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其处理事情的性质划分 可以分为公务类应用文和私务类应用文。 公务类应用文是指为处理国家和集体的事务而写作和使用的应用文,即通常所说的公文。 私务类应用文是指为处理个人的事务而写作和使用的应用文,即通常所说的个人日常应用文书。 二、按表达方式划分 有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 记叙文是以记叙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应用文;说明文是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应用文;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应用文。 三、按使用领域划分 (一)行政类应用文行政类应用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和日常行政公文。 1、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十三类十三种公文。国家机关公文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处理事务的文件,主要用来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指导工作,提出要求,答复问题,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传递信息。公文制作比较严格,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写作和使用时,要根据国家最新的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区分每类公文文种的行文要求和使用范围,确定适用的文种形式,确保其使用效率。 2、日常行政机关公文 指上述国家法定的行政机关公文以外的一些事务文件。是指简报、计划、总结、调查报告、规章制度,介绍信、证明信等用来处理单位内部日常事务,与具体部门进行工作联系的应用文。它们的行文格式不像公文那样严格,制作也比较自由。日常事务公文不具有法定的权威,一般不单独行文,如有必要,需另行备文,按法定公文处理,否则只作为参考材料。有些日常事务公文还可在报刊上发表。 (二)专业工作应用文 是指在一定专业机关或专门的业务活动领域内,因特殊需要而专门形成和使用的应用文。由于分工不同,社会各行各业经管的事务有很大的差异。这样,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便逐渐形成了一些与其专业相适应的应用文,称为专业工作应用文。专业应用文除了要遵守应用文的一般规则外,还有很强的专业特点,外行人是不能写好的,如财经部门常用的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市场调查报告、市场预测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贸函电、经济合同等;司法部门常用的起诉书、判决书、证词、辩护词、立案报告、破案报告;文教部门常用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教学管理条例;医务工作常用的病历、处方、护理日志、诊断证明书、死亡报告;外事工作常用的照会、声明、国书、意向书、备忘录、国际公约、联合公报等等。
按照应用文的使用范围和内容性质来划分,应用文的种类有:(一)公务文书公务文书又可以分为行政公文和事务文书。1.行政公文: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所规定的文种。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十三种。2.事务文书: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述职报告、竞聘报告、规章制度、会议记录、会议讲话稿、开幕词、闭幕词、简报等。(二)行业专用文书行业文书指的是专业性较强的文书。主要有:1.财经文书:如市场调查报告、市场预测报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计报告、经济、招标书、投标书等。2.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判决书、公证书等。3.科技文书:如科技论文,科技报告、毕业设计报告、实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4.传播文书:如消息、通讯、特写、广告等。行业专业文书还有外交、军事方面等专业文书,但由于使用很专一,从略。(三)日常应用文书
文书 指公文、书信、契约等。例如:手把文书口称敕。——唐· 白居易《卖炭翁》/文书下行直省。——清· 方苞《狱中杂记》 从事公文、书信工作的人员 文字书籍 行政学上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为处理事务、交流信息而使用的各种载体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记录材料。又称文件。它是人们社会交往的工具,也是 档案 的前身。司法文书是指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诉状等。司法文书的种类很多,按参与诉讼活动的不同职能的机关分:侦查机关,主要有控告、检举书,控告、检举笔录,自首书,讯问、勘验、检查、搜查笔录,立案报告,案件侦查终结报告,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通缉令等;检察机关,主要有起诉(免于起诉)决定,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起诉书,抗诉书,补充侦查意见书等;审判机关,主要有诉状,开庭通知书,案件审理终结报告,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审判庭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宣判笔录,刑事判决布告等;在公证机关形成的有证明书、委托证明书等公证书。司法文书作为书面依据和凭证,代表国家意志,适用法律,惩罚罪犯,保护公民,调整国家、集体(团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障社会秩序。各类定义控告、检举书:控告人、检举人提出的控告、检举事实的书面材料。控告、检举笔录:控告人、检举人以口头方式提出控告、检举事实,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所作的笔录。自首书:犯罪人对自己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自首时写出的书面材料。讯问笔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讯问被告时,对于被告人陈述的有罪和犯罪情况或者无罪的辩解等所作的笔录。勘验、检查笔录:侦查人员、法医师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后,对有关情况写成的笔录。