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待遇很优厚,比例为三比一吧
据本人所知,湖北中心的工资是按北京的标准发的。
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待遇只能说一般般,在郑州、武汉和成都还可以。北京、广州、苏州、天津性价比太低,处于中等水平吧。而且要的都是985和211硕士,说实话这个学历出来待遇都和这个差不多,但不会像专利审查这样加班多,形式主义多,官僚主义多。建议看看知乎上的一个话题。湖北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机械领域加班情况和工作压力如何啊
一个月才4000,而且没有编制,是签合同的,年年考核,和企业一样不稳定,而且点名只要研究生,研究生去那里还不如工作了几年的本科生呢
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 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 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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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局为知识产权局下负责专利事务的部门,官方网站为:专利相关信息可以登录知识产权局官网的专利检索平台查询,网址为:
实用新型专利 (1)条 序号 申请号 专利名称 1 7 复合人造水晶石型材
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我2015年大学本科毕业,向学校提交了毕业设计作品和论文。没想到的是,今年我发现学校的老师在2017年剽窃了我的学术成果,并且申报了三项专利。”日前,湖北科技学院2015届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毕业生孟玉朋向澎湃新闻表示。 这三项专利的第一、第二申报发明人分别是湖北科技学院医学部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副教授叶华山以及该学院院长郑敏。11月9日,湖北科技学院认定叶华山存在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对叶华山暂缓2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并取消其3年内研究生导师的申报资格。 孟玉朋对该处理结果不满,他认为也应该追究专利第二申报发明人郑敏的责任。对此,郑敏向澎湃新闻回应表示,她从专利申请到获批再到批下来的全部过程,并不知情,也是受害者。 双方各执一词,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湖北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学校已有统一的处理结果,以上报的文件为准。” 校方认定涉事教师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事件还要追溯到2015年,据孟玉朋陈述,当年临近毕业期,他在一家企业实习,设计了一款血糖无创检测仪。同年5月,他带着毕业设计作品和论文《基于ATR-FTIR光谱的人体血糖远程无创检测系统设计》,参加湖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直至今年,他所创办的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自己才意外发现研究成果被他人剽窃用来申报了3个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官网显示,专利的申请时间是2017年9月6日,申请(专利权)人为湖北科技学院,发明人为:叶华山、郑敏、叶思文、夏培。 而前两位“发明人”正是母校的老师。叶华山现为湖北科技学院医学部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副教授,郑敏则为该学院的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