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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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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

(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并实施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其年度推进计划,牵头拟订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措施、制订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承担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二)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其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拟订专利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和维权援助工作。(三)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负责有关专利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四)承担规范全市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依法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指导各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专利保护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五)负责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管理各类专利合同。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担保质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利技术进出口事宜。(六)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资源的传播利用。建立专利预警机制。负责专利统计工作。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武汉备份中心协调服务工作。(七)管理专利资助资金。负责重大专利技术的组织实施与服务。指导列入全市有关计划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专利管理工作,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机制。(八)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发布全市年度知识产权状况白皮书及知识产权重大信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组织制订实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计划。(九)组织建立健全全市专利工作体系。依法管理全市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专利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的工作。(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武汉

球场街那里有一个,我高中在那办了一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你需要的那种

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结合我局职责,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开指南如下:(一)公开目录1、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2、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3、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二)公开指南1、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为了规范本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实现行政许可法定化、规范化和公开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武政[2003]85号)和有关规定,对本局受理的专利法律状态认定行政许可项目制定以下实施办法。(1)行政许可受理、决定机关:武汉市知识产权局(2)法律依据:《武汉市专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3)行政许可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专利法律状态认定:申报市级科技、经济计划的项目中含有专利权的;以专利权作价出资或者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海关保护专利权的;设立企业、引进境外技术或者从事境外来料加工涉及专利权的;技术或者产品出口项目中,涉及进口国家或者地区专利权的;商品销售中涉及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的;举办各类技术与产品展览会、展示会、推广会、交易会涉及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的;其他应当认定法律状态的。(4)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专利法律状态认定申请书》;需认定专利的基本情况,如专利号、申请人、专利名称等。(5)行政许可流程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处申报;符合受理条件的由行政执法处将有关内容传真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后,向申请人出具《专利法律状态认定书》(6)行政许可时限: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7)行政许可结果:颁发《专利法律状态认定书》(8)收费标准:不收费(9)注意事项:本局所认定的法律状态有效期至该专利下一年度应依法缴纳年费时止;专利法律状态实时变化影响专利的有效性。2、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作为市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知识产权局愿为包括外贸企业在内的武汉地区各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提供一些实质性的服务工作。(1)专利宣传。在专利宣传培训方面,可以提供宣传培训资料并可派人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讲座或协助组织开展专利培训。(2)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产权制度方面,可以指导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3)专利申请。在专利申请方面,可以对专利申请进行资助,可以组织有经验的专利代理人提供相关专业的专利代理优质服务,对于重大发明专利,可以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加快审查。(4)在专利文献方面。我局下属的武汉?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可以提供专利查新检索、定题检索、建立行业专利数据库、培训专利文献利用工作人员等全方位的服务,该中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以光电子专利信息为主,兼顾其他领域国内外的全部专利文献,目前二期工程全面建成,成为国内一流、集专利检索、专利战略研究及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为一体的专业性咨询服务机构,已使武汉楚天激光、神龙汽车、红桃K、健民药业、高德公司、银泰科技公司等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受益。(5)专利战略。在专利战略方面,我局和华中科技大学联合组建了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可以为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高水平的专利战略,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占领市场竞争制高点,从而获得长足发展。(6)专利行政执法。在专利执法方面,我局具有处理专利纠纷的准司法的职能,可以及时有效的制裁专利侵权行为,等等。总之,我局将会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指导帮助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为各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保护创新,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3、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为了充分发挥专利资助资金的引导功能,使之切实为我市专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本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突出重点的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局专利申请资助工作通知如下:(1)申请办理资助资金的条件资助申请人是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含在本市进行投资,并在本市申请专利的非本市居民);在本年度内提出专利申请并于其后(指当年及以后若干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备核:武汉市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专利证书;缴纳专利申请费的原始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武汉代办处出具);属于职务发明的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属于非职务发明的须提交资助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2) 资助资金发放的标准及资金支付方式资助资金发放的标准:职务发明:发明2000元,实用新型200元,外观设计200元。非职务发明:发明1000元,实用新型100元,外观设计100元。资助资金的支付方式:职务发明由专利申请人开具收据后,以转账支票支付;非职务发明以现金或现金支票的形式支付。(3)申请办理资助资金的时间、地点及对象市知识产权局办理点:办理时间:每月9日(如遇休息日则顺延至最为接近的工作日)办理地点:市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3楼。办理对象:除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武昌地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外的所有专利申请人。市知识产权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理点办理时间:每季度办理一次。办理地点:市知识产权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珞瑜路546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6楼西)办理对象: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武昌地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4)专利资助资金的管理领取专利资助资金的单位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使其在本单位的专利申请、实施、管理和保护中发挥积极作用。各有关单位应于次年1月15日以前将本单位专利资助资金的使用以及开展专利管理工作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报告,本局将根据各单位开展专利申请、实施、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并依据测评情况确定下一年度专利资助资金安排。