搜查笔录:侦查人员为搜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对被害人和可能隐藏罪犯和犯罪证据的人身、物品、住处等进行搜查后,对有关情况写成的笔录。立案报告:根据控告、检举、自首材料或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的犯罪案件,经初步审查和侦查,确认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写出的报告,用以确定案件的成立和指导侦查工作。案件侦查终结报告:侦查机关经过侦查、预审,已经破案,确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和充分,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写出的上报材料,简称破案报告。它反映案件的全部侦查活动情况与侦查结果,以作为起诉的依据。提请批准逮捕书:侦查机关写出的逮捕人犯的书面请求,送检察机关审批。起诉(免于起诉)意见书:侦查机关对于立案的案件,经侦查、预审终结,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提出的应追究(或因某种原因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案卷和证据材料一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证:侦查机关执行逮捕人犯时所出示的证件。拘留证:侦查机关依法拘留人犯时所出示的证件。搜查证:侦查人员执行搜查任务时向被搜查人出示的证件。通缉令:侦查机关为追捕在逃的被告人归案而发出的命令,用以取得各机关和广大群众的协助。起诉(免于起诉)决定: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和充分,应依法追究(或因某种原因不追究)刑事责任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用于发给侦查机关、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和被害人。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检察机关审查侦查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作出的决定,用于发送侦查机关。起诉书:检察机关根据起诉决定向审判机关提出的公诉,又叫公诉书。在开庭审判时由公诉人在审判庭上宣读。其副本在开庭前送给被告人。抗诉书:地方检察机关认为本级审判机关的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审判机关提出重新审理的书面请求。补充侦查意见书: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人犯的案卷材料,经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或主要犯罪事实不清时,作出的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诉状:被害人或监护人就某一事件,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审判机关提出起诉的书面材料,又叫自诉状。开庭通知书:审判机关于开庭审理案件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预告检察机关、辩护人、证人等的书面通知。案件审理终结报告:审判人员将案情及处理意见提请上级审批时写出的书面报告,简称审结报告或结案报告。调解书:审判机关对于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民事纠纷案件所作出的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书。判决书:审判机关对于审理终结的案件,向诉讼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其内容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确定被告有无犯罪、犯何种罪,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刑罚等。判决书用于当庭宣告,并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裁定书:审判机关在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如:对于缺乏罪证和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经向自诉人说服撤回自诉而自诉人不接受时,审判机关则可用裁定书予以裁定驳回,将裁定书发给当事人;进行二审的审判机关,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或抗诉案件,经审理后认为原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正确、量刑适当时,可用裁定书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审判庭笔录:书记员对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所作的笔录。它是记录审判工作和制作判决书的重要依据,又是二审审判机关审查原审全部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终结,退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时所作的笔录。宣判笔录:审判机关在宣告判决时所制作的笔录。执行通知书:审判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制作的文书,送达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事判决布告:审判机关将刑事判决的罪犯、有关犯罪事实和处理情况,告知有关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公开张贴的文告。公证书:公证组织接受当事人申请公证,依法对其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确认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证明书。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非诉讼性质的书面证明,如用于:证明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收养等法律行为,证明结婚、离婚、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失踪、亲属关系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谢谢阅读!
首先你了解科技论文的分类,要明确你所写的论文属于那类 然后科技论文应该具有科学性、首创性、逻辑性和有效性 反之这样你就能区分科技论文和毕业论文的区别了麻烦采纳,谢谢!
