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劳动合同不同于其他法律约束条件。不能入职,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回答 你好,我是将至的奔跑,耐心等待我的回答。 请假就可以了,向你的小班长请假,或者向你的那个部门的领导请假,这一天过去了,应该就知道自己愿意不愿意去上班,或者还有没有什么烦恼事? 提问 就是我是去面试了,答应了人家今天去上班,我突然又不想去了。我应该怎么跟人家说? 回答 如果你决定丢掉这一个成功的面试,你可以直接拒绝去上班,然后打电话告诉别人,你已经找到另外的工作了,希望他们另外找别人吧! 礼貌回应别人也是应该的,毕竟人家已经选中了你,但是你不愿意去上班了,所以你可以礼貌回应,你不愿意去上班的原因 更多3条
告诉对方,对对方的职位和薪酬非常满意;也希望能够到对方去任职;但是自己公司不能离开,手续交接没有完成;自己离开现在这家公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能够等待,请对方等待;希望对方在自己未到岗之前可以另请高明。
回答 接受公司offer后不去了是可以的,所谓的offer也并不能算是正式的聘用合同,应该是属于一个意向书之类的文件,不去了,也没有什么法律问题。不过,我仍然建议你及早跟公司进行一个正常的沟通,表明你不去了的态度,不要一声不吭就不去,这是对别人的一个尊重。毕竟因为你的意愿,公司是做了工作的,也可能因为选择了你而放弃了别人,给公司一个更改人事的时间,尽量不要造成损失才好。
有。找工作后没过试用期,没有转正是可以随时离职的,所以这时候的录用通知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这是本人的选择。
你好朋友,你不去了,你不会赔钱的,因为它这种只是一个要约邀请类的东西,对你并没有约束力,你可以选择去,也可以选择不去,因为你们之间并没有任何合同,谢谢。
1、如果有证据证明这是来自双方的邮箱,则在法律上是有法律效力的;2、如果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则需要提供此邮件的原始载体、来源和往来的过程;3、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有。找工作后没过试用期,没有转正是可以随时离职的,所以这时候的录用通知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这是本人的选择。
这个入职计划看是否和你签了合同,如果你签了合同签了字,并且上面有违约条款,那你违约了的话就应该按违约条款办事,签了合同是有法律效力。
是有法律效应的,这个通知也就证明着自己已经可以进入到公司里面的,只要自己愿意,就已经可以初步确定为公司的正式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