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的难易是根据复习的程度来决定的其实。如果但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在目前全国的资格考试中来看,属于中上难度吧,并没有说难道令人发指的程度,毕竟司考现在的全国第一考还没有被打败,还有更加疯狂的公务员考试,其参与人数的巨多,造成国考拥有任何考试都比不过的竞争性。所以只能从专代资格考试的自身出发来看是否困难,复习到位肯定就会觉得并没有很难,如果打算裸考还想考过的同学建议还是放弃吧。复习上可以多看视频讲解,做真题,毕竟做真题模拟题才能发现问题,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不是,所以多做题,多刷题,看知识产权课堂的公开课视频,听熙说,真题去专代做题系统,比较全面。
不好考,需要理工科背景,需要3-5年工作经验。
通过率那是相当的低啊,报考的人很多都是从事几年知识产权工作的人,但是通过率还是不高2004年 7804人报名 通过人数 530人 通过率 79%2006年 8594人报名 通过人数 721人 通过率 39%2007年 8326人报名 通过人数 610人 通过率 33%2008年 8766人报名 通过人数 692人 通过率 89%2009年 11805人报名 通过人数 924人 通过率 83%从上面的数据看每年全国通过率在8%左右,而且其中专利法知识和务实同时通过的每年都在3%以内,而且每个地区通过率差别很大,以云南为例,这五年一共通过8个人,重庆08年一共通过17人,北京、上海、广东通过率排名前三,北京在20%左右,上海和广东在15%左右。其他地方就很低了。
这样要看你个的的基础了,如果你有法律基础,甚至能达到司考的水平,准备专代只需要1-2个月的时间就好了。
不好考,需要理工科背景,需要3-5年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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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不难看你的决心和毅力。如果是新手倒好考。加油吧。推荐你思博网。资料很全。有助于学习
每个看书4个小时 认真看的话4个月足够但是真的很难坚持 哎
专代考试这个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毕竟再学霸的眼里考试都是一个样,对我来说确实很难。,毕竟通过率不是很高。关于专代考试的复习这块,有些人复习三四个月就过了,有些就考两三次才过,这个因人而异,与个人复习和努力程度有关,并不能说复习多久就能过,别人的经验只能供你参考,不能作为你的复习计划来进行,还是需要根据你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复习经验的什么可以去知乎看看大神如何复习的,多借鉴借鉴。考试大体就是法律和实务两部分,法律方面有时间的去看视频讲解,包括一些书,像《应试宝典》,《考试指南》之类的,没时间的听音频,像杨熙老师的《熙说》讲专利法这样的。然后要拼命做题,实践中找到真理。多做题可以看到知识的匮乏区域,所以能更好的针对性复习,去知识产权课堂的专代考试做题系统,真题和解析都有。复习上不要着急,找到合适自己的方法很重要,可以大大提高复习效率的,相信自己可以的!
当然需要啊 这是资格证呀,你没有证书就表明你没有做这个的资格呀。要执业满2年的专利代理师 我是专利代理人证执业满3年了,现在一直闲置着 全职 兼职都可以,有需要的吗
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是理工科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证书) 4.工作证明原件(硕士及以上理工科学历不需要工作证明) 5.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6.考试报名费 报考人员可在中国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报名表。 考试内容 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 试卷科目 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和专利代理实务(总分为150分)三门考试科目。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 撰写方式。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必要的资金。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品行良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三)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第七条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第八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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