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外观设计不保护内部结构,外观相似既表示侵权系数高了,但是就是改进的车架,你也说了进行了大量改进,这个改进的部分就可以申报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
一种水果刀,即限定了此刀的作用只能用于切割水果;一把剪刀,只说明了此刀具的类型,不限定用途;建议名称:一种刀具、一种剪刀、一种水果剪刀;以上名称按需选择,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使用一般的名称就行了,但是要注意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炊具”、“乐器”、“建筑用物品” 等;(3) 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例如“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装有新型发动机的汽车” 等;(4)附有产品规格、大小、规模、数量单位的名称,例如“21英寸电视机”、“中型书柜”、“一副手套” 等;(5)以外国文字或无确定的中文意义的文字命名的名称,例如“克莱斯酒瓶”,但已经众所周知并且含义确定的文字可以使用,例如“DVD播放机”、“LED灯”、“USB集线器” 等。
百度一品标局使用一般的名称就行了,但是要注意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3) 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4)附有产品规格、大小、规模、数量单位的名称(5)以外国文字或无确定的中文意义的文字命名的名称。
1、是您当时提交的名称不对,还是专利局把您名称给改了?2、您可以先问一下,也随便了解一下更改名称的程序,如果不是您的原因,更改名称应该不用花钱的。申请人可以不是发明人,也可以是发明人。专利权人,申请授权了,申请人就是专利权人。请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检索,通过申请号检索、通过专利号检索、通过名字检索、从企业名称进入检索,其法律状态(公布、审查、授权、无效)都是公开的,可以免费检索。
可以。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申请人的过失出现漏填或者错填的情况时,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即可。但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可以改,就是需要一点手续费
可以主动修改。
如果是变更专利名称,那么是没法变更的。如果是变更申请人、发明人、申请地址,那么是可以变更的。
不可以
b
使用一般的名称就行了,但是要注意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炊具”、“乐器”、“建筑用物品” 等;(3) 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例如“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装有新型发动机的汽车” 等;(4)附有产品规格、大小、规模、数量单位的名称,例如“21英寸电视机”、“中型书柜”、“一副手套” 等;(5)以外国文字或无确定的中文意义的文字命名的名称,例如“克莱斯酒瓶”,但已经众所周知并且含义确定的文字可以使用,例如“DVD播放机”、“LED灯”、“USB集线器” 等。
加我帮你看看
如果都是同一个人申请的,是没有问题的,前提是《一种XX装置的自动控制方法 》和《XX装置》的申请人都是一样,就没有问题了。
“和”“与”可以“或”不可以以上为一般规则,但专利并非仅一般规则就可以完美处置的事情,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得到有针对性的结论。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包含多项发明内容,但是,该多项发明内容必须具备专利法所称的单一性才行。单一性的判断是个比较高级的活儿,不同人处理的结果可能就会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不多说了。“钟馗谈专利博客”
什么是专利?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指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由国家专利机关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在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如何分类?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能取得专利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是产品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 很显然,名字是不能申请专利的。希望采纳
百度一品标局使用一般的名称就行了,但是要注意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3) 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4)附有产品规格、大小、规模、数量单位的名称(5)以外国文字或无确定的中文意义的文字命名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