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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如何证明劳动法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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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如何证明劳动法哪一条

回答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依据你的问题我觉得用人单位作为实施劳动用工管理的主体,应当依法建立员工招聘录用条件、岗位职责描述、考核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一方面,公司的招聘广告中未将业绩考核合格作为明确的录用条件,另一方面公司也未能提供包括岗位说明书、考核标准及考核过程记录等在内的规章制度。如果该公司不能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你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缺乏制度依据,违反法律规定,应予撤销。 公司的HR在日常管理中应当做好招聘录用条件、岗位职责描述、考核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树立较强的证据意识。如对于规章制度向劳动者的公示,就应当通过采用书面形式,让员工签字确认等方式来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如果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决定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并送达劳动者。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提问 1、工作态度不积极 2、业务能力不足且培训方面也没有给到较大帮助 综合而言,整体经3个月的试用期考察你是不匹配我们终端零售经理岗位的 但是我都是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工作计划及安排, 主要是我都是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工作计划及安排,就很莫名其妙就说被辞退了,我1月13号在OA申请转正,Hr都通过了,湖面他跟我说是我领导不同意不给同意转正,我这里有图片你可以看一下。 回答 看到了 提问 那你看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去处理 回答 你被辞退可以向你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提问 上级领导就说我上班在代理商公司睡觉,那天我确实休息了一会,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现在她们就纠结这个事情不放 回答 哦 更多13条 

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分析:一、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二、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三、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四、用人单位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法律分析:证明劳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方法是:录用条件要尽量变得可以衡量。应当在录用条件中列明具体的量化要求。要注意告知问题。用人单位最好能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公示并要求其签收,告知劳动者岗位职责、具体要求等。此外,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时,也可进行有关录用条件等内容的培训并要求员工培训签到,将录用条件写入员工守则并要求员工签收。应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考核是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核心所在,考核结果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而解除合同的证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举证不能,则劳动者可要求仲裁部门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应当有证据证明,并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项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行使这一权利,应注意两个方面: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应事先知会劳动者或者进行公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据。 二、必须实在试用期内 解除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合同,必须是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回答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依据你的问题我觉得用人单位作为实施劳动用工管理的主体,应当依法建立员工招聘录用条件、岗位职责描述、考核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一方面,公司的招聘广告中未将业绩考核合格作为明确的录用条件,另一方面公司也未能提供包括岗位说明书、考核标准及考核过程记录等在内的规章制度。如果该公司不能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你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缺乏制度依据,违反法律规定,应予撤销。 公司的HR在日常管理中应当做好招聘录用条件、岗位职责描述、考核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树立较强的证据意识。如对于规章制度向劳动者的公示,就应当通过采用书面形式,让员工签字确认等方式来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如果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决定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并送达劳动者。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提问 1、工作态度不积极 2、业务能力不足且培训方面也没有给到较大帮助 综合而言,整体经3个月的试用期考察你是不匹配我们终端零售经理岗位的 但是我都是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工作计划及安排, 主要是我都是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工作计划及安排,就很莫名其妙就说被辞退了,我1月13号在OA申请转正,Hr都通过了,湖面他跟我说是我领导不同意不给同意转正,我这里有图片你可以看一下。 回答 看到了 提问 那你看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去处理 回答 你被辞退可以向你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提问 上级领导就说我上班在代理商公司睡觉,那天我确实休息了一会,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现在她们就纠结这个事情不放 回答 哦 更多13条 

试用期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是可以辞退的,因为试用期间就是公司考察员工,员工考察公司的一个阶段,如果这个时候缘故不符合规定的话,就可以辞退。

可以的,有不少员工在试用期的时候因为能力不符合要求就被辞退了。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对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态度。还有能否很好的胜任工作?跟同事之间的相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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