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免职、撤职、开除这些词虽然长得像,但其实差别很大。蛋蛋菌搜集了一些法规和新闻,做了一些整理,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准确的地方,欢迎留言指出。免职指依法免去某人所担任的职务,是相对于任职而言。大致分两种情况:一是因职务调动而免职,在任命新的职务之前,先免除其原有职务,这是正常的任命程序需要,除此还因一些非过错性原因,比如退休、任期届满也可启动免职程序。二是因过错被免职。这种情况下的免职区别于撤职,因其暂时不适于继续担任本职而先行免职,接受调查或审查,严格讲不属处分形式之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三)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免职的;(四)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五)辞职或者调出的;(六)非组织选派,个人申请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七)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八)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撤职相对免职,撤职属于惩罚性的撤销职务,分为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两类。公务员因违纪违法或失职渎职等原因均可能被撤职。与免职不同,被行政撤职处分者要降低级别,且工资待遇也要受到影响;撤职处分期间(两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撤职案提出后,其处理程序有两种:一是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由“一府两院”和主任会议直接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二是对于撤职案指控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尚不清楚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暂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而是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后的常委会议根据调查结果报告审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撤职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可以就撤职案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理由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得当发表意见和看法。在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会议上申辩。就撤职案所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等提出反驳意见,为自己申辩和辩护,然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撤职案提请常委会会议采用无记名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相比之下,免职案的处理程序相对简单,一般直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即予表决。降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职级的标准执行。”《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与撤职一样,降级处分的有效期也是两年,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与撤职不同的是,降级有可能只降一级,也有可能连降好几级。对于“断崖式”降级的官员,基本上已没有可能官复原职;而对于降级幅度不大者,依然有恢复原先级别甚至晋升的可能性。辞职根据不同的辞职原因,可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领导干部因严重失误、失职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应当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责令辞职,仍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或提请罢免。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开除最严厉的处分形式。一般分为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开除党籍是最严重的一种党的纪律处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公务员开除公职意味着什么?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被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形式。对于被开除的公职人员,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且永不录用为公务员。例如,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副大队长胡基林因醉酒驾驶被判处刑罚,后被依法开除公职。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则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含义: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被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形式。对于被开除的公职人员,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且永不录用为公务员。例如,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副大队长胡基林因醉酒驾驶被判处刑罚,后被依法开除公职。
回答 你好,开除公职后是没有退休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除公职后,其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自动被冻结作废,恢复公职后才可继续以前的养老金账户。如果是到其他类型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则要自行重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这些情况会被开除公职:1、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2、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等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哥们很可惜,根据国家颁布公务员法,曾被开除公职的不能够在考。。
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被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形式。对于被开除的公职人员,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且永不录用为公务员。如果被开除公职,则此后将永远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撤职和开除是对公务员不当行为的惩戒,是行政处分的一种,处分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被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形式。对于被开除的公职人员,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且永不录用为公务员。例如,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副大队长胡基林因醉酒驾驶被判处刑罚,后被依法开除公职。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别想再当公务员了
公务员免职、撤职、开除这些词虽然长得像,但其实差别很大。蛋蛋菌搜集了一些法规和新闻,做了一些整理,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准确的地方,欢迎留言指出。免职指依法免去某人所担任的职务,是相对于任职而言。大致分两种情况:一是因职务调动而免职,在任命新的职务之前,先免除其原有职务,这是正常的任命程序需要,除此还因一些非过错性原因,比如退休、任期届满也可启动免职程序。二是因过错被免职。这种情况下的免职区别于撤职,因其暂时不适于继续担任本职而先行免职,接受调查或审查,严格讲不属处分形式之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三)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免职的;(四)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五)辞职或者调出的;(六)非组织选派,个人申请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七)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八)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撤职相对免职,撤职属于惩罚性的撤销职务,分为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两类。公务员因违纪违法或失职渎职等原因均可能被撤职。与免职不同,被行政撤职处分者要降低级别,且工资待遇也要受到影响;撤职处分期间(两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撤职案提出后,其处理程序有两种:一是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由“一府两院”和主任会议直接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二是对于撤职案指控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尚不清楚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暂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而是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后的常委会议根据调查结果报告审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撤职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可以就撤职案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理由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得当发表意见和看法。在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会议上申辩。就撤职案所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等提出反驳意见,为自己申辩和辩护,然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撤职案提请常委会会议采用无记名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相比之下,免职案的处理程序相对简单,一般直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即予表决。降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职级的标准执行。”《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与撤职一样,降级处分的有效期也是两年,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与撤职不同的是,降级有可能只降一级,也有可能连降好几级。对于“断崖式”降级的官员,基本上已没有可能官复原职;而对于降级幅度不大者,依然有恢复原先级别甚至晋升的可能性。辞职根据不同的辞职原因,可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领导干部因严重失误、失职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应当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责令辞职,仍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或提请罢免。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开除最严厉的处分形式。一般分为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开除党籍是最严重的一种党的纪律处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王八制度没办法
公务员开除公职意味着什么?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被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形式。对于被开除的公职人员,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且永不录用为公务员。例如,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副大队长胡基林因醉酒驾驶被判处刑罚,后被依法开除公职。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则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含义: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公务员被辞退五年内不能重新录用有相关政策规定。以江苏省政策为例:1、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江苏省政策规定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5、具有良好的品行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公务局-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不能报考公务员的情况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因为这是公务员法规定的
因为这是公务员法规定的
可以考,但是要看你准备报考的地区的规定,像江苏省被辞退公务员5年内不得报考,另外,你的辞退决定放在档案里的,在政审的时候对你很不利
王八制度没办法
公务员被辞退五年内不能重新录用有相关政策规定。以江苏省政策为例:1、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江苏省政策规定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5、具有良好的品行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公务局-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