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在我国专利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三种类型
什么是发明专利?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值得指出的是,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是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的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自然规律和本质。而发明创造则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发现是不能获得专利的。只有发明才能获得专利。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专利法中所指的发明仅仅是一项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尽管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在获得专利权时,有的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用于工业生产,制造成某种具体的物品,所以这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但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与那些只是单纯地提出技术名称和设想,或者仅仅表示一种愿望,而究竟如何实现,无明确的具体办法,也不具备将来有实现的可能性的愿望相提并论。显然,后者是不能成为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的。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对于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等都不授予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则要视其是否属于单纯的计算机软件或能够与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软件,并加以区别对待,后者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随着审查标准的变化,当前,单纯的计算机软件也可以单独申请专利了,不再必须与硬件结合了。至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也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证明。1、产品发明(包括物质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制造品,如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用品材料,如化学物质、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产品。2、方法发明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一个完整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它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产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测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产品的新用途。3、哪些发明创造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一般说来,在进行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因其技术水平较高,都应申请发明专利。例如,对激光技术的应用进行开发研究,将激光全息或光栅光刘瘸蚀方法用于台成皮革制造,而研制出一种全息光栅合成皮革。那么,无论是这种皮革本身还是其制造方法均应申请发明专利。再例如:用生化技术的方法研制出的药品,该药品和制造该药品的方法都应该申请发明专利。还如:某厂提出了改进空气压缩机的设计方案,该方案是可实现的,其实施后的效果将大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机器性能,该方案就可以提出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既可以是对某一学科或某一技术领域带来革命性变化的开拓型或开创型发明,也可以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加以局部的改进和发展的改进型发明。更多详情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实用新型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以及“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可以将申请文件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
B
是的,取得国家专利后国家专利局都会颁发相应的专利证书的。
有国家专利有证书吗?可以告诉你,如果是申请了专利。这个就是国家会给你发有证书的证书已发下来了,证明你的产品或者你发明的这就是你的专利,如果有人去模仿或者是制造这就是侵权行为。
有国家专利当然是有证书的。因为专利的申请。都是有证书的。不论是个人申请的专利还是国家专利?当然都是由自己证书的,没有证书也是没有办法证明有专利的。所以国家专利当然是有证书的。
