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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代理合同会约定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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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代理合同会约定期限吗

申请了专利权不是永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且前述期限届满后,无法申请继续授权,即期满后,专利权必须终止。

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12个月内;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6个月内;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发明创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经申请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至申请日前6个月内;提交上述展览会、学术会议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产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保藏该微生物的日期:申请日前,最迟至申请日;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证明以及存活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专利申请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及对第一次审查意见答复时;实用新型或外形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发明专利早期公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发明专利申请缴纳维持费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满两年,从第3年起,每年缴纳;提出分案申请的期限:原案授权通知发出前;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接到专利局通知后15天内;依据细则第七条,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自接到通知后2个月内;申请人请求复审期限:自收到驳回决定后3个月内;申请人对复审不服,向法院起诉期限:自收到复审决定3个月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的期限:自接到通知2个月内;发明专利权期限:1993年以前的申请自申请日起15年,1993年以后的申请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1993年以前的申请自申请日起5年,可以续展3年,1993年以后的申请自申请日起10年;申请维持费、年费滞纳期限:自到期或届满起6个月内;专利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向专利局备案期限:自合同生效起3个月内;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人应当知道发生侵权行为起2年内;请求对专利实行强制许可的期限:自颁证日起3年后;专利权人对强制许可或其费用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期限自:收到决定起3个月内;对侵权行为处理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期限:自收到决定起3个月。

委托时限、权限,受托人的行为能力、人品,权利义务制约,违约责任追究。

专利申请代理合同

当今时代知识产权保护逐渐深入人心,专利人们逐渐的意识到专利保护的的重要性,有关知识产权行业有了新的认知,由此知识产权代理商也随之孕育而生,专利代理机构一般比较专业,对申请流程非常熟悉,因此也是顺应了市场的潮流,一般专利人与代理商签订专利代理合同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双方需要做的那些事情。专利代理合同是什么?签订专利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专利代理合同是什么所谓的专利代理合同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并向委托人收取代理费用的合同。专利代理机构就是通过专利人申请代理,收取相应费用的方式来盈利的,因此代理机构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专利人让专利尽量能够被授权成功,但是不是百分之百,因此需要共同分担一些风险。专利人出钱,代理机构出力;双方通过专利代理合同的方式约定有关事项,专利人和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方式来签订合同,有的专利代理机构合同表面申请不通过不要钱,或者有的专利代理机构双方签订付申请费用按照百分比算,这些都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订立合同,但是唯一一点专利人可能要承担的就是专利官费了。专利官费是交于官方的费用,是没有退回的,所以大多数的专利代理机构与专利人之间的专利代理合同都会表明这一点,其他的规定还是可以协商的在符合法律范围内是可以自由发挥的。最后讲下专利代理合同的重要方面,那就是保密协议,只有做好保密协议专利才具备真正的新颖性,同时建议到大型的资质的代理机构办理为好,以防有黑代理。

找正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登记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专利,其信誉和可信度是很高的。一是国家有专利代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果出现泄漏的情况,可以找当地的知识产权部门处理。二是这些正规的代理机构也要培育自己的品牌和声誉,如果出现泄露等情况并发生纠纷而被处理,他也就无法在这个行业立足了。当然,你如果找一些非正规的所谓知识产权公司去申请专利的话,发生泄漏以及携款失踪的情况就有可能发生。你可以上所在省或市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查询,里面有登记的都是正规的代理机构,他们的可信度一般都比较高,如果有纠纷,你可以请求省、或市知识产权部门进行处理。另外,专利代理人也分专业的,一般分为机械(生活用品)、化学(生物医药)和电子(机电、自动化)三大类,申请专利时,最好找该类专业毕业的代理人会更好一些,同专业类别的代理人对技术的理解会更好,从而将专利申请文件和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写好。因此,找代理机构申请专利时,还也了解一下该机构专利代理人的专业背景。或者电话咨询一下当地市知识产权局,了解一下这些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和声誉。同时,还要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如果有泄漏等情况和纠纷出现,就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签订专利代理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专利申请的方式有多种,一种是个人自己申请专利,另外一种专利申请的方式是我们今天要讲的代理机构申请专利,那么代理方式申请专利就需要做好专利代理合同的签订;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讲一下签订专利代理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签订专利代理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首先确定是否为正规专利代理机构,然后与上述代理机构签订专利代理合同、专利代理委托书等。(1)专利代理机构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2)专利代理合同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并向委托人收取代理费用的合同。(3)专利代理委托书是委托书的一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一般来说专利代理人根据专利代理条例有这样的这些义务为专利申请人服务。受托人负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负有亲自处理委托事;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向委托人赔偿损失的义务。通过和专利代理机构签订专利代理合同以保障专利人的权利,专利代理人既然受人之托就需要尽量让专利人放心,以成功为目标。但是不是所有专利代理机构都是好的专利代理机构,甚至还会出现一些黑代理,那么如何寻找一个好的专利代理机构呢?首先我们要找正规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登记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专利;通过公司的信誉,或者口碑好一点的专利代理机构,建议大家如果不够确的话直接打电话到知识产权局核实。找好专利代理机构之后最重要的就会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专利代理合同,那么这个合同一定要仔细看好里边相关的条款;再者是要做好的保密协议条款的签订,假如没有专利保密协议,那么一旦泄露了专利人的专利技术信息,甚至有可能有卖技术嫌疑的话,但时候专利申请失败是肯定的了,因为失去了新颖性。关于签订专利代理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代理人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

