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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利代理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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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利代理年报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吸纳就业,特别是吸纳知识分子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19年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约82万人,较2018年底增长6%,吸纳就业作用明显。2020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通知》,各地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稳就业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从业人数逐年上升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供了服务保障,对助力创新创业、稳定和扩大高水平人才就业、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据统计,“十三五”以来,我国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新增约3万家,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新增38万人。截至2019年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约9万人,较2018年底增长6%,吸纳就业作用明显。2020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从从业人员性别、学历、工龄上看,2019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性别比例较为平衡,学历普遍较高,有三分之一就业人员工龄均达5年以上。——性别比例较为平衡调查显示,截至2019年底,参与调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8%,高于男性。——学历普遍较高调查显示,截至2019年底,参与调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中,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业人员人数占0%,大学本科学历占5%。总计大学以上学历比例为5%。——1/3从业人员工龄达5年以上调查显示,从从业时间看,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的占比为0%,表明超过三分之一的从业人员扎根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持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新吸纳就业人员效应明显2019年参与调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全年平均新进人数为85人,平均调离(离职)人数为79人,占调查机构平均人数的比例分别为9%和4%,总体人员增长率为2%。市场监管总局企业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6万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约吸纳2万失业再就业人员,知识产权服务业新吸纳就业人员效应明显。疫情期间稳就业方面取得积极成果2020年4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通知》,组织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支持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据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9月15日,各地共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专场招聘活动53场,组织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业宣讲培训90余场,多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类就业岗位4953个。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全国专利代理人

基本条件:理工科本科毕业

专利代理人考试科目一共有三门,分别是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专利代理实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每年举行一次全国考试。专利代理人考试科目专利代理人报考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2、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选择适合的考点城市之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职业资格证报考、备考审核系统姓名:请输入姓名手机:请输入手机号需求:职业资格工作年限:请输入工作年限立即提交审核

需要理工科背景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应试人员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那么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条件及内容有哪些?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当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是理工科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证书)工作证明原件(硕士及以上理工科学历不需要工作证明)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考试报名费报考人员可在中国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报名表。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内容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

全国专利代理师报名系统

您是想要考今年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吗,报名已经结束了哈,目前选考站也已经结束,月底打印准考证了,错过考试可以准备明年啦,来思博论坛随时掌握报考信息哦~思博论坛 -30万知识产权人的学习交流阵地

你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必须是理、工科毕业的,而你是法学本科,是不可以参加专利代理人考试的

全国专利代理机构

目前专利转让的平台并不少,但是不同平台上面的专利也不一样。具体选择哪一家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定,只要看到有合适的专利,平台也是正规的话,就可以选择在这家平台进行转让。

法律分析:专利代理机构的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符合下列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三)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四)合伙人或者股东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2、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4、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5、品行良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具体的我不一一列举了,给你个官方的代理所查询系统,这里可以查到全国所有有正规资质的事务所。建议找自己所在城市的代理机构,面谈比较详细,成都有个环泰代理机构,你可以问问。

2003年中国19家专利代理机构。分别是:1.北京国林贸专利代理有限公司2.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北京中创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4.北京中建联合专利事务所中国航天科技专利中心(国防)信息产业部电子专利中心(国防)7.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实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北京金富邦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中交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专利中心(国防)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专利服务中心(国防)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专利服务中心(国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北京知本村专利事务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专利服务中心(国防)

全国专利代理考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资格考试。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制定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考务工作,负责考试命题、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颁发、组织巡考、考试安全保密、全国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和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有关人员和专利代理师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试各项具体工作。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务工作,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考务组织、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上报、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第五条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包括以下科目:  (一)专利法律知识;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三)专利代理实务。第六条 考试为闭卷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第七条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阅卷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三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经审核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第十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有效控制、依法处理的原则,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据本办法对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十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需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考试优惠政策。符合考试优惠政策的考生,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允许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二章 考试组织第十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在举行考试四个月前向社会发布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公布考点城市、报名程序、考试时间和资格授予等相关安排。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考点。第十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委托计算机化考试服务方(以下简称考试服务方)执行部分考务工作。  考试服务方应当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在本行政区域内设有考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考点局)的监督和指导。第十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考点局指派巡考人员。巡考人员监督、协调考点局和考试服务方的考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  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当将考点局回收的考场情况记录表复印件、违规情况报告单和相关资料带回,交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第十七条 考点局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落实本地区考站和考场,组织对本地区考站和考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承办考务工作,并应当在考试前召开监考职责说明会。  考点局应当指派考站负责人。第十八条 考点局应当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按照集中、便利的原则选择考场。考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设施齐全、疏散通道畅通、安静、通风良好、光线充足;  (二)硬件、软件和网络配置符合规定;  (三)具备暂时存放考生随身携带物品的区域或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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