(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并实施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其年度推进计划,牵头拟订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措施、制订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承担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二)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其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拟订专利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和维权援助工作。(三)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负责有关专利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四)承担规范全市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依法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指导各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专利保护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五)负责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管理各类专利合同。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担保质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利技术进出口事宜。(六)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资源的传播利用。建立专利预警机制。负责专利统计工作。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武汉备份中心协调服务工作。(七)管理专利资助资金。负责重大专利技术的组织实施与服务。指导列入全市有关计划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专利管理工作,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机制。(八)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发布全市年度知识产权状况白皮书及知识产权重大信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组织制订实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计划。(九)组织建立健全全市专利工作体系。依法管理全市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专利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的工作。(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武汉代办处

专利为什么要交给国家。。。

可以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100088或者面交到代办处北京代办处 电  话:010-82612006传  真:010-82612209网  址:http//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三层邮政编码:10008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账  号:7111710184500000150长春代办处电  话:0431-82760502传  真:0431-82752930邮政编码:130022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吉工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账  号:0109121000000051长沙代办处电  话:0731-88856516 0731-88883939传  真:0731-88944554  邮政编码:410006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楼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麓山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帐  号:610657361111成都代办处电   话:028-85530362咨询电话:028-85580953传  真:028-85578291邮政编码:61004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4楼开户银行:建行成都高新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成都专利代办处 账  号:51001406137050734951福州代办处电  话:0591-83276607传   真:0591-83275607邮政编码:350003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福州代办处账  号:672083626610001广州代办处 电  话:020-87681948(受理)020-37656032(受理),020-87682780(收费) 传  真:020-87683490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7楼邮政编码:51007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帐   号:728957741939贵阳代办处电 话:0851-86865005(综合受理) 0851-86826060(专利缴费)传  真:0851-86826060监督电话:0851-86827209邮政编码:550002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301/B302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账户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账 号:52001453600052521240哈尔滨代办处电 话:0451-0451- 51920501/51920502/51920503/51920506传  真:0451-51920501邮政编码:150028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科技大厦八楼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滨江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哈尔滨代办处账  号:21090120544000125 杭州代办处电  话:0571-85116361传  真:0571-87648811邮政编码: 310012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信诚路572号浙江省科技大市场开户银行:农行杭州市城西支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账  号:020101040025092济南代办处电  话:0531-88198581传  真:0531-88198583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  邮政编码:250014 开户银行:济南工行高新支行科院路分理处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账  号:1602023209014407748昆明代办处电  话:0871-63100572传  真:0871-63100573邮政编码:650051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12楼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北京路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昆明代办处帐  号:2502014029201011428南京代办处受理咨询:025-83279951受理传真:025-83238207收费咨询:025-83279953收费传真:025-83238209综合部咨询:025-83279958综合部传真:025-83238212邮政编码:210008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0楼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鼓楼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账  号:077414291025386 南宁代办处电  话:0771-2613480传  真:0771-2814004邮政编码:530022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5号楼1楼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账  号:6184 5750 5176 上海代办处电  话:受理处021-54046722     收费处021-54046723传  真:021-54046721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办事大厅  邮政编码:200125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襄阳路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代办处账  号:31001555900050002810深圳代办处 电话:0755-26617303 传真:0755-26617304 邮编:518057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学府路深圳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六楼 网址: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高新技术园支行户名: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账号:39020188000058725沈阳代办处电   话:024-86916001传  真:024-86916002邮政编码:110032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沈阳代办处 账  号:302556484667石家庄代办处电   话:0311-81588844 85898098传  真:0311-85692813邮政编码:050021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233号河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办公楼2层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石家庄代办处账  号:0402021529300013406天津代办处电  话:022-23039867(受理咨询);022-23039869(缴费咨询)传  真:022-23039867邮政编码:300384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大厦G座一层开户银行:工行华苑分理处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天津代办处账  号:0302017109300065128乌鲁木齐代办处电  话:0991-8854868传  