脑”,在感情是很不舒服的。——三十多年前我写的一篇小说里提到大淖这个地方,为了躲开这个“脑”字,只好另外改变了一个说法。   我去年回乡,当然要到大淖去看看。我一个人去走了几次。大淖已经几乎完全变样了。一个造纸厂把废水排到这里,淖里是一片铁锈颜色的浊流。我的家人告诉我,我写的那个沙洲现在是一个种鸭场。我对着一片红砖的建筑(我的家乡过去不用红砖,都是青砖),看了一会。不过我走过一些依河而筑的不整齐的矮小房屋,一些才可通人的曲巷,觉得还能看到一些当年的痕迹。甚至某一家门前的空气特别清凉,这感觉,和我四十年前走过时也还是一样。   我的一些写旧日家乡的小说发表后,我的乡人问过我的弟弟:“你大哥是不是从小带一个本本,到处记?——要不他为什么能记得那么清楚呢?”我当然没有一个小本本。我那时才十几岁,根本没有想到过我日后会写小说。便是现在,我也没有记笔记的习惯。我的笔记本上除了随手抄录一些所看杂书的片断材料外,只偶尔记下一两句只有我自己看得懂的话,——一点印象,有时只有一个单独的词。   小时候记得的事是不容易忘记的。   我从小喜欢到处走,东看看,西看看(这一点和我的老师沈从文有点象)。放学回来,一路上有很多东西可看。路过银匠店,我走进去看老银匠在模子上敲打半天,敲出一个用来钉在小孩的虎头帽上的小罗汉。路过画匠店,我歪着脑袋看他们画“家神菩萨”或玻璃油画福禄寿三星。路过竹厂,看竹匠把竹子一头劈成几杈,在火上烤弯,做成一张一张草筢子……多少年来,我还记得从我的家到小学的一路每家店铺、人家的样子。去年回乡,一个亲戚请我喝酒,我还能清清楚楚把他家原来的布店的店堂里的格局描绘出来,背得出白色的屏门上用蓝漆写的一付对子。这使他大为惊奇,连说:“是的是的”。也许是这种东看看西看看的习惯,使我后来成了一个“作家”。   我经常去“看”的地方之一,是大淖。   大淖的景物,大体就是象我所写的那样。居住在大淖附近的人,看了我的小说,都说“写得很象”。当然,我多少把它美化了一点。比如大淖的东边有许多粪缸(巧云家的门外就有一口很大的粪缸),我写它干什么呢?我这样美化一下,我的家乡人是同意的。我并没有有闻必录,是有所选择的。大淖岸上有一块比通常的碾盘还要大得多的扁圆石头,人们说是“星”——陨石,以与故事无关,我也割爱了(去年回乡,这个“星”已经不知搬到哪里去了)。如果写这个星,就必然要生出好些文章。因为它目标很大,引人注目,结果又与人事毫不相干,岂非“冤”了读者一下?  小锡匠那回事是有的。象我这个年龄的人都还记得。我那时还在上小学,听说一个小锡匠因为和一个保安队的兵的“人”要好,被保安队打死了,后来用尿碱救过来了。我跑到出事地点去看,只看见几只尿桶。这地方是平常日子也总有几只尿桶放在那里的,为了集尿,也为了方便行人。我去看了那个“巧云”(我不知道她的真名叫什么),门半掩着,里面很黑,床上坐着一个年轻女人,我没有看清她的模样,只是无端地觉得她很美。过了两天,就看见锡匠们在大街上游行。这些,都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使我很向往。我当时还很小,但我的向往是真实的。我当时还不懂高尚的品质、优美的情操这一套,我有的只是一点向往。这点向往是朦胧的,但也是强烈的。这点向往在我的心里存留了四十多年,终于促使我写了这篇小说。   大淖的东头不大象我所写的一样。真实生活里的巧云的父亲也不是挑夫。挑夫聚居的地方不在大淖而在越塘。越塘就在我家的巷子的尽头。我上小学、初中时每天早晨、傍晚都要经过那里。星期天,去钓鱼。暑假时,挟了一个画夹子去写生。这地方我非常熟。挑夫的生活就象我所写的那样。街里的人对挑夫是看不起的,称之为“挑箩把担”的。便是现在,也还有这个说法。但是我真的从小没有对他们轻视过。   越塘边有一个姓戴的轿夫,得了血丝虫病,——象腿病。抬轿子的得了这种最不该得的病,就算完了,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呢?他的老婆,我每天都看见,原来是个有点邋遢的女人,头发黄黄的,很少梳得整齐的时候,她大概身体不太好,总不大有精神。丈夫得了这种病,她怎么办呢?有一天我看见她,真是焕然一新!她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头发梳着光光的,衣服很整齐,显得很挺拔,很精神。尤其使我惊奇的,是她原来还挺好看。她当了挑夫了!一百五十斤的担子挑起来嚓嚓地走,和别的男女挑夫走在一列,比谁也不弱。   这个女人使我很惊奇。经过四十多年,神使鬼差,终于使我把她的品行性格移到我原来所知甚少的巧云身上(挑夫们因此也就搬了家)。这样,原来比较模糊的巧云的形象就比较充实,比较丰满了。   这样,一篇小说就酝酿成熟了。我的向往和惊奇也就有了着落。