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职工。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对。入职备案表需要员工确认,作为一个员工入职室的档案材料,这个是不需要员工确认的。当然单位在录制备案表建立的时候,会要求员工填写相关的资料。
对。入职备案表需要员工确认,作为一个员工入职室的档案材料,这个是不需要员工确认的。当然单位在录制备案表建立的时候,会要求员工填写相关的资料。
您好,可以填写取得的相应技术证书、职称等。比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者,可以填写会计等。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为健全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提供了法律规范。但是目前还有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原因既有现行有关试用期的规定不完善的地方,也有用人单位故意违法的因素,还有有关方面对试用期规定存在错误认识,从而导致法律规定没有得到切实执行的因素。比较常见的单位对试用期的错误认识有: 1、规定很长的试用期期限。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单位并不是可以随意决定使用期的具体长短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动辄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他的法定权利,并无违约可言。 3、仅仅订立一份试用期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劳动者就相当于正式员工,因为按照上海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要解聘劳动者,则应按照程序给出正式的解聘理由,劳动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如果是续订劳动合同不得规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约定是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而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2008年上海市最低工资为960元)。 5、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劳动者有权主张自己的应得利益。 6、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按照上海市劳工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很少有单位可以做到第二点,因为许多用人单位公布的招聘条件比较简单,但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求却越来越严格。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一般都可以胜诉。
办理流程: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扩展资料:办理材料1、录用材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或《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或《外来人员就业备案信息》(已办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无需提供),或《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复印件。2、身份证件:新建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另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申办表格根据不同情形,需分别填写以下表式:1、新建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职工专用)》2、已建立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汇总填写专用)》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员工初次办理社保只需向用人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女性员工要另外提供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
这个问题需要和单位协商,或者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者电话12333咨询人工的。
如果你们公司没有办理网上申报业务,那就先办理网上业务申请需要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然后去社保局填写申请表,最好带着公章,方便如果公司原本就有参加社保的人员,就直接申请开通,开通以后在网上办理业务增员,需要先将个人信息输入到系统中(即网上业务办理中的个人信息增加),然后点击增员,选择增加原因新参统,提交,一两天后查看提交信息,如有错误,系统会给予提示增员成功后,要向社保局提供增员人员的个人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个人所在页面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要新参统的人员提供)注:个人信息登记表在系统中可以打印;新参统人员指第一次办理社保的人员以上操作根据当地具体要求而定,本人提供的是北京市办理的手续,仅供参考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录用人员登记表》每人一份企业法人必须参保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银行账号证明缴费单位的成立批准文件4:到市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备案《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一式二份,超过5人以上,使用档案录用软件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5。准备资料:《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预约电话:)准备资料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三步,并黏贴照片劳动局购买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要与实际办理社保时间一致《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2,若多页要盖骑缝章)第四步: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登记。准备资料:1新成立单位首次办理社保的程序第一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每人一份)电子档的《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人员顺序要与社保花名册顺序一致《录用人员登记表》每人一份,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材料1。第二步:到所属地税开户,不可复印。可提前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自行编制的劳动合同。(超50人需提前预约,预约时间为每月1-20号
一、你的问题较多,不太好回答。二、再说,各地情况也有差异。三、最好的办法,咨询当地社保电话12333。
回答 新员工参保办理程序 首次参保: 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 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续保: 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批量续保(10人以上),还需提供续保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即Excel表,由单位自行制作)。 个体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本人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其原参保代理点办理缴费核减手续。然后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续保。 新员工参保所需材料 1、录用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失业职工提供《失业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原件; 3、《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失业职工一式三份); 4、《录用人员登记表》一份; 5、劳动合同书; 6、《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电子档; 7、一寸照片一张。 更多13条
用人单位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是指单位人员名单在劳动局的备案,劳动年检的时候要求单位备案的,上面有你的名字。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填写方法给单位提供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劳动手册,如果是外地的员工,还要给户口本复印件、还有和临时的住宿证明,拿给劳动局作备案。
带好需要录用人员的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你单位的公章,然后去窗口办理一下录用登记,到窗口他会给你表格填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