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法理学被界定为法律的智慧,或者对"法律事业"的性质和语境的理解,而法理可以补充法律的不足,所以有些国家把法理作为最后适用的法源下面学术堂特意整理了一些好写的法理学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 1997-2007:一国两制法治实践的法理学观察 规范性司法解释的法源地位研究 反思与重构:研究生法理学教学模式之改革 试论中国法哲学自觉的必要性 对法律要素理论的再认识 法律救济权的法理学探析 法理学视角下我国公立大学章程制定研究 新疆少数民族地区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及其法理学思考 执行和解的法理学分析 司法实践的道路 我国民族优惠政策的法理学探析 公路规划制度的经济法学研究 伦理与技术之间-法理学视角下的代孕问题
已发邮箱
论中国的死刑废除 〔摘 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死刑的废除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既然如此,中国就应该顺应这种历史的潮流,那么中国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 〔关键词〕 中国 刑罚 死刑 废除 从封建社会进入近现代社会后,刑罚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古代的极不人道的刑罚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经逐渐被近现代西方的刑罚体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迟、枭首、车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尽量减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枪决、针刑、毒气所代替,尽量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对生命的尊重。 可是现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 现在尊重人权的呼声越来越烈,而生命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此许多国家都相继废除了死刑。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会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应该废除死刑。 早在清末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观点,沈家本从传统的“王道仁政”出发坚定地认为:“臣等窃维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自来议刑法者,亦莫不谓裁之以义而推之以仁,然则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而即修订之宗旨也。”并且强调“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 可见废除死刑的观点是由来已久的,那么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下文我将浅谈一下我的观点。 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加入世界市场,并且中国国际化的程度也是越来越深。从2005年10月4日到现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具体情况如下:对所有罪行都废除死刑的国家有68个,普通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1个,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有24个,所以,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总计有121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仅有75个。而且最近几十年情况显示,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可见废除死刑在整个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因此,中国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赢得更多国家的尊重,就应该与世界接轨,废除死刑。 其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从西汉就根植到了人的脑海中,或许现在这种观念对人还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成为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障碍。 很多时间若是问大家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应该对杀人的人怎么办,大家肯定会说应该给他判处死刑,但是如果情况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比如,甲要强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继而因为防卫过当将甲致死,这时候大家可能并不认为乙应该被处死,反而会因为乙的勇敢而称赞乙。再比如,一个男人回家后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奸,然后火气大发,用菜刀将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时,如果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将会被处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同情该男人,认为他不应该被处死,任何男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都会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 可见,“杀人偿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条件的限制的,人们真想让杀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极度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是这种罪犯在社会上不是多数,为何不废除死刑呢? 