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论文肯定不是一两页就能写完的,几千字几百字的都有。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研究内容必须属于所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范畴。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的要求。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国外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必须在译文后用圆括号注明原文。
需要分析当前主题,包括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硕士毕业论文的写作,另一个是要让写出来的论文成为优秀硕士毕业论文。我本人呢,经历了本科、硕士、博士的学历阶段,每一个阶段的结束都要完成毕业设计,都要写一篇毕业论文来给阶段性的学业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本人的硕士毕业论文是全国百篇优秀毕业论文之一,博士论文是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要完成一篇优秀的毕业论文,我总结为“三板斧”策略:这里要注意的是,在所有这一切开始之前,一定要先跟导师做具体、细致的沟通,我认为这一点是最最最重要的。第一板斧,收集资料、确定课题研究方向、确定论文题目。收集资料,这一个过程最简单,我们学校有云端图书馆,校内校外都能用,随便注册一个账号就可以任意下载论文。 编写论文提纲、导师审核论文提纲、完成论文初稿。论文提纲是整篇论文的结构框架,完成了论文提纲就相当于把架构搭建好了,然后再进行论文初稿的编写,就有如水到渠成,只要顺水推舟就行了。不过这一个过程也很重要,要加强跟导师的沟通,获得导师的认可很重要。第三板件,导师审核论文初稿、反复修改论文、最终定稿。完成了论文的初稿之后,导师就要介入审核论文内容了,根据导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反复研读、反复琢磨、反复推敲,进而反复修改,这个过程是最为煎熬的一个过程,一定要做到精益求精,定稿是这一整个过程完成后的成功结果。完成毕业论文之后,再根据论文内容准备毕业答辩材料,这个过程同样是要跟导师深入沟通,争取获得推优的资格。具备了推优资格也就确定了毕业论文是一篇优秀毕业论文,在各种评比中才有资格、才会脱颖而出。
根据规定,学术型研究生需要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1件)作为毕业的基本要求(导师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也算有效成果)。所以,从一定程度来说,研究生需要发表论文。
是的,这个我可帮您的。
想考什么专业呢,考什么课程西工大研究生院网站上有。毕业后可以到部队去。
你好!回答如下1,学校对硕士毕业生发表的刊物有各自的标准,一般至少要是省级期刊,具体的还要问西北工业大学。2,如果学校特别要求毕业生在毕业前发表核心期刊,那么你就需要下载最新2011北大核心要目总览,查询一下你这个学科的相关核心期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您这个问题太宽泛,但“若干”这两个字就可以吓人一跳。就算是单纯以西北工业大学这个学校的考研相关问题回答也可以出一本书了。只能简要为您解释一下。 首先,个人建议是考研“先认准专业,再考虑学校”。毕竟研究生教育是理论化得进一步深入,与科研在关系上更密切些。选择院校时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权衡后选择。当然除非你是非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不上。 其次,复习时要有计划性,以各学科的大纲和学校制定的教材为主。平时多登陆“研招网”查找学姐学长的学习心得。更重要的是,及时了解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的时间。 最后,西北工业大学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院校,以材料学和航空宇航学为国家级学科,属于以理工科为强项的院校,属于教育部“34所自主划分院校之一”。考研难度相对较大。
我这里直接发表,多为你这样的学位论文。详见主页资料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参照国内同类高校材料学科硕士研究生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等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发展目标,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发表学术论文做出如下规定。一、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前,在满足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发表或被录用:2篇中文核心论文或者1篇SCI/EI收录论文(各类中英文杂志增刊、会议论文除外)。2、专业学位类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发表或被录用:1篇中文核心论文或者1篇SCI/EI收录论文(各类中英文杂志增刊、会议论文除外)。二、补充说明1、硕士研究生发表或被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同时本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2、第一作者特指论文署名排序第一的作者。发表的中文论文以出版的论文为准、英文论文以杂志社官方网站公布的论文或被SCI数据库检索的论文为准;被录用的中文论文以杂志社的书面录用证明为准、英文以杂志社官方网站或者官方邮件通知为准。发表的论文或录用证明的复印件由硕士生指导教师签字后方才能被认定为有效学术论文(视同已发表的论文)。3、论文的界定。SCI/EI收录论文界定:以发表论文的杂志上一年是否被SCI/EI数据库收录为准;中文核心论文界定:以北京大学2016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4、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本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同时本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相当于发表1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已公示的发明专利 1项,则相当于发表1篇中文核心论文。三、硕士研究生如取得的学术成果未达到要求,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待其达到相关要求后才在下一批次评审中对其学位进行审议。四、硕士研究生取得的学术成果如存在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属实后,学院将对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五、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实施,
确保正常的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是实现学术创新的基本保障。大学内部,良好的学术思想道德教育对于学生树立优良学风,培养正直、诚信的拔尖创新管理人才发展有着非常重要影响作用,要使研究生形成一种遵从学术规范,严格学术道德的良好学习氛围,使每一个研究生都具有良好的素质,只有通过实现他们自己的更好的价值,才能对经济社会主义作出更大的贡献,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然而,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高校毕业生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学术不端行为,这严重地影响着我国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和今后学术研究的质量,因此,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专业课学习、课题研究、奖赏评估、毕业授位等过程中,都可能出现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在学术不端行为中,其主要表现为以不符合学术道德标准的方式来达到获取学位的目的。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为课程考试、课程论文与学位论文乱写、篡改、伪造科学研究资料,请他人做实验;撰写论文,甚至在网上买卖论文,以及在论文发表过程中一稿多投,随意署名,其他不良行为,如引用不当。 一般来说,根据学生的主观故意和他们的动机,可以把学生的失范行为分为以下两类:一是“过失违背”。 paperfree论文查重小编告诉大家主要有以下三个主要原因: (1)缺乏教育的环境。教育领域偏离科学研究精神的现象日益增多,而指导教师在指导学术道德规范方面的缺失,使部分研究生没有对科研的严肃性有深刻的认识,因此,学习和研究的态度不够严谨,最终形成了剽窃、剽窃等失范行为。 (2)缺乏个人培训。尽管我国大力提倡和实践能力素质教育,但要真正使学生在学习遵守社会科学技术研究的道德行为规范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假如幼年时缺乏对科学研究基本道德的培养,个人也不够重视,一旦真正开始科学研究,就容易出现失范行为。它二是故意违反。大多数教师都是以身作则,细心指导,严格要求研究生。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少数研究生仍有可能发生失范行为。
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的规范不一样,学硕和专硕的要求不一样,每个学校的又大同小异,但总体上说,论文的结构是有中英文提要,有目录,有正文,有参考文献,有备注(注释),有附录,有致谢等。有字体、字数和排版要求等,查重率要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否则不能答辩等。
不同的学校要求应该不大一样吧,可以问一下自己的导师。
去考研论坛问问,或者去北京大学贴吧问问
必须的
同学,这是北京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你可以参考下 北京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与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此外,申请者还须按照我校的相关具体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 网站公布的《北京大学2017 年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的 办 法 》 (二)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3、选拔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制订,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选拔办法一经公布,不得变更。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三)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2016 年 10 月 25 日前,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硕士、博士招生网页的“录取信息”页面查询。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及时予以答复。 (四)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录取的推免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或 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6 、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上所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统一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 3、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各院系要结合招生专业特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整体测试并给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4、复试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6、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7、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8、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至 50%的范围内。 9、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与调剂 1、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在符合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相互调剂。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4、自 2013 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5、对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历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媒体研究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为 8000 元,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学金: 1 、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 五、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住宿安排 1、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北京大学(校本部)研究生原则上入住燕园校区。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援藏计划”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可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硕博连读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院系决定。 八、转档与就业派遣 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 “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学费、医疗及住宿自理(学校不安排住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转入,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援藏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我校。 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避。 十、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校本部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医学部咨询电话:(010)82802338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楼三层 328 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 医学部监督电话:(010)82802337 2、各院系咨询电话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应试生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3、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若上级部门在 2017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更多资讯可查看文都2016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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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这是北京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你可以参考下 北京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与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此外,申请者还须按照我校的相关具体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 网站公布的《北京大学2017 年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的 办 法 》 (二)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3、选拔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制订,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选拔办法一经公布,不得变更。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三)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2016 年 10 月 25 日前,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硕士、博士招生网页的“录取信息”页面查询。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及时予以答复。 (四)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录取的推免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或 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6 、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上所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统一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 3、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各院系要结合招生专业特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整体测试并给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4、复试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6、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7、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8、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至 50%的范围内。 9、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与调剂 1、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在符合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相互调剂。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4、自 2013 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5、对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历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媒体研究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为 8000 元,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学金: 1 、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 五、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住宿安排 1、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北京大学(校本部)研究生原则上入住燕园校区。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援藏计划”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可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硕博连读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院系决定。 八、转档与就业派遣 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 “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学费、医疗及住宿自理(学校不安排住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转入,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援藏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我校。 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避。 十、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校本部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医学部咨询电话:(010)82802338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楼三层 328 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 医学部监督电话:(010)82802337 2、各院系咨询电话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应试生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3、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若上级部门在 2017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更多资讯可查看文都2016考研网)
须符合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