至于这篇小说是怎样写出来的,那真是说不清,只能说是神差鬼使,象鲁迅所说“思想中有了鬼似的”。我只是坐在沙发里东想想,西想想,想了几天,一切就比较明确起来了,所需用的语言、节奏也就自然形成了。一篇小说已经有在那里,我只要把它抄出来就行了。但是写出来的契因,还是那点向往和那点惊奇。我以为没有那么一点东西是不行的。   各人的写作习惯不一样。有人是一边写一边想,几经改削,然后成篇。我是想得相当成熟了,一气写成。当然在写的过程中对原来所想的还会有所取舍,如刘彦和所说:“殆乎篇成,半折心始”。也还会写到那里,涌出一些原来没有想到的细节,所谓“神来之笔”,比如我写到:“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之后,忽然写了一句:   “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这是我原来没有想到的。只是写到那里,出于感情的需要,我迫切地要写出这一句(写这一句时,我流了眼泪)。我的老师教我们写作,常说“要贴到人物来写”,很多人不懂他这句话。我的这一个细节也许可以给沈先生的话作一注脚。在写作过程要随时紧紧贴着人物,用自己的心,自己的全部感情。什么时候自己的感情贴不住人物,大概人物也就会“走”了,飘了,不具体了。   几个评论家都说我是一个风俗画作家。我自己原来没有想过。我是很爱看风俗画。十六、七世纪的荷兰画派的画,日本的浮世绘,中国的货郎图、踏歌图……我都爱看。讲风俗的书,《荆楚岁时记》、《东京梦华录》、《一岁货声》……我都爱看。我也爱读竹枝词。我以为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抒情诗。我的小说里有些风俗画成分,是很自然的。但是不能为写风俗而写风俗。作为小说,写风俗是为了写人。有些风俗,与人的关系不大,尽管它本身很美,也不宜多写。比如大淖这地方放过荷灯,那是很美的。纸制的荷花,当中安一段浸了桐油的纸捻,点着了,七月十五的夜晚,放到水里,慢慢地漂着,经久不熄,又凄凉又热闹,看的人疑似离开真实生活而进入一种飘渺的梦境。但是我没有把它写入《记事》,——除非我换一个写法,把巧云和十一子的悲喜和放荷灯结合起来,成为故事不可缺少的部分,象沈先生在《边城》里所写的划龙船一样。这本是不待言的事,但我看了一些青年作家写风俗的小说,往往与人物关系不大,所以在这里说一句。   对这篇小说的结构,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以为前面(不是直接写人物的部分)写得太多,有比例失重之感。另一种意见,以为这篇小说的特点正在其结构,前面写了三节,都是记风土人情,第四节才出现人物。我于此有说焉。我这样写,自己是意识到的。所以一开头着重写环境,是因为“这里的一切和街里不一样”,“这里的人也不一样。他们的生活,他们的风俗,他们的是非标准,伦理道德观念和街里的穿长衣念过‘子曰’的人完全不同”。只有在这样的环境里,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人和事。有个青年作家说:“题目是《大淖记事》,不是《巧云和十一子的故事》,可以这样写。”我倾向同意她的意见。   我的小说的结构并不都是这样的。比如《岁寒三友》,开门见山,上来就写人。我以为短篇小说的结构可以是各式各样的。如果结构都差不多,那也就不成其为结构了。

一张瘦削的脸庞,透露出刚毅与坚强;两道犀利的目光,仿佛能刺破四周沉沉的黑暗;一头不屈的硬发,一根根精神抖擞地直竖着。他,就是鲁迅。  鲁迅先生是中国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教育家、革命家,以及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一生都是坎坷不堪的。开始,他是一名医生,救死扶伤,到了后来他有弃医从文,放下手术刀,拿起手中的笔,用比作武器,用文字做军队,一次又一次对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猛烈的进攻,揭露他们肮脏丑恶的嘴脸。鲁迅先生在一次又一次的批判中,孤身一人走上了为民族、为人民的奋斗之路。这一路上,鲁迅先生一次又一次受尽迫害,尝尽辛酸。自己写的文章屡次被查封,但他依然不放弃,不惧迫害,顽强拼搏。他用满腔热血实践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生追求,他用笔划存漫漫长夜,挑出些许亮色。  鲁迅先生不怕困难,三番五次地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是中国一颗璀璨的明珠,他是进步青年永远的导师。  