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第二条 调整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三条 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 遵守法律和政策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八条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章 公民 (自然人)第九条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条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平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第十一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十四条 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十五条 公民的住所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 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第二十二条 宣告失踪的撤销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第二十三条 宣告死亡的条件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 死亡宣告的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第二十五条 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定义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第二十七条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定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十八条 “两户”合法权益的保护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九条 “两户”民事责任的承担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的定义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第三十一条 合伙合同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第三十二条 合伙财产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第三十三条 合伙字号与经营范围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第三十四条 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三章 法  人第三十六条 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三十七条 法人的条件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九条 法人的住所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四十条 法人的清算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第四十一条 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 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第四十二条 经营范围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 企业法人的变更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第四十五条 企业法人的终止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依法被撤销; (二)解散; (三)依法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第四十六条 注销登记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第四十七条 清算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第四十八条 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九条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五十条 法人资格的取得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第五十一条 法人型联营企业之间或者企业 、事业单位之间联营, 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第五十二条 合伙型联营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三条 合同型联营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六条 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第五十七条 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第五十八条 无效民事行为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五十九条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第六十条 部分无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六十一条 无效、撤销的法律后果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 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第六十二条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第六十三条 代理及其适用范围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六十四条 代理的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第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六条 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及法律后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八条 转委托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第六十九条 委托代理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第七十条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的定义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 所有权的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三条 国家财产所有权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第七十四条 集体财产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 (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 (镇)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 (镇) 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第七十五条 个人财产所有权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第七十六条 财产继承权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第七十七条 社团财产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第七十八条 共有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七十九条 埋藏物与拾得物的归属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第八十条 土地使用权与承包经营权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第八十一条 自然资源使用权及承包经营权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 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国家所有的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第八十二条 经营权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八十三条 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八十四条 债的定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五十六条 生效日期本法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 、期限 、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价格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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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88条 合同的履行第八十八条【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

回答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委托人(下称甲方):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中国专利申请的资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利申请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事项 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委托的方式,委托乙方办理中国专利撰写及申请事务。 2、乙方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事务,乙方应当指定乙方之代理人进行代理。乙方应当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递交、答复审查以及授权证书的邮寄工作。 2、除非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专利申请转交、移交其他专利代理机构。 3、基于专利申请的需要,乙方可以就专利申请已经指定的代理人进行变更,但乙方在变更之前应当通知甲方。 4、如甲方向乙方指定专利申请经办人时,乙方代理人需要与专利申请的发明人(设计人)会见时,应事先与甲方专利经办人联系,由经办人具体安排。乙方代理人与发明人(设计人)会见时,所谈内容应限于专利申请涉及技术信息有关的内容。 5、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传 4、代理费用 1、 乙方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收取专利申请费用: 实用新型专利官费:75元人民币(申请减缓后)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4000元人民币 2、甲方应在提供委托事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第1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 3、乙方与甲方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专利工作动态信息,不另收费。 5、保密义务 1、为准确确定甲方技术秘密的内容,明确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甲、乙双方认为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披露上述技术秘密,并且甲方有义务在记载有技术秘密部分的书面资料上应当醒目地标示“秘密”字样。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的技术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以上保密义务起始时间为乙方获得甲方交付的记载有技术秘密的书面资料之日。乙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注意程度不能低于乙方对自身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注意程度。 3、乙方应当将甲方交付的记载有技术秘密的书面资料统一保存,并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技术信息泄密。 提问 签订合同后所有技术文件复印件都提供给代理所么? 简单的CAD制图需要额外付费么? 回答 材料是必须要交给代理所的,其他东西看代理所要不要 提问 保密协议没有单独签,只在委托代理合同里加了一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委托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回答 这个可以 专业的代理所是不会随意泄露的 更多33条 

专利申请代理合同盖章

你是自己申请还是找的代理,直接问问就行了

电子申请的话,需要有相关单位的电子账户的数字证书的然后在签名栏里面输入单位的具体全称最后保存了,提交发送前,需要拿电子签名再签的,然后系统会核对电子签名、电子证书等信息是否都符合,符合的话,才能签名成功,然后才能提交发送

回答 您好,现在可以使用电子签名 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电子申请用户是指已经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用户注册协议),办理了有关注册手续,获得用户代码和密码的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电子申请代表人: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以提交电子申请的电子申请用户为代表人,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是指通过专利局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提交或发出的电子文件中所附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所述的签字或者盖章,在电子申请文件中是指电子签名,电子申请文件采用的电子签名与纸件文件的签字或者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更多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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