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向专利局对该申请提出异议。专利局应当将异议的副本送交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副本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书面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四十二条 专利局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通知异议人和申请人。第四十三条 专利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复审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第四十四条 对专利申请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将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证书副本与专利证书的区别在于专利证书副本在证书首页的右上角手工加盖副本字样的印章。专利证书是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满足颁发授予专利权条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申请人的专利证书,是一种法律证明文件。其实一件专利就只可以获得一份专利证书。当一件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时,专利局向第一专利权人颁发一份专利证书。当一件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共同权利人希望获得专利证书时,可以请求专利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其法律效力与专利证书是一样的。专利证书副本与专利证书正本的格式和内容其实是相同的,均由证书首页和专利单行本构成。唯一的区别在于,专利证书副本在证书首页的右上角手工加盖副本字样的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国家知识产权证书含金量较高。知识产权局:我国含金量较高专利列全球前几位。4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力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专题数量突破性进展,其中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连续几年已经居世界第一位。
有啊,钱也有人造假啊。你不放心就去查一下你的专利就好啦
有把,有些内容不是很实用,
进我空间,进入免费专利检索,输入你的申请号,查看法律状态就可以了
您好!专利下载方法如下:进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点击“专利检索与查询”;在新弹出页面中选择“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 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如果没有可注册一个),点击“专利检索”; 在弹出页面中选择“常规检索”,检索框中输入“手机”(举例),下面选择“发明名称”,然后点击“检索”; 在检索结果页选择“查看文件详细信息”;在文献信息页选择“下载文献”,即可完成下载。满意请采纳谢谢!
一、对与上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2001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1号公布)第十三条第四款,予以删除。二、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13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予以废止。三、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2件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宣布失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予以废止的 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序号名 称公布机关及日期说 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7号1985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布该公告中采用的分类表与实践不符。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21号1988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布已被2003年7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32号公布的《专利申请号标准》、2003年7月14号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2号代替。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28号1990年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布已被2010年1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5号公布的《专利审查指南》代替。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56号1997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布已被1998年1月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59号代替。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58号1997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布已被2010年1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5号公布的《专利审查指南》代替。6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4号2000年11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已被2010年2月24日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52号代替。7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7号2001年6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已被2010年1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5号公布的《专利审查指南》代替。8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9号2001年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已被2010年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9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代替。9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4号2003年12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已被2010年1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5号公布的《专利审查指南》代替。10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7号2004年2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已被2008年6月27日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35号代替。11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8号2004年2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已被2008年6月27日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36号代替。12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13号2005年1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已被2008年6月27日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35号代替。1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26号2007年9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已被2010年2月24日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52号代替。 附件2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 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序号名 称公布机关及日期说 明1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8号2001年6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2《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适用办法》2003年1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6号公布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进我空间,进入免费专利检索,输入你的申请号,查看法律状态就可以了
进入国知局的网站即可查询专利公告。但如果你已经知道专利号,可以进入:(中国专利查询系统),点右边,公众查询,进去后,选同意以上声明,点继续,输入,申请人信息,或申请号等,即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