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你拥有英文和中文两份版权。
我当时做论文的时候,是在翰-林论-文工-作室弄的,还不错哦。能发能写的
会。一篇英文稿件在同一个单位和 杂志社投稿时候非常容易碰见的,但是一般碰见一样的也许只会发一篇出去。向期刊投稿,可以不签订合同,但作者不得一稿多投,期刊应在收到稿件后 30 天内通知作者是否采用,如过期不通知作者,能否一稿多投,择优交费。
不能
英文投稿须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
只要是有明显的拷贝文章思想的迹象都应该算是( 个人见解)
只有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才行《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 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 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 是正当的, (对于不同的读者群)可能是有益的, 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作者已经征得首次和再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 并向再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抽印本或原稿 (2) 再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有一周以上的时间间隔(双方编辑达成特殊协议的情况除外) (3) 再次发表的目的是使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 因此以简化版形式发表可能更好 (4) 再次发表应忠实地反映首次发表的数据和论点 (5) 再次发表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应用脚注形式说明首次发表的信息, 如: 本文首次发表于xx期刊, 年, 卷、期: 页码等
当然不算啊
应该是没事儿的,发表英文,有创意么~~
我当时做论文的时候,是在翰-林论-文工-作室弄的,还不错哦。能发能写的
你说的这个方法是可以的。首先,两篇一起发表时肯定行的,就是以两篇形式发表。后者,属于发表中文版,等到你中国国内有了一定的反响以后,不就有人和社会基础将其作为译文的形式进行拓展发售,这是采取的是译文(英文版)版的形式在国内外上市~~~!有点像外国名著在其他国家的发行译文版形式~~!明白了吧~~~!基本上是可行的,你放心,就是可能在时间上会比较长。但是毕竟这样做比较靠谱,如果发表不成功,后补办法很麻烦的~~!
首先,这种情况原则上来说算作一稿多投。第二,这种情况国外的刊物短期内不会发现你的一稿多投现象。第三,如果被录用,以后一旦被发现,结果可能会很严重,请参考那些被抓出来的大学院长们。第四,如果是在国内写的学术文章,即使翻译水平很高,也比较难投到国外期刊。
当然算是 一稿多投的。有可能被 拉入期刊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