鲁迅先生关心青年、爱护青年,对青年的关心更是无微不至。他给予那些失落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进步青年鼓励,给予他们父亲般的慈爱,温暖的关怀。他还亲自接待了来访青年500名,亲自给青年回信3500多封,帮助过的青年更是不计其数。  通过这一单元课文的学习,是我们更深地了解了鲁迅。在我心目中,鲁迅先生幽默风趣,平易近人,他关心做过的下一代,在危险与迫害面前毫不退缩,永不屈服的人,是一个不拍困难,忧国忧民,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人爱憎分明的人。  他用自己的文字呼吁人们,幽默中闪烁着睿智与深刻,虚弱的身体中却包含着中国人的骨气和一颗有份深沉的爱国之心。这,就我心目中的鲁迅;这,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之魂。

我心中的鲁迅喜欢鲁迅,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杂文、小说、学术著作,他之所以能在我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记主要在于他的“骨头很硬”,即他的性格和人生观。有人说,鲁迅的灵魂是中国20世纪最痛苦的灵魂。这句话实在是一针见血,突出了鲁迅的形象,也很好地阐释了鲁迅的地位。因为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因为流着“会稽为报仇雪耻之邦,非藏垢纳污之地”绍兴人的血,因为有着数千年来遗传下来的剑的精神,鲁迅用手中的笔担起了拯救中华民族的责任和义务。然而,他在拯救的过程中因为骨头太硬,过于愤世嫉俗、批判过于尖锐,“他不但在五四时期反对传统思想,而且在新文化运动退潮之后,许多新文化人士与权力者妥协,甚至支持权力者的时候,他仍旧坚持维护自由思想的原则,与旧势力进行搏斗,”于是,鲁迅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批判、压制、排斥。他的拯救理念不被接受,在救国这条路上孤独地行进。这是他灵魂痛苦之一。痛苦之二,是因为他对中国的社会状况看得太透彻了。因为了解,所以痛苦。其实,那些在承受痛苦的人往往不是最痛苦的人,而那些看着别人痛苦,并知道他们为什么痛苦但又无法彻底帮那些正承受痛苦的人获得解救的人,他们才是最痛苦的。鲁迅在不断深入挖掘的过程中,对社会的各种现象看得太清楚了,他知道,但他却无能为力,只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的性格让我联想到了天蝎座,具有责任感,具备理解力和忍耐力,好恶分明,不论遭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会设法去克服,自尊心很强,拥有激烈的热情和一颗执着的心。对朋友肝胆相照,对敌人也绝不手软,敢爱敢恨、敢做敢为。我也是具有这种性格的人,所以我能理解鲁迅在某方面的怪异和偏激,我欣赏这种性格,喜欢具有这种性格的鲁迅。现在的社会,越来越缺少具有这种性格的人了,或者说,一直以来这种性格的人就没多过。自我意识的普遍丧失,社会责任感的下降,原因是什么呢?那是因为我们在不断的经历和磨练中把我们自己的个性给磨平了,缺失了自我,只会人云亦云,跟着主流跑,被别人的思想所左右。一个连自己都会迷失的人,怎么可能会树立起正确的社会意识呢!除非和自己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否则,社会责任就是空气,对他而言根本就不存在。鲁迅说文人的使命就在于批判,在于发现新问题,而不是歌颂现实,所以文艺不满现实是正常的。的确,好的东西我们应该赞扬、肯定,但一直执迷于歌功颂德,社会怎么会前进?什么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在看到进步的同时更应该看到它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这样我们才能在不断的纠正中不断进步、不断向理想靠拢。现在的新闻报道,虽然对现实事件的反映已经比较及时、公开了,但有时对反映社会黑暗面的事件却采用回避或窜改的手段,加以隐瞒和控制。我觉得现在的新闻记者缺少的就是鲁迅的批判精神,对于自己的坚持没有坚持到底的勇气,容易被外力所影响和改变。明明是对的,但因为上面的压力而放弃自己的想法,把自己局限在别人的管辖范围内,不敢突破,没勇气突破。鲁迅,一个可以影响我、值得我记住的“英雄”!

