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四种费缴纳方式:,1、网上缴费(在线缴费)2、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 3、专利局办事大厅或各地专利代办处的窗口现场缴纳。4、委托第三方代缴,例如公众号专利保镖这样的平台
你把专利所有权转让了吗, 转让的话就是别人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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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或者到当地的代办局缴纳,也可以申请电子账户缴纳,网上银行汇款、邮局汇款都可以缴纳的。试试公众号专利保镖你还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
(一)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通过网上缴费的收据获取方式与通过银行汇款、邮局汇款的收据获取方式相同。网上缴费系统中提供收件人信息的填写页面,缴费人填写收据接收人的详细地址信息后,专利局会以挂号信的方式将收据邮寄至此地址。 (二)机构用户 机构用户通过网上缴费的收据可以选择邮寄或自取两种形式获取。邮寄的方式与个人用户获取收据的方式相同,即缴费人在网上缴费系统中填写收据接收人的详细地址信息,专利局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将收据邮寄至此地址;自取的方式即缴费人在网上缴费系统中选择自取地点后直接到所在地区设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代办处自行领取收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
专利需每年在次年的年度截止日之前缴纳年费。如果滞后缴费,滞后时间不满1个月,仍按原费用缴纳;滞后时间超过1个月开始按月收取滞纳金,如果滞后超过6个月,就会被收回专利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订版)》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年费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而在每年都应当缴纳的费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由此可知专利费是必须缴纳的,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将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