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费用 一.申请费 发明:900元 ,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500元 申请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 150元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 50元 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 100元 二.发明实质审查费:2500元 三.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发明:255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205元 四.年费(元) 发明: 1-3年 900元 4-6年1200元 7-9年2000元 10-12年4000元 13-15年6000元 16-20年 800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3年600元 4-5年900元 6-8年1200元 9-10年2000元 五.其他费用: 如著录项目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发明专利维持费等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七十五号公告。 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包括各代办处)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各代办处的收费范围另行规定。 专利费用减缓 受理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受理条件:个人收入过低、事业单位科研经费不足及企业亏损者。 提交文件:写明减缓理由的费用减缓请求书;法人请求费用减缓的,需同时提交由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费用减缓证明。 减缓比例: (1)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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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中小企业往往会觉得专利离自己很遥远,大企业的专属。实际上,任何企业只要有独有的技术都可以尽快申请专利进行保护。尤其是要进行高新企业申请时,专利的布局更是不可忽视的,知识产权就占了30分(总分100分)。此外,专利在融资、上市等其他方面还有大用处。那么,申请一个专利需要多少费用呢?会不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今天,麦汇网就为大家分析一下专利申请的费用问题。在申请专利时,需要向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其他还有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等等。那么如何缴纳这些费用呢?一般是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或是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此外还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局收取的专利费虽然都不算太高,但注意一些减缴规定,也能为企业减少申请的成本。那么,符合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减缴呢?目前,专利局规定了下面这几种情形: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可以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可以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申请主体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可以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2个以上(含)的主体共同申请同一个专利的,所有主体都要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减缴的费用包括: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的年费,复审费。非共有专利时,可减缴收费的85%,自己只缴15%;多主体共同申请专利时,可减缴收费的70%,自己只缴30%。如果企业符合这些规定,可以按照规定流程提交所需资料,这样就能获得不同程度的减免了。在与代办机构的交流中也可以主动提及,或者按照机构的建议进行提交!
一、首笔官费包括:1、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4、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另外,发明专利授权办理登记费255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办理登记费205元。5、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二、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三、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确定。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上述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上述收费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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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费用 一.申请费 发明:900元 ,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500元 申请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 150元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 50元 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 100元 二.发明实质审查费:2500元 三.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发明:255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205元 四.年费(元) 发明: 1-3年 900元 4-6年1200元 7-9年2000元 10-12年4000元 13-15年6000元 16-20年 800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3年600元 4-5年900元 6-8年1200元 9-10年2000元 五.其他费用: 如著录项目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发明专利维持费等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七十五号公告。 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包括各代办处)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各代办处的收费范围另行规定。 专利费用减缓 受理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受理条件:个人收入过低、事业单位科研经费不足及企业亏损者。 提交文件:写明减缓理由的费用减缓请求书;法人请求费用减缓的,需同时提交由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费用减缓证明。 减缓比例: (1)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肯定要交钱的,而且每个项目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你可以具体问一下天眼企服上的代理商。
申请专利是需要收取一定费用的,需要缴纳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等。根据你申请的项目等情况不同收取费用也不一样
专利申请缴纳的费用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等费用,若申请优先权的,还应缴纳优先权要求费。若缴纳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缓缴或者减缴。【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第一百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
1、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4、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另外,发明专利授权办理登记费255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办理登记费205元。5、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费用减缓条件个人申请: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企业申请: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直接申请费用减缓备案。注意事项:如果一件专利的申请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论是个人+个人/个人+企业/企业+企业等等情形,需要所有的共同申请人均符合费用减缓条件,申请的专利才能享受费用减缓。所需材料(1)个人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学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证复印件。(2)企业一般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表(每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法人证书。
减缴条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非减缴条件(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第四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第五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第六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七条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第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缴请求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第九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第十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第十一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减缴专利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参考文章:
专利申请时费用减缓证明应随同专利申请的文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图片一起提交)一起提交。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五、复审费。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第六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第七条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第八条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