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得好的老专代理人年薪百万也不成问题吧,但那需要时间的磨砺。 但各行各业也都有好有坏,专利代理人当然也有很落魄的,具体看你的能力和态度等等综合因素了。 总体上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发展空间较大,这方面的人才还比较匮乏,并且待遇最高。 专利代理人主要工作可以包括:国内案件撰写、无效、专利纠纷诉讼、涉外专利事务等。 不过现在专利事务所基本都私有制了,应该不存在公积金这个概念吧。
别的内容参考其他人的回答。关于公积金,很多代理所都是有的,而且也有很多代理所是上齐了五险一金的,可能数量上偏少,但是种类还是齐全的。有的代理所甚至为老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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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啥前途,但挺有钱途的,涉外的专利代理人月收入3、4万的很多。不过要考专利代理人,像你这样的,必须在化工行业工作2年以上才有资格报考吧
化工专业的做专利代理前景不是很好,人已经很多了。如果是电子或者通讯的,完全可以做。外语好的收入高,如果外语一般,只能做国内的专利,收入不会太高。
别的内容参考其他人的回答。关于公积金,很多代理所都是有的,而且也有很多代理所是上齐了五险一金的,可能数量上偏少,但是种类还是齐全的。有的代理所甚至为老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涉外的专利代理人月收入3、4万的很多”不要误导别人啊。
待遇咋样?做得好年薪几十万吧,也有很落魄的,具体看你的能力和态度等等综合因素了。有公积金吗?现在专利事务所都私有制了,木有吧
现在已经改了,叫专利代理师,要求是理工科,也就是说学位证上是工学或者理学,之所以这么规定,和代理人工作性质也有关,要能理解技术。
现实发展:市场有需求没错,但是需要找一家好的公司。前景:就现在来看专利,商标,版权等服务更倾向于网络加传统事务所。作为一名代理人可以去一家这样的网络知识产权公司。一、专利代理人要考哪几门?1、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于2016年5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2、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9∶00—11∶30。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14∶00—16∶00。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9∶00—13∶00。二、现在中国有多少专利代理人?1、根据2008年的统计,我国有证的执业专利代理人已近6,000人,全行业从业人员已达17,000人左右。2、近年来,我国专利代理人队伍专业知识结构不断改善,年轻化、专业化趋势日趋明显,专利代理人队伍蓬勃发展。专利代理机构已经发展到715家。三、没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可以做专利代理人吗?回答:理论上是不能从事专利代理工作;在实际中是可以做专利代理人做的工作,但是不能称为专利代理人。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要多少钱?1、考三门: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事务。具体的要等今年考试大纲出来。2、各考点收的的考试费不一样的,具体要等考点的通知。
有6000多家代理机构
这个很难估计哦!事务所的员工还好估计,那在各个企业中做知识产权的人员那就难了
法律分析:完善行业自律工作机制,引导会员自觉遵守行业纪律,促进行业行稳致远,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根据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协会《章程》,以及近年来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适应性修改了《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并经协会第十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法律依据:《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告知原则、授权原则、对委托人负责原则、保密原则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第二十六条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依法与聘用的专利代理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第二十八条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本机构执业人员的信息报送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并保证信息的准确、完整。第二十九条 专利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人转委托或增加被委托人的要求。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人的执业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 专利代理人执业应当接受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聘请任用,并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第十九条 专利代理机构聘用专利代理人应当按照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受聘的专利代理人订立聘用协议。订立聘用协议的双方应当遵守并履行协议。 第二十条 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三)不具有专利代理或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在专利代理机构中连续实习满1年,并参加上岗培训; (四)由专利代理机构聘用; (五)颁发时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六)品行良好。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尚未被该专利代理机构解聘并未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的; (三)领取专利代理执业证后不满1年又转换专利代理机构的; (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第二十二条 申请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者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四)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聘用协议; (五)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应提交该专利代理机构的解聘证明; (六)首次申请颁发专利代理执业证的,应提交其实习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实习证明和参加上岗培训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颁发、变更以及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具体事宜。 第二十四条 经审核,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认为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颁发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辞退专利代理人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该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与专利代理人解除聘用关系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收回其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出具解聘证明,并在出具解聘证明之日起的10日内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六条 专利代理机构停业或者撤销的,应当在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同意之日起的10日内,收回其全部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当在颁发、变更或者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之日起的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上报有关材料,同时抄送专利代理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第二十八条 未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专利代理人的名义,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第二十九条 专利代理人承办专利代理业务应当以所在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专利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并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