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专利的名称;2、发明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3、完成本发明的目的;4、达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 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7、本发明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与说明书连续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法律分析: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专利复审要交如下材料:复审请求书、证据材料、身份证明材料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若需要修改材料的,还应当在限定期限内予以补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复审请求人并说明理由。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第六十一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1、发明专利的名称;2、发明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3、完成本发明的目的;4、达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 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7、本发明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与说明书连续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