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对复审不服的起诉法院的诉讼费一万元起
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属于二审是不收费的
您好!深圳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为您解答! 这个问题有点模糊,您是想问从驳回到提复审的时间得期限?还是复审流程周期?如果是前者,那么这个时间就需要:3个月+15天,费用方面就不一定了,因为这个要看难以程度,主要是有没有复审的空间,通常费用是在5000-2W的都有可能。
请求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缴纳复审费。复审费为: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复审费可以减缴,减缴比例为:请求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请求人的,减缴70%。减缴复审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请求人汇款时应当注明申请号和复审费。
驳回复审的费用包括专利局收取的官费和代理所收取的代理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官费是300,发明专利的官费是1000,如果符合费用减缓的条件可以申请减缓官费,按照15%或30%缴纳官费(ps:专利只有一名申请人,且该申请人具有费减资格按照15%缴纳官费;专利有两名申请人,且两名专利申请人都具有费减资格按照30%缴纳官费;专利申请人有三人以上的不享受费减)至于代理所收取的代理费就因所和复审难度而异了,从几千到上万不等。
(一)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二)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后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则允许恢复,且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恢复。(三)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后才缴足复审费、且在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前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上述两请求合并处理;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现在驳回复审的官费应该是750元吧,这个好像几年会调整一次,750元是最新的标准
驳回复审的费用包括专利局收取的官费和代理所收取的代理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官费是300,发明专利的官费是1000,如果符合费用减缓的条件可以申请减缓官费,按照15%或30%缴纳官费(ps:专利只有一名申请人,且该申请人具有费减资格按照15%缴纳官费;专利有两名申请人,且两名专利申请人都具有费减资格按照30%缴纳官费;专利申请人有三人以上的不享受费减)至于代理所收取的代理费就因所和复审难度而异了,从几千到上万不等。
驳回复审的费用包括专利局收取的官费和代理所收取的代理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官费是300,发明专利的官费是1000,如果符合费用减缓的条件可以申请减缓官费,按照15%或30%缴纳官费(ps:专利只有一名申请人,且该申请人具有费减资格按照15%缴纳官费;专利有两名申请人,且两名专利申请人都具有费减资格按照30%缴纳官费;专利申请人有三人以上的不享受费减)至于代理所收取的代理费就因所和复审难度而异了,从几千到上万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