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个人专利转让得到的收入也算个人所得,也得交个人所得税,具体这个税率得按照税法要求的走。
个人转让专利,需要交税。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照“转让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
个人专利转让,根据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专利,需要交税。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照“转让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
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收增值税。甲技术开发咨询公司向我国境内乙企业转让一项专利,取得技术转让收入240万元,技术咨询收入60万元,已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另转让与专利技术配备使用的设备一台并收取技术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设备含税价为50万元,技术服务费含税价为20万元。该企业应交增值税就是: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证增值税,但是转让的设备以及因转让设备提供的服务不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需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该企业的销项税额=50/(1+17%)×17%+20/(1+6%)×6%=40万元。扩展资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全部免征增值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与营业税及“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同,对于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并不都是全部减免。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汇总 A公司于2014年3月用该公司自有的染料产品与一家企业交换了一项尚未经权威部门认定的非专利技术。A公司产品成本53万元,市场不含税价100万元,取得技术转让普通发票117万元。A公司会计处理为:借:无形资产70万元;贷:库存商品53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万元,当期申报了增值税。2014年7月,因客户需求,A公司准备转让该项技术,预计可以取得收入140万元(含税)。对于此笔业务,A公司该如何缴税? 换出产品应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A公司用产品换技术,换出产品应作为收入处理,既要缴纳增值税,又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A公司作账时,已申报了增值税,但尚未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少计了产品视同销售的利润:100-53=47(万元),涉及的企业所得税47×25%=75(万元),应补充申报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 “营改增”转让技术应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文件所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技术转让服务”进行了解释:“技术转让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类别,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公司转让技术在“营改增”范围内,应该缴纳增值税。 技术转让税收有优惠 财税〔2013〕10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A公司公司转让的是非专利技术,由于未经权威部门认定,因而技术转让业务不符合免征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条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技术转让应确认的收入:1400000÷(1+6%)=72(元),应缴增值税:72×6%=28(元);技术转让成本为117万元,转让技术所得:收入72-成本1170000=72(元),应缴企业所得税:72×25%=68(元)。应缴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合计为28+68=96(元)。 如果A公司在转让之前进行合理地税收筹划,按照政策要求,持转让技术合同到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办理技术认定,并持有关认定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即可享受免征技术转让业务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这样就能为企业带来96元的节税效应。
专利转让税费是专利转让的税费: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2、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专利转让可分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专利所有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申请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所有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在专利转让中,专利申请权人或专利权人为转让方,获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为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通过转让合同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当事人,即成为新的专利申请权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行使自身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专利是通过寻找企业或者寻找一些创业报纸,专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进行转让,引导投资人购买专利,如颇具好评的三方合作模式。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