授权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国家专利局。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审查阶段、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3个阶段。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初步审查阶段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授权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证书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
安东尼奥·梅乌奇安东尼奥·梅乌奇,电话的发明者,意大利人。2002年6月15日,美国议会议定议案,认定安东尼奥·梅乌奇为电话的发明者,梅乌奇因而被称为“电话之父”。安东尼奥·梅乌奇移居到美国之前,为了增加收入以改善生活环境,他开始对自己很感兴趣的电生理学进行研究。不久,他研究出了一种用电击治疗疾病的方法,这使他在哈瓦那名声大震。我们不知道这种非正规的治疗方法是否真的取得了成功,但值得一提的是,就在1849年的一天,当他准备好一套器械要给在另外一个房间的朋友治疗时,意想不到的奇迹出现了,通过连接两个房间的一根电线,他清楚地听见了从另外一个房间里传出的朋友的声音。扩展资料梅乌奇是电话的发明者,最初是美国的一项决议通过的。2002年6月11日,美国众议院的269号决议称,梅乌奇于1860年在纽约展示的名为teletrofono的机械已经具备了电话的功能,从而证明了电话的发明者应该是梅乌奇而不是贝尔。只是后来贝尔从各种渠道获取了梅乌奇的成果,才在16年之后申请了专利。决议说:“众议院认为安东尼奥·梅乌奇的一生及其成就应该得到肯定。他在发明电话过程中的工作也应该得到承认。”经过这项决议,贝尔被永远的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决议一经公布立刻引起多方强烈反应,意大利裔美国人纷纷欢呼这一迟来了一个多世纪的“公正判决”。加拿大方面则指责美国国会为了政治目的篡改历史。为了给美国一点颜色瞧瞧,加拿大众议院效仿美国国会于6月21日正式通过决议,重申贝尔是电话的发明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东尼奥·梅乌奇
电话的发明人是安东尼奥·穆齐。意大利人。穆齐于1860年首次向公众展示了他的发明,并在纽约的意大利语报纸上发表了关于这项发明的介绍。安东尼奥·穆齐为了增加收入以改善生活环境,他开始对自己很感兴趣的电生理学进行研究。不久,他研究出了一种用电击治疗疾病的方法,这使他在哈瓦那名声大震。人们不知道这种非正规的治疗方法是否真的取得了成功。但值得一提的是,就在1849年的一天,当他准备好一套器械要给在另外一个房间的朋友治疗时,意想不到的奇迹出现了,通过连接两个房间的一根电线,他清楚地听见了从另外一个房间里传出的朋友的声音。原理:情况是这样的,他把一块与线圈连接的金属簧片插入了朋友的口中,线圈连接导线,通到另一个房间。实际上,金属簧片在这里起到了传感器的作用,正是由于与线圈相连接,从而把它的振动转变成了一种电流。梅乌奇马上意识到这一现象有着不寻常的意义,并立即着手研究被他称之为“会说话的电报机” 的装置。扩展资料电话通信是通过声能与电能相互转换、并利用“电”这个媒介来传输语言的一种通信技术。两个用户要进行通信,最简单的形式就是将两部电话机用一对线路连接起来。1、当发话者拿起电话机对着送话器讲话时,声带的振动激励空气振动,形成声波。2、声波作用于送话器上,使之产生电流,称为话音电流。3、话音电流沿着线路传送到对方电话机的受话器内。4、而受话器作用与送话器刚好相反--把电流转化为声波,通过空气传至人的耳朵中。这样,就完成了最简单的通话过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话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东尼奥·穆齐
是我们自己的我们就放心了!坚决不用日本和美国的!
微信最早的提出者是腾讯公司的一个总裁,叫做张小龙,他是一个孤独者,从小的梦想就是一个孤独者站在地球上,所以这个是微信软件的开始图标。 微信是由QQ腾讯公司在2011年所推出的一款集语音、短信、适配、文章、图片于一体的网络沟通交流工具。微信的版本从最早的0演变为现今的1;微信从之前的简单聊天工具已经开始演变成为了营销人员严重的营销工具。 微信提供公众平台、朋友圈、消息推送等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摇一摇”、“搜索号码”、“附近的人”、扫二维码方式添加好友和关注公众平台,同时微信将内容分享给好友以及将用户看到的精彩内容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微信创始人张小龙。张小龙,1969年12月3日生于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Foxmail创始人,微信创始人,腾讯公司高级副总裁。张小龙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信系,分别获得学士、硕士学位。曾开发国产电子邮件客户端——Foxmail,加盟腾讯公司后开发腾讯微信,被誉为“微信之父”。被《华尔街日报》评为“2012中国创新人物”。主要负责腾讯公司广州研发部的管理工作,同时参与腾讯公司重大创新项目的管理和评审工作。扩展资料:获奖记录2012年底,被《华尔街日报》中文版评选为“2012 中国创新人物奖”科技类得主。由中国科学报社、中国科协科普部、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等主办的“2013中国科学年度新闻人物”推选活动2014年1月24日晚正式揭晓,张小龙为10位获奖者之一。2015年02月11日,张小龙入围“2014中国互联网年度人物”活动年度人物奖。2017年05月11日,“微信之父”张小龙被授予“华中科技大学杰出校友”。参考资料:张小龙—百度百科
微信是“微信之父”张小龙发明的一款即时通讯app,同时张小龙还是foxmail的创始人,张小龙最开始创立了Foxmail,曾经造福了400万的邮箱用户。当然了,微信的创立也并不是张小龙一个人功劳,微信是由腾讯在2010年10月份的时候筹划启动的,是腾讯广州研发中心产品团队共同打造的,这个团队的领导者就是张小龙,微信正式推出的时间为2011年1月21日,张小龙所带领的团队曾经成功开发过foxmail以及QQ邮箱等互联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