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对象,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实用新型专利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客体,这种实用新型则主要是指小发明。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②《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分为申请阶段、审查接单和授权阶段,一般时间为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授权阶段(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发明专利分: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但发明专利申请流程还是比较复杂的,对说明文件、权利请求等文字要求十分严格,说不好要改个十次八次的,建议你去当地专利管理局去咨询一下当地有资质的代理公司,让他们帮你申请。
好又有一向专利了,你可以试试。
(+威心津洋知识拼音)看看你是具体什么情况呢
是什么东东.先看一下先.
从材料准备、提交申请文件开始,提前公开提前实审的情况下,二年左右下授权,当然也可能不被授权。
呵呵,建议平常心对待,期望不要太高!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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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定义(1)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2)《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类型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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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这种产品可以是机器、设备、日常生活用品等,也可以是物品的构成部分。 (2)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具备一定的形态和构造的产品。产品的形态是指产品具有的能够从外部观察到的空间形态,也就是产品在物理上具有长、宽、高三维空间。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内部、外部机械构成,或者说是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态、构造的物质,比如气体、液体、粉状物,平面的文字、图形、标记等都不是实用新型。 (3)实用新型必须能在工业上有直接的实用价值。不具有实用价值而仅仅具有装饰作用的物品,比如珠宝、首饰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批手续比发明专利简便,审批的周期短,费用低,专利权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短,所以,具有一定形状的发明创造,应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为首选。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授权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1)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3)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一定要有附图说明。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时间:七个工作日下受通,10-12个月左右授权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系统有程序问题无法回复,请您稍等,这边会在系统修复后进行回复 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没什么用整体说来,实用新型专利相比较发明专利,具有授权时间短、要求低、费用低廉等优点;但是由于实用新型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 所以授权之后被宣告无效等情形会比发明高很多,而且实用新型专利只针对产品的形状、结构等进行保护,对于方法发明是不能申请实用新型的 肯定是有用的,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相比,区别在于发明专利需要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只需要初审,所以,对实用新型而言,创造性要求度不是很高,但对技术进步又是起到促进的作用 虽然只是在绝大多数发明创造都是在已有技术上的基础上进行改进的小发明,虽然原创性不高,但是实用性和价值性依旧很大,与当下正合适。 一种产品上的小改进算不上什么大的发明,但它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却不可低估,例如日本东芝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就靠一项电暖炉的小发明而恢复了元气 日本三菱电机公司,也是靠发明了一种结构简单的用于减轻家庭主妇家务劳动的电被褥烘干机,大受用户欢迎而使该公司得以摆脱经济困境,生意日益兴旺。由此可见,企业完全可以灵活运用实用新型专利,获取相当的经济效益,体现其经济功能。 您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6条
专利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①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②《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类型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