文书 指公文、书信、契约等。例如:手把文书口称敕。——唐· 白居易《卖炭翁》/文书下行直省。——清· 方苞《狱中杂记》 从事公文、书信工作的人员 文字书籍 行政学上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为处理事务、交流信息而使用的各种载体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记录材料。又称文件。它是人们社会交往的工具,也是 档案 的前身。司法文书是指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诉状等。司法文书的种类很多,按参与诉讼活动的不同职能的机关分:侦查机关,主要有控告、检举书,控告、检举笔录,自首书,讯问、勘验、检查、搜查笔录,立案报告,案件侦查终结报告,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通缉令等;检察机关,主要有起诉(免于起诉)决定,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起诉书,抗诉书,补充侦查意见书等;审判机关,主要有诉状,开庭通知书,案件审理终结报告,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审判庭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宣判笔录,刑事判决布告等;在公证机关形成的有证明书、委托证明书等公证书。司法文书作为书面依据和凭证,代表国家意志,适用法律,惩罚罪犯,保护公民,调整国家、集体(团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障社会秩序。各类定义控告、检举书:控告人、检举人提出的控告、检举事实的书面材料。控告、检举笔录:控告人、检举人以口头方式提出控告、检举事实,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所作的笔录。自首书:犯罪人对自己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自首时写出的书面材料。讯问笔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讯问被告时,对于被告人陈述的有罪和犯罪情况或者无罪的辩解等所作的笔录。勘验、检查笔录:侦查人员、法医师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后,对有关情况写成的笔录。搜查笔录:侦查人员为搜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对被害人和可能隐藏罪犯和犯罪证据的人身、物品、住处等进行搜查后,对有关情况写成的笔录。立案报告:根据控告、检举、自首材料或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的犯罪案件,经初步审查和侦查,确认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写出的报告,用以确定案件的成立和指导侦查工作。案件侦查终结报告:侦查机关经过侦查、预审,已经破案,确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和充分,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写出的上报材料,简称破案报告。它反映案件的全部侦查活动情况与侦查结果,以作为起诉的依据。提请批准逮捕书:侦查机关写出的逮捕人犯的书面请求,送检察机关审批。起诉(免于起诉)意见书:侦查机关对于立案的案件,经侦查、预审终结,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提出的应追究(或因某种原因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案卷和证据材料一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证:侦查机关执行逮捕人犯时所出示的证件。拘留证:侦查机关依法拘留人犯时所出示的证件。搜查证:侦查人员执行搜查任务时向被搜查人出示的证件。通缉令:侦查机关为追捕在逃的被告人归案而发出的命令,用以取得各机关和广大群众的协助。起诉(免于起诉)决定: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和充分,应依法追究(或因某种原因不追究)刑事责任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用于发给侦查机关、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和被害人。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检察机关审查侦查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作出的决定,用于发送侦查机关。起诉书:检察机关根据起诉决定向审判机关提出的公诉,又叫公诉书。在开庭审判时由公诉人在审判庭上宣读。其副本在开庭前送给被告人。抗诉书:地方检察机关认为本级审判机关的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审判机关提出重新审理的书面请求。补充侦查意见书: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人犯的案卷材料,经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或主要犯罪事实不清时,作出的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诉状:被害人或监护人就某一事件,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审判机关提出起诉的书面材料,又叫自诉状。开庭通知书:审判机关于开庭审理案件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预告检察机关、辩护人、证人等的书面通知。案件审理终结报告:审判人员将案情及处理意见提请上级审批时写出的书面报告,简称审结报告或结案报告。调解书:审判机关对于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民事纠纷案件所作出的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书。判决书:审判机关对于审理终结的案件,向诉讼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其内容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确定被告有无犯罪、犯何种罪,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刑罚等。判决书用于当庭宣告,并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裁定书:审判机关在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如:对于缺乏罪证和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经向自诉人说服撤回自诉而自诉人不接受时,审判机关则可用裁定书予以裁定驳回,将裁定书发给当事人;进行二审的审判机关,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或抗诉案件,经审理后认为原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正确、量刑适当时,可用裁定书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审判庭笔录:书记员对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所作的笔录。它是记录审判工作和制作判决书的重要依据,又是二审审判机关审查原审全部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终结,退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时所作的笔录。宣判笔录:审判机关在宣告判决时所制作的笔录。执行通知书:审判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制作的文书,送达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事判决布告:审判机关将刑事判决的罪犯、有关犯罪事实和处理情况,告知有关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公开张贴的文告。公证书:公证组织接受当事人申请公证,依法对其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确认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证明书。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非诉讼性质的书面证明,如用于:证明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收养等法律行为,证明结婚、离婚、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失踪、亲属关系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谢谢阅读!