再次,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后被判为死刑对社会的威慑力并不比终身监禁的威慑力大,而且如果被判处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从实践中考察,死刑也从未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威慑力。 因为一个人若是明确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刚开始可能会恐惧,但是随着他意识上的逐渐接受,到真正执行死刑时却不是太害怕了,可见死刑的威慑力难以持久,而且威慑效果的巩固期有明显缩短的趋势。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整日活在对自己死期的猜测之中,这时的威慑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废除死刑的国家对重刑判罪时一判就会判个几百年。中国完全可也借鉴这种刑罚,当人犯也被判几百年后,即使该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那么他还是无法走出牢狱,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无从谈起。 第四,当谈到一个人被判为死刑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是不是该犯人杀了人。其实并不是仅仅杀了人才会被判为死刑的,一些经济犯虽然并没有犯杀人罪但是却也会判为死刑的。经济上的犯罪无非是官僚贪污了,企业逃税了,盗国家财产了,他们之所以会在经济上犯罪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思想上一时出了差错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执行死刑,便等于夺取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在经过改造后重新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权都没有了,还何谈改过自新呢?还何谈更好的建设祖国呢?从矫正论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够改造呢?死刑剥夺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 第五,人无完人,只要是个人即使他再怎么细心也是会犯错的。古往今来,发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中国古代的窦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 冤假错案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仪器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德国国际记者协会日前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是欧洲各国的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组织。调查的内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误判比率。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这类案件的误判率为5%,记协据此得出结论:欧洲每年至少有数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误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的冤假错案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那么可以判断出中国每年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也是为数不少的。死刑之误判率高,而冤狱之发现与平反又非常困难,所以生命刑应该废止。 如果废除了死刑,虽然嫌疑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可一旦事实的真相被查明,那么嫌疑人就会成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执行了死刑,不仅仅他被冤枉,而且会给他的家人,亲属带来多么大的伤痛,我相信那个判刑的法官也会一辈子无法安心。 有学者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写道:生命一次性让人对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为它感到伤感;死者亲属的伤痛使人同情;罪犯临行前的恐惧让人怜悯;一旦错判难以纠正使人感到后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让人宽宥的原因。 总之,生命是宝贵的,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上面的五个方面我一一论述了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理由。可是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废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但是死刑已成为强弩之末,丧失了昔日的威风,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刑罚改革的大方向。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依旧会充满信心,我相信死刑会走向它的终点,走进历史博物馆,终究有一天中国大地上不会再出现死刑! [参考文献] 1、崔敏:《死刑考论—历史 现实 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黄晓亮:《暴力犯罪死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李交发:《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载《现代法学》2005年版。 6、赵秉志主编:《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赵秉志主编:《死刑改革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法理学的论文多少字,视情况而定,早的话5天足有可出
