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涉及形状,颜色,图案,在这上面研究即可
回答 您好,我是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了您的问题,很高兴为您服务。 一、保护对象不同 外观专利:保护对象是工业产品的设计,即工业产品的色彩、图案及外形设计。 著作权: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二、权利内容不同 外观专利:由财产权构成,主要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 著作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构成。人身权部分又称著作精神权利。财产权部分则主要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力、转让权、获得报酬权等。 三、获权前提不同 外观专利:要求独一无二的首创性。 著作权:只要是独创的作品,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四、取证途径不同 外观专利: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通过审查办理手续后授权发出《外观专利证书》。 著作权:向中国版权中心提出申请,登记后发出《作品登记证书》。 五、保护区域不同 外观专利:遵循地域性保护原则。 著作权:我国登记的著作权在172个缔约国享受国民保护待遇。 更多14条
外观涉及形状,颜色,图案,在这上面研究即可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申请专利的手续1、申请人应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一式二份,各类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打印或者印刷。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及其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
外观涉及形状,颜色,图案,在这上面研究即可
要判断已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是否会无效,除过期或未缴年费外,就要判断是否违反专利法的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作出了规定,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经过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即授予其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以,外观设计专利权最终是否有效还得经过实质的考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如果产品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并且产品的图案,形状等方面都相同,只是颜色不相同,那么颜色就是重点了。如果颜色可以带来非常明显的区别,是算不侵权的,这是有判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