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总称为论文。论文一般由 题名、 作者、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 附录)可有可无。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内容提要是 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1、先确立一个论点。全文围绕这一论点展开论证。对“开卷有益”这种说法,既不能全盘否定,写驳论文;也不宜全盘肯定,写成立论文。因为这种说法既有它正确的一面。又有它不够全面的地方,所以对这个看法要采取“一分为二”的方法进行分析,肯定其有益的一面,否定其有害的一面,从中总结出正确的论点来。只有这样才能对这一说法作出合乎事实的评价,最终达到以理服人的目的。2、运用“一分为二”的方法进行分析,要防止出这样一个毛病:自相矛盾。一会儿说开卷有益,一会儿说开卷有害,令人不知所云。为了避免这种现象,文章中还要将二者的联系点明,才算把道理真正说透。3、从论证方法看,如果所读的书是坏书,则开卷未必有益,这里可以采取例证法,并辅之以引证法和喻证法,用前几年社会上黄书泛滥成灾毒害青少年作为事实论据,用名人名言作为理论论据,充分论证黄书的害处和读好书的益处。在此基础上,再把这两者辩正地统一起来。说明我们中学生既要多读书,又要慎重地加以选择、读好书。这样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论证,就将问题说得比较全面而深刻,文章也就具有了不可辩驳的逻辑力量。
不一样,区别如下:一、指代不同1、毕业设计:是指工、农、林科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毕业前夕总结性的独立作业。2、毕业论文:是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二、内容不同1、毕业设计: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就选定的课题进行工程设计和研究,包括设计、计算、绘图、工艺技术、经济论证以及合理化建议等,最后提交一份报告。应尽量选与生产、科学研究任务结合的现实题目,亦可做假拟的题目。学生只有在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课程设计与实习,经考试、考查及格后始可进行。是评定毕业成绩的重要依据,学生通过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及格才能毕业。2、毕业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
毕业设计其实也就是论文设计的一种,只不过他的要求比较特殊,需要进行答辩,通过了之后才能得到毕业证。
毕业论文,泛指专科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毕业论文等,即需要在学业完成前写作并提交的论文,是教学或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生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的过程,是本科生必不可少的教学阶段,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它有着任何课堂教学或教学实习所不可替代的功能,因而在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过程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每个学校表达可能不一样,我是这么理解的:对本科来说,一般文科都叫的毕业论文,而理工科都是说的毕业设计,而你后面说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我认为是官方表示的时候写的,为了表示针对不同的学科的名称,如果是理工科则为毕业设计,不知道这个回答是否正确!交流学习哈
内容是不同的。具体区别1、毕业设计: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就选定的课题进行工程设计和研究,包括设计、计算、绘图、工艺技术、经济论证以及合理化建议等,最后提交一份报告。应尽量选与生产、科学研究任务结合的现实题目,亦可做假拟的题目。学生只有在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课程设计与实习,经考试、考查及格后始可进行。是评定毕业成绩的重要依据,学生通过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及格才能毕业。2、毕业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科研项目不包括毕业论文。按照研究的深度可分为描述性课题、因果性课题和预测性课题。(1)描述性课题是指对社会现象的真实情况进行具体详细地描述,这是最基本的课题,难度小,层次低。(2)因果性课题指揭示两种或两种以上社会现象之间因果关系,主要回答"为什么"、"怎么办",层次较高,难度较大。(3)预测性课题指在弄清了社会现象的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对事物未来发展趋势和状况进行预测,研究层次最高,对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都有着重要意义。
论文重在传播、记录的研究成果,重在内容的教育作用和形式的工具作用,文献重在记录、保存研究成果,重在内容的历史价值和形式的取证作用。论文可以作为文献的一种特殊形式。
毕业论文是否依托项目和课题意思是毕业论文是不是依靠项目和课题项目包括课题。项目为解决问题、课题为解决问题想找办法。一句话:课题为项目寻找办法,项目以此办法完成任务。课题和论文研究的对象不同。论文是以论点为核心,可以有十分广泛的内容,往往是对成功尝试的总结或者理论升华。课题往往是一个项目,解决的问题都是待解决的,具有超前性,课题往往不知道有没有期待的结果。课题和论文完成方式不同。论文往往是一个人或者两三个人就可以完成,比如一个实验,少数几个人完成就可以出结果发表。课题往往需要一个课题组来完成,需要有主持人参与人,人数在5-6个,每个人负责一部分工作,需要一个整体来共同协作。课题需要先申请立项,立项通过后才可以着手操作。而论文不需要经过立项,自己有好点子就可以开干,灵活性很大。课题和论文的成果方式不同。课题结题方式可以是论文表现,也可以是专著,也可以是专利,也可以是报告。论文就是一种学术成果形式,论文往往直接发往期刊杂志,以杂志发表为完成成果。
论文包括的范围很广,如记人记事,日记、游记、人物传记、传说、新闻、通讯、小说等,都属于论文的范畴。论文写的是生活中的见闻,要表达出作者对于生活的真切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