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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后申请人如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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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后申请人如何变更

不知道你从国知局获得了哪些信息,根据我个人的经验:可以自己办理变更手续专利是委托代理机构电子申请的,自己变更不可以电子变更;流程及文件要求:(1)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知局网站上可下载),以及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更名的证明文件)(2)自提出变更请求之日1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专利转让变更申请人

法律分析:变更专利申请人需要当事人订立书面的变更专利申请的合同,然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再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登记后专利申请权的变更就正式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专利当然能够变更或者是转让了,这个是不用考虑的,咱们国家规定如果专利发生变更的话,必须要通过国家的知识产权局进行变更,同时在提出请求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缴纳著录变更手续费200元。如果是向外国转让必须要经过国家专利机关批准。

如果发生了专利权的变更,主要是因为他的授权对象可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应该由他进行申请处理。

变更专利权人是属于专利转让的。但仅限于申请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才属于转让。若二者不是同一人,当事人变更专利申请权的,则应当视为申请人变更,而非专利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专利转让后发明人变更吗

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申请人的过失,可能会出现漏填或者错填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即可。但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并附具体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专利申请的程序如下:1、专利申请,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同时专利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形式;2、专利局的受理,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3、初步审查,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4、实质审查,发明专利初步审查合格的或者经过补证申请合格的,专利局将专利申请启动实质性的审查,实质性审查主要是评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如果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如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应相应的修改申请文件,合格的授予专利权,不合格的驳回专利申请;5、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专利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专利转让专利权人变更

法律分析:专利权变更的流程如下: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2、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3、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变更专利权人是属于专利转让的。但仅限于申请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才属于转让。若二者不是同一人,当事人变更专利申请权的,则应当视为申请人变更,而非专利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专利变更申请人后费减

费用减缓请求适用情形-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专利局提出减缓请求-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一个个人,且年收入低于25000元,可减缓专利费用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一个单位、多个个人或者一个以上个人和一个单位,单位经济困难,个人年收入低于25000元,可减缓专利费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能减缓专利费用 办理手续的人-申请人、代理机构、代表人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需要提交证明文件单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时,应当附具证明文件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可以是区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例如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费用-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费用减缓请求书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的表格下载栏进行相应的下载,若上述内容仍有疑问请继续联系,谢谢。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范围是: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五、复审费。费减文件是跟专利申请文件一块递交的。审批通过之后,会有受理通知书和减缓审批通知书一块下来,然后您按照上面的说明缴费就可以了。专利申请减缓的费用主要涉及:申请费、实审费(发明才有)、首3年年费(自办登算起)等。

法律分析: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在执行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10年内的优惠政策之后,继续降低了发明专利的持有成本,也使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专利权有效期(十年)内一直可以享受年费减免。法律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第二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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