真:0991-8834868邮政编码:830002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彩楼)B座17F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账  号:3002012229026403275武汉代办处电   话:027-87157520,027-87641839传  真:027-87641836邮政编码:430072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广八路8号 开户银行:工行洪山区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账  号:3202006709000477890西安代办处电   话:029-88315036(受理)     029-88339115(收费)     029-88317129(传真)邮政编码:710075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2楼(科技大市场内)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西安代办处账  号:102010171040 郑州代办处电   话:0371-65977156传  真:0371-65978899 邮政编码:450000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附楼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郑州市政二街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郑州代办处账  号:1702129129249500757重庆代办处电  话:023-67900002 传  真: 023-67900002邮政编码:401121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附2号两江创新创业大厦(麒麟座D)第3层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加州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账  号:3100023309026403711 南昌代办处电  话:0791-6208199传  真:0791-6208108邮政编码:330046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昌代办处帐  号:1502206529300076249银川代办处电 话:0951-6981607传 真:0951-6981617邮政编码:750002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十四层开户银行:宁夏银行科技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银川代办处帐 号:14000141100000479苏州分理处电  话:0512-67061881传  真:0512-67061882邮政编码:215000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开户银行: 建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苏州分理处 账  号:32201988236052512491合肥代办处 联系方式:受理咨询:0551-62999802收费咨询:0551-62999799电子申请咨询:0551-62999925传  真:0551-62999800邮政编码:230002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1区三楼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代办处账  号:341333000018010001393 兰州代办处联系方式:电 话:0931-8732981 咨询电话:0931-8732981收费处电话:0931-4810791传  真:0931-8732933邮政编码:730000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平凉路533号开户银行:兰州银行金汇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兰州代办处账  号: 101492000009218海口代办处 联系方式:电 话:0898-65307591 (受理),收费0898-65393857(收费)传  真:0898-65393857邮政编码:570203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8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海口代办处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盛支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海口代办处账  号: 2201022429200066392 太原代办处联系方式:电话:0351- 8330650传真:0351- 8330651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5层邮政编码:03000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太原代办处账号:0502121629200237670 西宁代办处电话:0971-6310956咨询电话:0971-6310956收费处电话:0971-6310956传  真:0971-6310956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4号科技创新服务大厅4楼邮政编码:810008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西宁代办处账  号: 972900154610919呼和浩特代办处电  话:0471-5203375传  真:0471-5200441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00室邮政编码:010010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账  号:592010100100659929青岛分理处电  话:0532-88728581 传  真:0532-88728580 网  址:http//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人力资源大厦14层 邮政编码:2660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泉岭路支行户  名:青岛市专利代办处账  号:233828837582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2楼 电话:027-65692009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

行政机关。大多数人不是公务员,但是享受公务员待遇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为公务员编制。拓展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主要职责国家知识产权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拟订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3、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4、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制订专利工作计划,审批专项工作规划,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5、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确权判断标准,指定管理确权的机构。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判断标准。制定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6、组织开展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申请文件可直接向专利局递交,也可通过邮局以挂号方式邮寄,申请文件一般不许折叠,应使用能装下A4纸的信封以挂号方式邮寄。但最好的方式是通过邮局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 中国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局地址: (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专利申请文件递交或通过邮局挂号邮寄到:中国专利局专利受理处 专利费用直接递交或通过邮局邮寄到:中国专利局费用管理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北三环蓟门桥东北角)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62093114

国家专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的要求建设设置了政务、服务、互动、政务公示、信息公开、专利申请指南、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成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提供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进行保护知识产权交流的主要平台和阵地。其主要职责有:1、受国务院委托,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方案,并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2、依法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复审、撤消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3、制订全国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定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指导、协调地方、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5、制订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指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指导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6、规划、推动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确认工作,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7、管理国家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专利信息向社会各个领域的传播,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8、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9、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机关公务员

武汉专利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武汉代办处,相当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置在武汉的一个受理窗口,直接归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该代办处可以接收提交的新申请文档和缴纳的部分官费。具体职能你可以去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查询,

