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首页 期刊发表知识库 问题

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发布时间:

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

共有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通过自主研发原始取得、通过收取转让费转让专利、通过收取专利费实施专利许可。专利权共有人对权利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单独实施或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取得该专利。【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十四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专利共有人行使专利权一般是按照约定行使,约定对权利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或者其他方式共有;若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但是其行使不能破坏专利的整体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四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没有约定的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共有人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的确认方式:按照共有人约定的方式行使。若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进行分配。【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四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法律分析:关于如何行使权利,凡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在文件上签字和盖章,并由全体共有人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权

根据专利法第十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这种转让,不仅中国单位或个人之间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而且中国单位或个人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也可以向外国人转让,但必须报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