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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初审,(图书的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稿件交来后,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 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要写出初审报告,并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和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 ,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并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
首先建议你了解巴金的编辑思想,可以看这篇文章。 编辑与作者、读者的关系:一, 从社会精神活动中的情况看, 编辑是作者和读者这两者关系的中介。作者和读者实际是一对矛盾, 编辑是这对矛盾的中介。编辑作为中介, 就是在两者矛盾中发挥办调作用和净化作用。二, 从编辑本身的情况看, 编辑与作者和编辑与读者这两种关系, 是编辑最基本的社会联系。编辑与作者和读者的关系, 制约着编辑工作, 从而形成一条原则, 即团结作者对满足读者的需要服务。编辑对作者的团结和合作, 与对读者的服务, 这两方面不可偏废 不过, 为读者服务毕竟是最终目的。团结作者为满足读者的需要服务, 它作为编辑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 几乎影响编辑工作的所有方面。违背这个原则, 编辑工作就失去了意义。 仅就编辑与作者的关系, 再谈三个和关的间题。一, 在社会分工中形成的合作关系。二, 为了读者是合作的基础。三, 编辑的知人善用和一视同仁。关于编辑与读者的关系, 有必要再进一步谈几个问题。一, 为读者服务是最终目的。二, 编辑听命于读者的需要。三, 读者的信任取决于读物的质量。 参考自《论编辑与作者和读者的关系》刘光裕
请交给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该中心是由深圳企业家匿名赞助成立,旨在巡查大陆地区学者发表的论文,打击各类学术不端行为,抑制制我国国际学术声誉的下滑,维持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该中心的微博:“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唯一通信方式:
不会影响毕业。但是会有其他影响,撤回稿件可信度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撤回的次数多,你可能会进入杂志社的黑名单,近年来可能无法提交。论文见刊后,撤稿是禁忌,这样的例子也不少,建议不要轻易撤稿。
没有,暗示你的说法很可爱,很多第二第三作者,老大,一个文章只会有一个第一作者,一个第二作者,一个第三作者……当然,评职称通常只承认第一和第二,第三以后的没用,但是不会对第一和第二构成影响
记得在大学的时候,我们辅导员就第一、第二作业跟我们做过解释如下:在国外,第一作者一般都是学生的导师、老板一类,也就是说,花钱给你做这个课题或者辅导你做课题的人(这一点我想成熟点的人都想得出原因,正如古代一个国家好与不好都会直接与帝王挂钩一样);真正写这论文的人应该会是在第二作者上出现。当然,也有些自己在网上找的一些项目,肯定写自己的。这里我想说的是,第一作者应该是给那些为课题贡献最大而不是最累的人,这里的贡献包括出资,出人,出他的思想和理论。
还不如共同一作
有啊,有的是要求必须是第一作者
只要没付钱给他们就没事。别担心,假网站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赚钱,就是赚钱你的发表的费用,如果你一分钱不付给他们。你就没事。你担心你的文章被盗,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因为能找到和你文章匹配的需求的作者特别难,所以放心吧。如果你还是不放心,你可以去淘淘论文网上学习下论文发表知识。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追问哦
不同学校处罚方式不同,严重的将开除学籍。2019年4月,清华大学近日公布的新版《清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格外引人关注。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中有抄袭、篡改、伪造等情形,情节严重的;或代写、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买卖学位论文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而上述行为原来的处罚是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即剽窃。指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论文抄袭
论文写作时常让很多人为之烦恼,论文写作是可以引用他人文献成果的,当作者觉得没得写的时候,引用的篇幅和比例很容易超标,学术论文抄袭什么后果?首先我们要清楚抄袭的标准是什么,在合理范围内的引用是不算超标的,也就不算抄袭。一般学术论文最基本的重复率标准是不超过30%,这个标准并不算严格,如果是写作发表高级别学术论文,要求就会严格不少,要求不超过15%甚至10%,因此是否构成抄袭,首先要看重复率标准,一旦超过这个标准就有被认定为抄袭的可能了。是否是抄袭还需要关注作者文章与他人文章是否存在主要内容、观点的一致,重合率是否达到60%以上,还有就是原文他人文献达到一定篇幅,与原文高度重合,达80%以上并且没有标注的情况也算是抄袭。抄袭后果严重,影响个人晋升或者毕业,重者通报批评,并且数年内不能发表专业内刊物,所以抄袭对个人影响是非常大的,对学术界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所以对于抄袭这种行为大家在写作时一定要引起注意,以上就是对学术论文抄袭标准和后果的介绍。你所指的买了篇期刊论文,是指找了个代写给你发表了一篇论文,还是你自己写的文章花钱发表了。这是2个不同的概念,影响也不同。发现论文抄袭和代写都是学术不端,但如果是花钱发表了一篇自己写的论文,就是正常操作了,因为现在的期刊大多数都是需要收取版面费的。我假设你是第一种情况(代写,重复率还超了),那么解决办法你可以参考下,首先认真深刻的反思自己的行为,认识到这是学术不端,并确定之后绝不再犯。其次,如果文章已经被数据库收录,可以尝试联系杂志社申请撤网,尽量将影响降低。(这只是事后的一个补救措施,实际上代写一开始就不该出现,一旦出现,哪怕你尝试去补救,仍旧会对你的学术之路有一定的影响)
你投的是假网站,这种网站肯定安排的也是假期刊,就算是发表了,被这个假网站收录了,你也不用怕的,因为比较重要的论文数据库知网不收录,以后你重新投,查重也不会判你抄袭的。
如果是未毕业就发表的话应该会产生一定得影响
当然有影响,一般第一作者加分多,第二作者有的地方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