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是专利局的系统模板没必要另改,不过优先审查时应为两个月,担心的话可以电话审查员确认下。
回答 您好 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和其它两类专利申请一样是按照既定的审查程序来办理,但是在一些设计特殊行业或者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是可以优先审查的。 一、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 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二、发明专利申请人需要什么材料 发明专利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2、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或者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及其中文译文 感谢您的提问,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10条
在满足了技术领域,符合了专利申请自身的条件后,我们就可以启动优先审查程序了,这时我们需要准备优先审查请求书、相关证明文件说明、现有技术。首先我们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代办处进行优先审查的推送意见,在地方代办处同意推送后,将带有推送意见的优先审查请求书、相关证明文件及现有技术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先审查窗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批是否可以加速。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如下:1、准备文件;2、出具检索报告;3、优先审查请求书盖章;4、递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2、涉及各省级和市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国内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国首次申请;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发明专利的一通答复期限是4个月,二通及以后每次答复期限是2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的每次答复期限都是2个月,在计算期限时会加15天,为推定收到的时间。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专利申请了优先审查的话,发明专利的每次答复期限为2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的每次答复期限为15天。
发明专利申请,维正当然是专业的,你算是找对了。答复审查意见的期限我也了解一点,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以后每次都是2个月;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均为2个月时间。这个时间没有算上邮寄之类的时间,一般会再加上15天的推定收到时间,所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4个月,后续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2个月。如果还不明白就给维正打电话或者网站咨询吧。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所以提出实质审查的期限为提出专利之日起到三年内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如需专利申请代理推荐选择永瑞集团。【测一测>>你的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永瑞集团拥有500余人规范的百余团队服务体系,本着“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为梦想赋予无限可能”的初衷,永瑞成功服务企业累计突破数万家。同时,永瑞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取得骄人成绩,在公司注册、商标注册等名列前茅。永瑞集团专利申请,有以下几点优势:1、零风险;2、效率高;3、下证快。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发明专利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永瑞集团。永瑞集团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始终以为每一个顾客创造价值为使命,广泛吸纳专业人才,配有资深工商、财税、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等领域的专业服务人才,为服务质量提供保障。每年数以万计的企业,以永瑞集团为起点踏上追逐梦想的舞台。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外国优先权期限为十二个月。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4个月外加半个月,总共4个半月的答复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