我心中的鲁迅伟大——这就是我对鲁迅先生的第一印象。他“俯首甘为孺子牛”日夜为改变民族的命运而忙碌着。身体瘦弱的他却是文学上的巨人。鲁迅先生幽默,且不乏亲切。他憎恨黑暗如魔鬼,而且处处为他人着想,淡化自己。在我看来,他是平凡而伟大的人!鲁迅先生逝世的时候,终年才55岁,却写出了无数经久不衰的书:《阿Q正传》、《狂人日记》、《彷徨》、《坟》等作品广为流传。但被世人所敬仰的鲁迅先生却总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鲁迅先生的房间必定是最“热闹”的时候,他正演奏着“文字交响曲”希望这一首首动听的曲子能唤醒麻木不仁的中国人。鲁迅先生在日本学医时,意识到中国人“中国人的病不在身体上,而是在心理上。”于是他决定拿起笔,通过自己的文章来呼吁所有的中国人,所以有的人说:“鲁迅先生的笔是同黑暗作斗争最厉害的武器。”人们把鲁迅先生誉为“民族魂”,原因是鲁迅先生或者是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他给人民当牛做马,却毫不骄傲,更不曾骑在人民的头上高呼:“啊!我多么的伟大!”所以,群众们把他举得很高,很高。鲁迅先生从不突出自己的地位,卖弄自己的知识。他只是默默地接受人们给他的荣誉和赞赏。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有一分热,发一分光。”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文章永远是中国历史上最璀璨耀眼的光芒。我心中的鲁迅在我开始识字的时候,我所知道姓鲁的只有三个。一个是倒拔垂杨柳的梁山好汉鲁智深,再一个是班门弄斧中说的那个古代有名的能工巧匠鲁班,我还模模糊糊的记得有个叫鲁迅的,我只知道他的文章很难懂。上了六年级学了“鲁迅单元”才觉得他充满了正义感。从此我开始读鲁迅的文章,鲁迅便在我心中树立了高大的形象。它比鲁智深还英勇,比鲁班还聪明,是一个把杂文视为匕首和刀枪,勇于跟反动派作斗争的伟人。在众多的作家群中,鲁迅是突出的一个,也是特殊的一个。与其他举世瞩目的文豪相比,人们不禁要发出疑问:仅仅是写些短小的结构杂文,小说的鲁迅,何以在世界文学史上独树一帜,放出夺目的异彩?是的,鲁迅没有莎士比亚的累累巨著,没有卢梭的长篇自传,也没有雨果那曲折、动人的小说情节。然而他的确是位伟大的作家,因为他首先是位伟大的战士。他生活在一片混沌的世界中,却异常地清醒与敏锐,他不屈地战斗着、抗争着,以思想作剑,寸笔为枪,划存漫漫长夜,挑出些许亮色读鲁迅的作品,实际上是在了解鲁迅的为人。他敢骂,骂苟延喘、阴险狡诈的“落水狗”,骂奴颜卑膝,貌似中庸的伪君子;他敢论,论国民众生的劣根本性,论轰轰烈烈的大革命的悲剧之源;他敢抨击,抨击狂人眼中“吃人”的世界,抨击把孔乙己推上绝路的封建礼教;报敢呐喊,为艰辛而麻木地生活着的闰土,为爱四大权力压迫的祥林嫂。他嫉恶如仇,使那些反动御用的文人们捉襟见肘,心惊肉跳,使病态社会的千疮百孔暴露无遗。他的幽默中闪烁出睿智与深刻,内中包含的是一颗忧愤深沉的爱国之心!这,就是鲁迅。他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他消失了,又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鲁迅先生,让我们发扬鲁迅精神,把病态社会的千疮百孔暴露无遗,人人内心中包含着一颗忧愤深沉的爱国之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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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樱作品全集:1、《笨女孩安琪儿》安琪儿是马小跳门对门的邻居,也是马小跳的同班女同学。她长着塌鼻子、厚嘴唇,同学们都不大喜欢她,马小跳也不怎么喜欢她,可如果有人欺负她,马小跳一定会挺身而出去帮她的。2、《亲爱的笨笨猪》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为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退了想来吃掉兔子的大灰狼。3、《流浪狗和流浪猫》玫瑰度假村是个富人云集的地方,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但有一只流浪狗和一只流浪猫常在这里游荡。