最近,在我们村上经常会回荡着一阵阵吆五喝六的喊叫声和打麻将时发出的“哗啦哗啦”声,我一直在为这事而纳闷着,妈妈却告诉我说“这是邻居陈鸡火家发出的,最近,他家成了全村所有赌鬼的游乐场,每天连夜连日地赌,前天某某还输了三千块钱呢……”天哪,在我身边竟隐藏着这样一颗危险的炸弹。我的目光不由转向了他家,转向了那间“灯火通明”的房屋。每天,放学路过他家门口总回会听到那阵熟悉的噪音。时间一长,顾客当然越来越多,输赢打闹当然也很平常。这不,前几天由于赌博,一对夫妻竟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了起来,女的被打哭,男的则面红耳赤,口吐脏话。悲剧在这里一天天上演着,一个又一个村民沉迷于赌博之中。这天,我依旧放学回家,依旧走着那条水泥路,依旧路过他家门口,但今天可比往常“热闹”多了,人山人海,议论纷纷。他们有的指指点点,交头窃耳;有的伸长脖子,翘首遥望……“咦,怎么这么多人?”我嘴里嘀咕着,好奇心促使我钻进了人群,天哪,警车,一辆警车停在人群中央,一位头戴警帽,身披警服的警察坐在车中透过玻璃窗看着车外的情况,紧接着两位警察带着几位村民从屋里走了出来,脸上没了以往的神气,那垂头丧气的样子真让人觉得好笑。他们低着头上了车,随着一阵警报的拉响,他们被带回了派出所。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去他家,就算去,也只是聊聊天,没有人敢动赌博的念头,。因为他们知道赌博的后果是法律的严惩不待。是法律惩治了那些成天不干正事的赌鬼们,是法律救了他们,把他们从深陷的泥潭中拉了出来。当代社会是充满竞争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的人们难免有一份自私,一份贪婪,与这自私所引发的动乱。而在这乱成一团的的社会中,正需要法律站出来维护公道,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让那些丑恶的人为自己所做的丑恶之事而付出代价。所有那些虚伪的心在它面前都会受到良心的审视与自责,所有执迷不悟的人也会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它就是这样维护着公共秩序,保护着公共安全,保障着公共权益…
我建议你先看一看法学专业的论文,然后再根据一下你们论文的方向和题目来进行设置,一般你可以询问一下同专业的学长学姐,看看他们的建议,因为他们都是过来人。
法学专业的现成论文,网上没有
就算有人在这给你写了,你查重也肯定过不了,老老实实自己写吧。
这论文首先你应该确定论文题目的。也就是说论文你确定了论文题目之后您能去组织材料的。也就是说当你提出论点的时候。一定要围绕着论点去组织材料。然后再进行论文的整理就可以。
心理学论文怎么写?学术堂整理了一篇范文供你参考写作: 心理学范文题目:人文关怀护理对患者心理改善的效果 【摘要】目的为了探讨分析人文关怀护理对膀胱镜检查患者心理改善的效果方法选取我院2018年1月-2019年3月期间接收的86例进行膀胱镜检查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抽签将其平均分为两组对照组(n=43)患者采用常规护理,试验组(n=43)患者采用人文关怀护理,观察两组患者护理前后的SAS评分、SDS评分、VAS评分以及护理满意度结果两组患者在护理之前的各项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5),护理后试验组患者的SAS评分和SDS评分优于对照组患者(P<05);试验组患者的VAS评分差异优于对照组患者(P<05);试验组患者的总护理满意度为35%,高于对照组患者的07%(P<05)结论对行膀胱镜检查的患者采用人文关怀护理可以有效改善患者负面情绪,缓解患者的疼痛,提高患者的护理满意度 【关键词】人文关怀;膀胱镜检查;焦虑;抑郁;护理满意度;心理改善 膀胱镜检查是临床上常用的检查方式之一,主要是指将经尿道将膀胱镜插入患者的膀胱内或者尿道内对人体的泌尿系统疾病进行检查的一种方式[1]膀胱镜在检查的过程中由于需要进行机械操作,容易对患者带来较为剧烈的疼痛;同时由于膀胱镜检查主要涉及到患者的隐私部位,因此在检查过程中容易对患者的自尊心以及心理感受产生影响,导致患者在检查前以及检查过程中出现紧张、焦虑以及抑郁情绪,这些均不利于检查的顺利开展[2]因此在膀胱镜检查过程中,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护理措施来配合检查,保障整个检查过程的顺利开展基于此,本文以我院患者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人文关怀护理对膀胱镜检查患者心理改善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研究对象和方法 1研究对象 选取我院2018年1月-2019年3月期间接收的86例进行膀胱镜检查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抽签将其平均分为两组对照组(n=43)患者包括男性和女性患者分别为25例和18例,年龄为17~66岁,平均年龄为(26±81)岁;试验组(n=43)患者包括男性和女性患者分别为26例和17例,年龄为18~68岁,平均年龄为(70±97)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5) 2方法 对照组患者在膀胱镜检查时采用常规护理,主要包括病情评估以及生命特征监测等试验组患者在膀胱镜检查过程中采用人文关怀护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健康教育,在开展膀胱镜检查之前护理人员应该向患者介绍膀胱镜检查的相关知识,提高患者对于膀胱镜检查的正确认知,有助于患者以正确的态度来对待膀胱镜检查[3]对于文化程度较低以及理解能力较差的患者,护理人员应该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对于重点内容进行反复强调,便于患者对知识更好理解2)心理护理,由于膀胱镜检查需要涉及到患者的隐私部位,所有很多患者在接收膀胱镜检查之前都会产生一定的紧张、焦虑情绪,特别是当患者看到膀胱镜检查的各项设备时,负面的心理情绪会进一步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检查过程的顺利开展[4]这就要求护理人员向患者进一步介绍膀胱镜检查的基本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对患者进行积极的引导,尽量消除患者的心理负担,有助于患者更好的配合医护人员开展工作在整个过程中,护理人员应该表现出对患者充分的尊重,语气婉转,动作轻柔3)环境护理,护理人员应该将检查室的温度以及光线等调节到患者舒适状态,避免外界环境因素对患者形成不良的刺激[5]4)规范检查操作,膀胱镜检查对于操作者的操作水平具有较高的要求,如果不注意容易引发多种并发症,因此操作者一定要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范开展检查,最大程度降低检查失误率,充分体现操作者检查过程中的专业性,保障患者的安全[6]5)隐私护理,不同于其他检查,膀胱镜检查最为特殊的地方便在于涉及患者的隐私部位,因此在检查过程中应该在满足检查需求的情况下,尽量保护患者的隐私,减少隐私部位的暴露程度,同时护理人员在语言上切莫对患者形成不良刺激[7]6)疼痛护理,疼痛护理也是膀胱镜检查护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原因在于膀胱镜检查容易给患者造成剧烈的疼痛,因此护理人员应该在检查过程中对患者的疼痛程度进行科学合理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镇痛措施,通过在患者疼痛耐受的情况应该采用非药物镇痛措施,包括转移患者注意力自己播放舒缓的音乐等[8-9] 