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离职和公司签了一份那个协议书后的话,永远不录用的话,用此员工的话违法吗?我觉得这肯定是违法,你自己的话,工伤里离职的话,你肯定不可能是签订那个协议书的呀。作为来说的话,他是正当的那个,在里面工作的时候受伤的。
一、企业招聘难度有关有一些行业,招人非常困难,但员工流失率却很高,比较典型的就是销售和普工了。几乎每个星期都有员工离开,因此企业所面对的招人压力非常大。对于这一类公司,企业是非常欢迎离职员工回来的,因为召回老员工,对于企业来说更划算,省去了培训成本和适应成本。二、企业文化有关有一些公司,不仅不要辞职员工,而且也不允许员工辞职后跳槽到竞争对手。这些公司往往是已经做大的公司,其福利待遇都是十分诱人的。每年都有大把的人,削尖脑袋往里钻,因此完全不担心公司招不到合适的人,也就没有必要吃这个回头草了。在这些公司的认知里,你既然离开了,那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到底。三、员工行为有关在职场中,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辞职见人品。”有的人平时工作很认真,但是一旦提了辞职,就各种宣扬公司的种种不是,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导致公司出现了实质性的损失。这种员工企业是非常不欢迎的,因为此人的种种行为证明,他并不认同该公司,那又何必再招回来呢。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其实这种规定大部分时候都是因为而异,你非常有能力,能带公司带来大收益,就算公司有明文规定,公司也愿意网开一面。因此,不必过于纠结此规定,如何提升自己才是真正该思考的问题。
回答 既然你没有违反海底捞公司的任何禁令和制度,又给了你“永不录用”,可以找公司呀,需要永不录用的理由或依据。如果解决不了,可通过司法途径,起诉公司,撤销“永不录用”,赔偿名誉损失 即使写了“不建议二次入职”过一段时间还是有可能入的。只是这个可能性很小罢了。 提问 可以取消永不录用记录吗? 回答 既然你没有违反海底捞公司的任何禁令和制度,又给了你“永不录用”,可以找公司呀,需要永不录用的理由或依据。如果解决不了,可通过司法途径,起诉公司,撤销“永不录用”,赔偿名誉损失 提问 如果违反了那就没办法了对吗? 回答 对的亲 提问 那要是还想去上班有没有别的办法? 回答 可以和店里管理人员协商 提问 就是说有关系,有管理层人员担保还是可以入职的 回答 要看你和店里协商的怎么样 亲 一般来说,有管理层人员担保还是可以入职的 提问 可以给我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吗? 回答 不可以的 亲 更多11条
回答 请您更具体描述一下您的问题,跟老师详细讲讲,这样老师才能更好的帮到您。 (1)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第29条,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顺丰是国内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商,经过多年发展,已初步建立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的能力,不仅提供配送端的物流服务,还延伸至价值链前端的产、供、销、配等环节,从消费者需求出发,以数据为牵引,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技术,为客户提供仓储管理、销售预测、大数据分析、金融管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 更多2条
法律分析:不录用不能跟着感觉,得建立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举证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并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有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达到录用条件;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等。由于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严格责任的规定,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把工作做细,尽量做到滴水不漏。证据的取得和固定离不开完善和严格贯彻考核制度。应当对新员工结合录用条件进行动态跟踪考察。在考核过程中,有硬性指标的可作量化的考核,无法量化考核的可进行考评,作出评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分析: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工伤离职和公司签了一份那个协议书后的话,永远不录用的话,用此员工的话违法吗?我觉得这肯定是违法,你自己的话,工伤里离职的话,你肯定不可能是签订那个协议书的呀。作为来说的话,他是正当的那个,在里面工作的时候受伤的。
一、企业招聘难度有关有一些行业,招人非常困难,但员工流失率却很高,比较典型的就是销售和普工了。几乎每个星期都有员工离开,因此企业所面对的招人压力非常大。对于这一类公司,企业是非常欢迎离职员工回来的,因为召回老员工,对于企业来说更划算,省去了培训成本和适应成本。二、企业文化有关有一些公司,不仅不要辞职员工,而且也不允许员工辞职后跳槽到竞争对手。这些公司往往是已经做大的公司,其福利待遇都是十分诱人的。每年都有大把的人,削尖脑袋往里钻,因此完全不担心公司招不到合适的人,也就没有必要吃这个回头草了。在这些公司的认知里,你既然离开了,那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到底。三、员工行为有关在职场中,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辞职见人品。”有的人平时工作很认真,但是一旦提了辞职,就各种宣扬公司的种种不是,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导致公司出现了实质性的损失。这种员工企业是非常不欢迎的,因为此人的种种行为证明,他并不认同该公司,那又何必再招回来呢。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其实这种规定大部分时候都是因为而异,你非常有能力,能带公司带来大收益,就算公司有明文规定,公司也愿意网开一面。因此,不必过于纠结此规定,如何提升自己才是真正该思考的问题。
不违法,公司有权选择员工,而离职后的员工公司有权永不录用,这些都不违法,而工伤离职后和公司签了一份协议后,公司可以有权永不录用此员工,也不违法哦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