高贵的波斯猫爱上了具有骑士风度的流浪猫;漂亮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4、《没有尾巴的狼》本书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在猎人的小木屋里,秃尾巴狼发现了一条美丽的狐狸尾巴,于是狼的身上,就有了一条尾巴,从此不再叫狼,改叫狼狐。5、《丁克舅舅》马小跳有个像谜一样的舅舅,被称为“新新人类”:他四海为家,飘来飘去。他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穿有洞洞的空调裤,每天带着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喜欢玩蹦极的游戏……平时漫不经心的他,有些事情却特别较真,和朋友一起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牌,就算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偿。扩展资料:杨红樱,女,四川成都人。四川省作协副主席,1982年就职于成都某杂志社。18岁开始当小学老师,19岁开始童话创作。199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2010第五届中国作家富豪榜首富。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杨红樱

杨红樱作品全集:《笨女孩安琪儿》、《亲爱的笨笨猪》、《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尾巴的狼》、《丁克舅舅》。1、《笨女孩安琪儿》安琪儿是马小跳门对门的邻居,也是马小跳的同班女同学。她长着塌鼻子、厚嘴唇,同学们都不大喜欢她,马小跳也不怎么喜欢她,可如果有人欺负她,马小跳一定会挺身而出去帮她的。大家都认为安琪儿是个笨女孩,安琪儿自己也觉得自己比较笨,但在做脑筋急转弯考题时,安琪儿却能对答如流。2、《亲爱的笨笨猪》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为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退了想来吃掉兔子的大灰狼;中秋节,他放弃了上街买月饼的机会,帮骡子找到了他的马妈妈和驴爸爸。3、《流浪狗和流浪猫》玫瑰度假村是个富人云集的地方,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但有一只流浪狗和一只流浪猫常在这里游荡。高贵的波斯猫爱上了具有骑士风度的流浪猫;漂亮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4、《没有尾巴的狼》本书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在猎人的小木屋里,秃尾巴狼发现了一条美丽的狐狸尾巴,于是狼的身上,就有了一条尾巴,从此不再叫狼,改叫狼狐。狐狸尾巴给狼出了许多主意,虽然使狼干了一些坏事并且得到了惩罚,但也教狼狐用计战胜了村长一家,与邪恶做了斗争,做了许多好事,帮助淘淘成为了体育小能手,帮助了朋友们。5、《丁克舅舅》马小跳有个像谜一样的舅舅,被称为“新新人类”:他四海为家,飘来飘去。他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穿有洞洞的空调裤,每天带着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喜欢玩蹦极的游戏。扩展资料:杨红樱,女,四川成都人。四川省作协副主席,1982年就职于成都某杂志社,18岁开始当小学老师,19岁开始童话创作,199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2010第五届中国作家富豪榜首富,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杨红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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