3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护理前后的焦虑自评量表(SAS)评分、抑郁自评量表(SDS)评分、视觉模拟疼痛(VAS)评分以及护理满意度 4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0软件,采用(x-±s)表示SAS评分、SDS评分和VAS评分,采用t检验;采用(%)表示护理满意度,采用χ2检验,P<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1两组膀胱镜检查患者护理前后的SAS评分、SDS评分和VAS评分对比 护理前两组患者的SAS评分、SDS评分和VAS评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5)护理后试验组患者的SAS评分、SDS评分和VAS评分分别为(28±94)分、(66±27)分和(28±88)分,对照组患者的SAS评分、SDS评分和VAS评分分别为(85±68)分、(71±65)分和(16±14)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5) 2两组膀胱镜检查患者护理满意度对比 试验组患者总护理满意度为35%(41/43),对照组患者总护理满意度为07%(34/43),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5)见(表1) 3讨论 人文关怀护理是近些年引入我国的一种先进护理理念,其核心思想便是真正将患者作为护理工作的主体,尊重患者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注重患者的生存质量[10]近些年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以及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就医过程中,人们除了关注治疗效果外,对护理服务的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此,为了克服我院膀胱镜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院将人文关怀护理引入到膀胱镜检查护理工作中主要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心理护理、环境护理、规范检查操作、隐私护理、疼痛护理、清洁护理、症状护理以及饮食护理等多个方面,在整个护理过程中全面体现患者在护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考虑患者在膀胱镜检查时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全面优化各项护理措施,不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更好满足患者对护理服务的需求[11-12]为了进一步分析人文关怀护理对膀胱镜检查患者心理改善的效果,本文分别给予对照组和试验组膀胱镜检查患者常规护理和人文关怀护理,结果显示护理后试验组患者的SAS评分、SDS评分、VAS评分以及护理满意度均优于对照组患者(P<05)基于以上分析,在膀胱镜检查中应用人文关怀护理可以有效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有助于保障膀胱镜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效果显着 参考文献 [1]张丽梅,杨艳评价人文关怀护理对膀胱镜检查患者心理改善的效果[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9,10(4):161- [2]王微人文关怀护理在膀胱镜检查患者中的应用效果分析[J]中国当代医药,2018,25(2):191- [3]陈海燕,李兰,王礼平品管圈活动在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后延伸护理中的应用[J]黑龙江医学,2018,34(3):266- [4]张方,张玉华心理护理在膀胱镜检查患者中的应用效果分析[J]河南医学研究,2018,27(13):181- [5]王伟,来光华综合护理干预在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治疗膀胱肿瘤患者围术期中的应用效果观察[J]中国现代医生,2018,16(2):156- [6]陈歆对接受膀胱镜检查的患者进行综合护理的效果评析[J]当代医药论丛,2018,16(18):288- [7]张慧综合护理干预对膀胱持续冲洗患者膀胱痉挛的影响[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9,11(1):188- [8]朴香兰膀胱镜下灌注化疗时给予人文关怀护理的效果及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7,27(29):229- [9]徐美兰膀胱癌患者行膀胱全切输尿管腹壁造口术后的护理[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9,11(9):180- [10]杨玉玲膀胱镜检查患者给予舒适护理对疼痛、焦虑的影响[J]临床研究,2017,25(1):127- [11]马金英,王惠琴,马涛人性化护理在电子软式膀胱镜检查中的应用体会[J]实用临床护理学电子杂志,2018(36):39, [12]刘磊认知护理干预在膀胱镜碎石术中的效果观察[J]中国冶金工业医学杂志,2018,35(5):602-
建议不要参考范文写作。根据自已扎实的基本功与丰富的实践经验来写最好,这样自已使用也顺手。内容也更熟悉。谢谢!
引言又称前言,属于整篇论文的引论部分。其写作内容包括:研究的理由、目的、背景、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
?
