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所得税,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税函发[1998]757号及国税函[1999]788号文件规定,国内支付单位与外国企业签订借贷、技术转让、财产租赁等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凡已计入本期国内支付单位的成本、费用的,无论是否实际支付上述款项,均认同为已支付,并应按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其中,对按合同规定未到期或延期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列入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的,凡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作为本期成本、费用的,应在财务上提取该费用时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
专利使用费增值税税率为6%,应扣缴税额等于接受方支付的价款除以(1+税率)乘以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专利权增值税税额:对方不含税销售额=106÷(1+6%)=100(万元)对方销项税额=100×6%=6(万元)购进专利时会计分录:借:无形资产 106贷: 银行存款 100贷:其他应付款一代扣增值税 6交纳代扣的税款时分录:借:其他应付款一代扣增值税 6贷:银行存款 6
法律分析:专利的使用费是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没有统一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六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专利使用费该由专利权人以外的专利使用人支付。专利使用费是指专利权人以外的他人在使用专利时向专利权人交纳的一定数额的使用费用,取得实施专利权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付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二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专利转让同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点的,因为专利技术可以交易就想一件商品一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转让专利的所有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为转让收入扣除专利权研发成本及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个人转让专利,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自然人转让专利技术,属于销售无形资产范围,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收。
个人专利转让,根据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