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27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所需文件及资料 :指示函,在函中应指明发明名称,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发明人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优先权时尚需注明首次申请国家/地区的申请号及优先权日。至少两套附图或相片(包括正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如需要时尚需加上立体图,图样尺寸不得大于15×22cm,不得小于3×8cm。可以提交相片代替附图。如果要求保护色彩则需提交彩色及黑白相片各三套,相片尺寸为3R。请注意拍摄相片时物品必须置于单一颜色的背景上,除要求保护其外观设计的物品外,背景上不应出现其它物品。 一份合格的委托书,可延至中国申请日之后两个月内提交。注:如果要求优先权(外观设计的优先权仅有六个月),则需提供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先申请国、申请号及申请日。如果经过认证的优先权文件不能在申请时提交,则可在中国申请日之后三个月内提交。请注意在优先权文件中填具的申请人与在中国提交的申请人不同,则需提交转让证明。如果该转让证明是复印件,则需经过公证。北京纳杰知识产权提醒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请谨慎,以防。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文件是: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最好是统一交图片或者照片,不要图片跟照片混合提交。
1、简要说明;2、图片;3、请求书及委托书文件。
申请专利应提交的文件: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的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的文件包括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法律分析: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所需准备的文件如下: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以、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相关材料。并且申请人提交的图片或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该外观设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第三十一条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该要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外观设计的一些简要说明。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该要清楚地表明申请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申请人请求保护颜色的,应该要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申请人应该要提交每件需要保护的设计产品内容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
1、简要说明;2、图片;3、请求书及委托书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文件是: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最好是统一交图片或者照片,不要图片跟照片混合提交。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北宏知识产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的文件:1、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4、专利代理委托书(如果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北宏知识产权)
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应是每件产品的不同侧面或者状态的图或照片,一般应有六面视图(主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后视图),必要时还应有剖视图、剖面图、使用状态参考图和立体图。 A外观设计图或照片 图的大小不得小于3×8厘米,也不得大于145× 22厘米,图的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绘图用黑色墨水和绘图工具,线条均匀清晰,不要使用铅笔、圆株笔、钢笔绘制,线条均匀、清晰、连续、适合复印要求。 图形一般应当垂直布置,并按设计尺寸的比例绘制。需要横向布置时,图形上部应当朝向图纸左边。 图中一律不画中心线、尺寸线、阴影线,一般不出现虚线或标记线。图形中不得有文字、商标、服务标志、质量标志以及近代人物的肖像。艺术化文字可以视为图案。 几幅视图最好画在一页图纸上,若画不下,可以是多张图纸,但应按顺序编上页码。各向视图和其它各种类的图,都应按投影关系绘制,并注明视图名称。 绘制彩色图片的纸张,应用较厚的绘图纸绘制后粘贴到标准格式的"外观设计图或照片"的文件纸上。 照片的尺寸应与图的要求相同。 照片不得折叠,并按视图关系沾贴在"外观设计图或照片"的文件纸上,左侧和顶部最少留5厘米,右侧和底部最少留5厘米。 B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简要说明是对外观设计图或照片进行的简要解释和补充。其中不得有商业性宣传性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用途和性能。简要说明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凡属下列情况者应当有简要说明: 省略视图:外观设计产品左右、上下、前后对称时,可以各省略一幅视图,但要用语言说明,例如"左视图和右视图对称(相同),省略右视图"。此外,产品不属于创作部位的方向,也可以省略视图,例如"产品底部不属于创作部位,省略仰视图"。 突出主要创作部位在外观设计较为复杂,对已有设计部分、创新部分不易被人注意的情况下,可以写明主要创作或设计要点,以加强专利保护。例如台灯的外观设计,其创新点只涉及灯罩,其它部分是已有设计,应予以说明。 补充图或照片中难以表达的内容:如果产品外表或部分外表是用透明材料制成而在图中无法表达"透明",可以在图片或照片透明部分引出标记线,注上A、B等,并在简要说明中A、B等处为透明部位。 图或照片只表示产品局部时:较长的产品,如型材、工字钢等,可画一段长度,在简要说明中说明产品全长及长宽比例。有些纺织物,如地毯,上下左右都可省略,只需画出局部花样与纹路,但在简要说明中应说明其长、宽尺寸。 外观设计产品的效果与制造的特殊材料有关时,简要说明中应注明材料。 对需要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产品,除了提供色彩及黑色图或照片各两套外,还应在简要说明中说明,本产品应保护的色彩。 新开发的产品,特别在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尚没有的,要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产品的使用方法和目的,以明确保护类别和专利局补充分类表。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一式两份;外观设计图或照片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应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或照片各两份;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要求减缓各种专利费用的可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二份。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数量和规格 以上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要求减缓各种专利费用的可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二份。 以上文件必须是打印文字(采用4、小4或5号字的宋体、仿宋体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一定要清晰;纸张为A4的打印纸或复印纸,而请求书为A3纸;文章版心位置:距纸张的上边和左边留有5厘米的边距,距右边和下边留有5厘米的边距),并且一律采用专利局规定的统一专用表格格式。申请费及其它费用的减缓 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同时,可以将"费用减缓请求书"一起交上,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应写明减缓理由,个人申请减缓的,须写上年收入情况,两个人共同申请的应写明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写明要求减缓的各种费用种类。可减缓的费用种类包括五种: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专利批准后,前三年的年费。可同时提出减缓以上五种费用。专利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可能采用到专利局或专利局设在各地的九个代办处办理当面递交或以邮寄方式寄交。专利申请文件可直接向专利局递交,也可通过邮局邮寄,但必须使用挂号方式邮寄,申请文件一般不许折叠,应使用能装下A4纸的信封以挂号方式邮寄。 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必须按照专利法的要求以挂号信函方式邮寄,保存好挂号凭证。以非挂号信函方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查询。 以包裹形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受理。 根据细则第119条规定,以邮寄方式递交专利申请的,每封挂号信函只能邮寄同一件专利申请的文件。各种费用的交纳 各种费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专利局当场交纳(直接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的,可当时交纳申请费);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局汇款交纳。通过邮局递交申请文件的,(约过一个月左右)在接到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后,交纳申请费,交费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之内。必须注意,该期限决不是自"受理通知书"发文之日起二个月之内交纳。 还没有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所在年度无须交纳年费。在接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自发文之日起,两个月之内,交纳包括某年度年费在内的各种费用,必须注意,所说的某年度,必须是"通知"中规定的年度(自申请日算起),有时该年度的年份,不一定就是接到"通知"时,当时所在的年份,例如"通知"上说的某年度自申请日算起是指98年所在的年度(比如是第02年度),而此时接到"通知"时所在的年度是99年,因此在你交了98年所在年度的年费后,千万不要忘记着手主动交纳99年所在年度(比如是第03年度)的年费,过期漏交,专利局会通知你补交,并罚交滞纳金。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算起两年内没有被授予专利权,应从第三年开始,每年主动交纳申请维持费。第一次交纳申请维持费应在第三年度开始的第一个月内交纳,以后各年度应在上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交纳申请维持费。 通过邮局交纳各种费用时,必须在汇款单的附言栏中写明申请人姓名、专利号或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所交的费用名称(项目必须列全)、各项金额。如果出现漏写、错写或金额不足,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