论文编辑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 ”,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论题论点结论这些肯定要在写之前就有一个思路的~建议你看下(法学),期刊里面都是别人已经发表的论文~好好参考下~找下自己的写作思路吧
以下是学术堂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写作的一些建议,希望有所帮助 刘南平博士说: 简单地讲,它(命题)应该是贯穿整个博士论文的中心论点,是你试图在论文中探讨或论证的一个基本问题或基本观点 在初步阅读文献的基础上,可以拟一个提纲,提纲可以澄清思路,也可以使作者一目了然地看出自己的思路是否前后一致;还可以列一个参考文献目录,使自己明白要看和要找的资料;与人讨论自己的论文构思,也是一个好办法 问题是否成熟不完全在于这个主题下已经有多少篇论文了,而在于问题是否被人看到了、解决了 如果你仅仅检索、参考和引用论文,你只能在一个狭隘的圈子里说话,而且往往还无甚新意 如果你要梳理一个制度的来龙去脉、一个概念的生发演变,那些故纸堆里的东西可能正好是你要找的,那些变化的细节也许正是值得你关注的 可以这么说,一手资料是金,二手资料是铜,三手资料是垃圾 一个初入门者,可能会借助作者身份、期刊或者出版社、发表 或者出版 的时间 版次 、被引用乃至下载次数等外在因素去判断,这些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一个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可以假定比一个三流刊物上同主题的文章要靠谱; 一篇被频繁引用或者大量下载的文章,总比一篇没人引用的同主题文章要好一些; 一本几次再版或者多次印刷的教科书,大体上是品质的保证; 你所了解的一位名声在外而素来严谨的学者写的东西,永远值得重视; 在我看来,文献质量取决于三个因素: 一是思想的原创性或者出处的原生性; 二是论证的严谨性或者报道的准确性; 三是影响力; 思想的原创性,指一个学术概念或者观点最早是谁、在哪里提出的,或者一个事件最早是谁报道的,通常只有阅读了大量文献,理清思想的脉络以后,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以美国为例,主流的 Law Review 差不多每个法学院都有,其中最有名的当数「哈佛法律评论」「耶鲁法律杂志」「哥伦比亚法律评论」 互联网上的信息,必须查到它原始的出处;没有找到原始出处,都属于道听途说 国家统计局网站提供了各种官方统计数据或者数据链接, 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谷歌也 查找文献有两种方法: 一是确定范围、全面排查,即确定检索范围、检索方式和检索词,进行地毯式的检索; 二是顺藤摸瓜、延伸阅读,即根据已有文献提供的线索做进一步检索; 这两种方法应当交替并用,只用一种还不行 四种比较常用的方法,即现场观察、深度访谈、问卷调查和文献分析 描述状况的具体方法有好多种,比较常用的有举例说明、统计数据和类比说明三种方法 要注意的是,用于类比的事物与类比对象不一定有实质上的同源性,其类比也不见得精确合理 属性分析在教科书中是相当常见的,每讲到一个重要概念,教科书都会给出一个定义,指出它的属性 如果大家都是从自己定义的概念或者自己奉行的教条出发,以不具有共识的观点作为论证的前提,就无法进行有意义的学术讨论;要真正解决前面所说的行政合同一类的问题,恐怕需要回到原点,把它放在现实情景中重新探讨它的属性 理想类型则是在对纷繁芜杂的现象进行整理、提炼所得的典型;它不完全对应于经验事实,不是对现实的精确描绘,但又基于经验事实,抓住了现实的一些基本特征 法律条文作为论据也不是所向披靡的,它作为论据的有效性取决于几个因素: 一是法条含义的明确性; 二是法条自身的有效性; 三是法律条文与论证主题的相关性; 体系解释,指根据相关条款在法律文本章、节、款、项中的位置来解释该条款的含义;这是文意解释的延伸,但仍然是在法律文本 运用学说作为论证根据,要注意分析其内在理路,避免简单地"耍大牌"或者"数人头":你搬出梁慧星,我抬出王泽鉴;支持你观点的只有两位学者,支持我观点的有五位学者······这都不是理性讨论的态度 标题的功能有两种:一是表明论题,二是表明命题梁慧星教授曾提出,标题"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 "考",多用于事实问题的考证;"批判",则火药味较浓,宜慎用;"论纲",多指问题很大,现在只能说个纲要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应当是:与你的研究主题相关的重要的学术文献
一般论文的组成都是一样的~写这个论文~你可以看下(法学)这样的期刊~找下你的写作思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