有啊,它就在鲁磨路联峰大厦12楼,离光谷蛮近的啊

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结合我局职责,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开指南如下:(一)公开目录1、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2、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3、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二)公开指南1、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为了规范本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实现行政许可法定化、规范化和公开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武政[2003]85号)和有关规定,对本局受理的专利法律状态认定行政许可项目制定以下实施办法。(1)行政许可受理、决定机关:武汉市知识产权局(2)法律依据:《武汉市专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3)行政许可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专利法律状态认定:申报市级科技、经济计划的项目中含有专利权的;以专利权作价出资或者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海关保护专利权的;设立企业、引进境外技术或者从事境外来料加工涉及专利权的;技术或者产品出口项目中,涉及进口国家或者地区专利权的;商品销售中涉及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的;举办各类技术与产品展览会、展示会、推广会、交易会涉及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的;其他应当认定法律状态的。(4)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专利法律状态认定申请书》;需认定专利的基本情况,如专利号、申请人、专利名称等。(5)行政许可流程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处申报;符合受理条件的由行政执法处将有关内容传真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后,向申请人出具《专利法律状态认定书》(6)行政许可时限: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7)行政许可结果:颁发《专利法律状态认定书》(8)收费标准:不收费(9)注意事项:本局所认定的法律状态有效期至该专利下一年度应依法缴纳年费时止;专利法律状态实时变化影响专利的有效性。2、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作为市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知识产权局愿为包括外贸企业在内的武汉地区各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提供一些实质性的服务工作。(1)专利宣传。在专利宣传培训方面,可以提供宣传培训资料并可派人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讲座或协助组织开展专利培训。(2)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产权制度方面,可以指导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3)专利申请。在专利申请方面,可以对专利申请进行资助,可以组织有经验的专利代理人提供相关专业的专利代理优质服务,对于重大发明专利,可以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加快审查。(4)在专利文献方面。我局下属的武汉?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可以提供专利查新检索、定题检索、建立行业专利数据库、培训专利文献利用工作人员等全方位的服务,该中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以光电子专利信息为主,兼顾其他领域国内外的全部专利文献,目前二期工程全面建成,成为国内一流、集专利检索、专利战略研究及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为一体的专业性咨询服务机构,已使武汉楚天激光、神龙汽车、红桃K、健民药业、高德公司、银泰科技公司等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受益。(5)专利战略。在专利战略方面,我局和华中科技大学联合组建了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可以为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高水平的专利战略,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占领市场竞争制高点,从而获得长足发展。(6)专利行政执法。在专利执法方面,我局具有处理专利纠纷的准司法的职能,可以及时有效的制裁专利侵权行为,等等。总之,我局将会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指导帮助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为各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保护创新,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3、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为了充分发挥专利资助资金的引导功能,使之切实为我市专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本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突出重点的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局专利申请资助工作通知如下:(1)申请办理资助资金的条件资助申请人是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含在本市进行投资,并在本市申请专利的非本市居民);在本年度内提出专利申请并于其后(指当年及以后若干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备核:武汉市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专利证书;缴纳专利申请费的原始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武汉代办处出具);属于职务发明的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属于非职务发明的须提交资助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2) 资助资金发放的标准及资金支付方式资助资金发放的标准:职务发明:发明2000元,实用新型200元,外观设计200元。非职务发明:发明1000元,实用新型100元,外观设计100元。资助资金的支付方式:职务发明由专利申请人开具收据后,以转账支票支付;非职务发明以现金或现金支票的形式支付。(3)申请办理资助资金的时间、地点及对象市知识产权局办理点:办理时间:每月9日(如遇休息日则顺延至最为接近的工作日)办理地点:市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3楼。办理对象:除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武昌地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外的所有专利申请人。市知识产权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理点办理时间:每季度办理一次。办理地点:市知识产权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珞瑜路546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6楼西)办理对象: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武昌地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4)专利资助资金的管理领取专利资助资金的单位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使其在本单位的专利申请、实施、管理和保护中发挥积极作用。各有关单位应于次年1月15日以前将本单位专利资助资金的使用以及开展专利管理工作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报告,本局将根据各单位开展专利申请、实施、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并依据测评情况确定下一年度专利资助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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