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权利:1、独占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权利方法。2、许可权。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权利。3、转让权。可以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给其他人。4、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放弃其专利的权利。可以提交放弃专利权的书面申请,或不交年费放弃专利权。6、请求保护专利权的权利。当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保护,排除侵害、赔偿损失。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独占的实施权。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专利权人自己享有实施该专利的特权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实施其专利。2、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专利许可合同的形式有普通的许可合同、独占的许可合同、排他的许可合同三种,通过不同的合同形式,专利权人可以不同程度地对被许可人进行合理控制。普通的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可以自己并许可多人实施其专利占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从而排斥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实施该专利他的实施许可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有权实施该专利。3、转让权。专利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之间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的,还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专利权只能作为一个整体转让。专利权转让与实施许可不同,后者移转的是专利的使用权,前者移转的是专利的所有权,出让人丧失专利所有权,受让人称为新的专利权人。4、标示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法律分析:独占实施权、转让权、许可实施权、标记权、请求保护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第十六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权有如下作用:能够更强力的保护专利保护,能够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专利权人的权利有:独占实施、许可实施、转让、申请保护等权利。【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独占的实施权。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专利权人自己享有实施该专利的特权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实施其专利。2、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专利许可合同的形式有普通的许可合同、独占的许可合同、排他的许可合同三种,通过不同的合同形式,专利权人可以不同程度地对被许可人进行合理控制。普通的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可以自己并许可多人实施其专利占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从而排斥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实施该专利他的实施许可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有权实施该专利。3、转让权。专利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之间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的,还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专利权只能作为一个整体转让。专利权转让与实施许可不同,后者移转的是专利的使用权,前者移转的是专利的所有权,出让人丧失专利所有权,受让人称为新的专利权人。4、标示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专利权人有申请保护权、禁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实施权、转让权、标记权、署名权等基本权利。并且对于专利权人依法行使许可使用权、转让权的,应当同被许可人或受让人订立书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第十四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