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修改的 需要交还的一般来说论文修改在答辩前完成 如果答辩过后老是觉得仍旧需要修改也是在上交考办前完成的 一般不建议你在上交考办后继续修改 但是你的情况话 应该与你们负责论文的老是联系 再由这位老是与考办协商修改论文 为什么不建议你上交考办后修改呢 因为首先手续很麻烦 其次意义不大你想论文分数已经在上交前就已经定下来了 如果考办审批不通过 他们会自动联系学校的老师退还进行修改的 也就不存在你担心的问题了
两个问题很重要一是你是哪个学校的? 学校关于论文答辩的要求是否严格,我说的是风气;二是你的导师是谁? 导师是灵活性的还是古板性的,我说的是通融。在这两个问题答案的基础上,你可以自行把握。如果全部是否定答案,你必须上门到导师家中虚心请假,请给予指点,后修改如果全部是肯定答案,即可蒙混过关如果是一正一反,行走贿赂之风,或上或下,也可轻松过关。
需要。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答辩后强制修改流程1、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并将《反馈表》随学位论文定稿提交导师和导师组审核。2、导师和导师组长针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给出明确意见,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3、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后给出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意见。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按意见修改的,作出限期修改和重新答辩的决议。4、《反馈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为学位授予后三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
都答辩完了肯定就不用改了,谦虚接受老师给的意见,答辩过了就不用改了,如果没过要申请二次答辩。
要求是要你在答辩之后对你的论文进行一些小修改,但实际上很多人根本没有修改。
不可以。毕业时的论文经过答辩,已经录入论文管理系统,进去论文库,是不能再进行修改的。
需要。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答辩后强制修改流程1、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并将《反馈表》随学位论文定稿提交导师和导师组审核。2、导师和导师组长针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给出明确意见,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3、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后给出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意见。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按意见修改的,作出限期修改和重新答辩的决议。4、《反馈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为学位授予后三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
据学术堂了解,当毕业答辩时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会有摸不清头的纠结,“大改”对于毕业论文写作如同重写般的;在面临这种境况的同学,建议放平心态,“既来之,则安之”;也该庆幸答辩通过,论文没有要求重写重新答辩。 既然答辩已经通过了,就相当于最大的关已经过了。剩下的需要改动的地方,就根据导师的意见去修改。你导师所说的需要大改的地方,在答辩过程中,其他导师有没有提出过问题或者建议,如果有的话,应该综合起来进行修改。 总之,改肯定是要改的,因为最后定稿了之后要提交,保存到图书馆系统,以备日后抽查只需。不过,你的论文应该主要内容没什么大的问题,不然答辩也不会通过。所以,没必要过于忧虑,和导师沟通好,按部就班的进行修改就行了。
要求是要你在答辩之后对你的论文进行一些小修改,但实际上很多人根本没有修改。
需要。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学位论文修改后,学位申请人应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定稿表》(以下简称《定稿表》),并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章后,方可正式定稿存档。《定稿表》和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全部论文文件,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并于6月20日领取纸质版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签字后于6月22日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论文全文电子版同时向校图书馆提交定稿,作为上级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检的文本。图书馆论文采集系统的提交办法以图书馆相应说明为准。扩展资料学位申请人应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模块内核对本人学位授予信息学位授予数据用于教育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学位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部责任。申请人在核对无误后,应在规定时间点击“打印”按钮,生成《学位基本数据表》进行签字确认,并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材料提交《定稿表》《学位基本数据表》和签字后论文的提交以区队为单位,由区队长负责。区队长提交材料时应上报未提交人员名单。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答辩后论文修改与提交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需要。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答辩后强制修改流程1、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并将《反馈表》随学位论文定稿提交导师和导师组审核。2、导师和导师组长针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给出明确意见,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3、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后给出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意见。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按意见修改的,作出限期修改和重新答辩的决议。4、《反馈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为学位授予后三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
还能修改的。若论文题目修改不涉及选题的实质性变动,在征得导师书面同意,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系统内进行微调。可由申请人本人在“提交论文”界面点击“修改”按钮操作,但系统操作应在学院答辩申请审核以前完成,若审核完毕,进入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环节,则不再接受论文题目修改申请。答辩后,如需调整论文题目,可在学位信息采集时进行修改,直接填写调整后的论文题目。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没有学士学位是不会影响本科毕业的。但是没有学士学位,要考研的同学可能会有影响,因为有些学校必须要有本科学士学位。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题目只要没有送审都是可以改的,但是最好不要和原来的相差太太,比如你原来的题目很大,自己做不过来,现在想写其中的一个小的方面就可以更改题目。当然了,是不是可以更改,最后还得看导师同不同意。
需要。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答辩后强制修改流程1、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并将《反馈表》随学位论文定稿提交导师和导师组审核。2、导师和导师组长针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给出明确意见,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3、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后给出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意见。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按意见修改的,作出限期修改和重新答辩的决议。4、《反馈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为学位授予后三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
需要。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学位论文修改后,学位申请人应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定稿表》(以下简称《定稿表》),并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章后,方可正式定稿存档。《定稿表》和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全部论文文件,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并于6月20日领取纸质版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签字后于6月22日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论文全文电子版同时向校图书馆提交定稿,作为上级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检的文本。图书馆论文采集系统的提交办法以图书馆相应说明为准。扩展资料学位申请人应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模块内核对本人学位授予信息学位授予数据用于教育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学位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部责任。申请人在核对无误后,应在规定时间点击“打印”按钮,生成《学位基本数据表》进行签字确认,并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材料提交《定稿表》《学位基本数据表》和签字后论文的提交以区队为单位,由区队长负责。区队长提交材料时应上报未提交人员名单。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答辩后论文修改与提交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都答辩完了肯定就不用改了,谦虚接受老师给的意见,答辩过了就不用改了,如果没过要申请二次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