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月刊)创刊于1981年,由贵州省种子管理站、贵州省种子学会、中国种子协会主办。本刊内容包含种子科技领域的研究、发展及应用,同时对我国的种子产业化、种子管理、《种子法》实践、种子检验、种子生产、新品种选育及推广应用等方面也开辟专栏报道。本刊较多地报道种子科技界的高、精、尖研究动态与技术,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应用、教学与生产、提高与普及于一体,内容丰富,信息储量大,可读性强。 创刊20余年来,倍受众多专家和读者的称赞。多年来,在所有国家级正式奖项评比中均获奖,成为我国期刊中的一个品牌刊物。被评为第二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2004年变更为月刊后信息发布加快,每月您都可获得最新的科研和种业动态信息。一册在手,物超所值。《种子》是您工作中的好助手,广大农林(生物)科研工作者、农林(生物)院校师生、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企业领导和技术人员、农民技术员都可从中获益,帮助您事业成功。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992年版)《新闻窗》由贵州日报社主办,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贵州省新闻学会协办、是贵州惟一国内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新闻专业期刊。是贵州省的重要期刊,在全国新闻宣传战线有一定影响和地位。旨在探讨新闻理论和新闻业务,反映新闻改革,传播新闻写作知识,交流经验,培养新闻干部。目前《新闻窗》已成为一份有一定质量、有一定知名度、有一定影响力、庄重大气的刊物。
核心期刊是期刊中学术水平较高的刊物,是进行刊物评价而非具体学术评价的工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期刊协会(简称中国刊协)。英文译名CHINA PERIODICALS ASSOCIATION 缩写为CPA。第二条 中国期刊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由期刊社、期刊团体以及有关期刊专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团结全国期刊工作者,努力繁荣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期刊事业;发挥党和政府与刊社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期刊界内部及社会各界、国内外广大读者的联系;促进会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自律;扩大国际交流;在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第四条 本会接受主管单位——新闻出版总署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5号金盾出版社办公楼5层中国期刊协会。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期刊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向有关方面反映本行业的情况、问题和要求;2、推动期刊界坚持正确办刊方针,开展期刊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3、按照党和政府部门关于出版改革的思路与方针,为期刊业深化体制改革、开发期刊产业做好支持、服务工作;4、促进中国期刊不断提高质量,繁荣发展;5、推动期刊界积极投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6、协助期刊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业规划、协调,维护期刊出版的正常秩序,表彰为发展我国期刊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7、促进会员之间及本会有关行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协调行业内部的关系,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切实为会员办好事、办实事;8、编辑出版本会会刊,以及反映期刊事业发展状况的信息数据等有关出版物;9、培养和训练期刊工作者队伍,编写培训教材,提高从业人员素质;10、开展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友好合作和业务交流,促进中国期刊走向国际市场;11、开展为实现本会宗旨所必要的其他活动。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参加本会的应为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登记并获得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社,有关的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单位,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登记的与期刊出版相关的企业或中介、咨询机构,各分专业的期刊团体(协会、研究会、学会等),向本会申请经批准后,可成为本会会员。热心于期刊事业并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经特别批准,也可以成为本会会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2、自愿申请加入本会;3、交纳会费。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1、提交入会申请书;2、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3、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3、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4、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5、有入会和退会的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4、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竭诚为广大读者服务;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6、按规定交纳会费。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修改并通过本会章程;2、选举、罢免理事和常务理事;3、讨论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4、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或由理事会推选产生的常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1、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顾问;3、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4、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8、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1、3、5、6、7、8、9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条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2、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一般一届,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2、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六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4、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1、会费;2、捐赠;3、政府资助;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5、利息;6、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八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一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三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五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六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七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八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一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2007年2月6日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曾在1999年按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作局部修改,修改稿于1999年2月2日第二届常务理事扩大会表决通过。2003年4月8日,在第三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修改并表决通过。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这个还真不好说
贵州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 贵州茶协网 、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 、贵州省银行业协会、贵州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贵州音乐协会、贵州省互联网协会、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贵州律师协会、贵州质检协会、贵州省信鸽协会、贵州省软件行业协会 、贵州省酿酒工业协会、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贵州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贵州省犬业协会、贵州省书法协会、贵州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贵州省收藏协会 、贵州省茶叶协会、贵州省高尔夫球协会 、贵州安全生产协会、 贵州省国际国内公关协会、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贵州环保产业网、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贵州省基督教协会 、贵州省公路摄影协会、贵州省水泥协会 、贵州省武术协会、贵州省硬笔书法协会、贵阳市房地产业协会 、贵州省家具行业协会 、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贵州省土木建筑学会 、贵州省勘察设计协会 、贵州省报业协会、贵州省演讲与口才协会、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 、贵州省消费者协会、贵州省道教协会、贵州省乡镇企业协会、贵州科学健康协会、贵州省电力行业协会、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贵州省保安协会、贵州旅行社协会、贵州省铁合金行业协会 、贵州省羽毛球协会、贵州省演出娱乐行业协会、贵州墙材协会 、贵州省影视制作协会、贵州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贵州省外资协会、贵州奇石协会、贵州印刷包装行业协会、贵州省通信行业协会、贵州省煤炭工业协会 等等
可以查贵州省文联或省书协,省美协相关网站
孙志刚 省长>>秦如培 常务副省长>>慕德贵 副省长>>刘远坤 副省长>>陈鸣明 副省长>>何力 副省长>>孙立成 副省长>>卢雍政 副省长>>黄家培 副省长>>唐德智 省政府秘书长
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毕节学院学报 初中生辅导 大众科学 当代贵州 党的生活(贵州) 党建交流 地球与环境 电影评介 耕作与栽培 贵阳年鉴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贵阳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贵阳医学院学报 贵阳中医学院学报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 贵州财政会计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 贵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贵州党风廉政 贵州档案 贵州地质 贵州电力技术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贵州化工 贵州画报 贵州环保科技 贵州教育 贵州教育学院学报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贵州科学 贵州林业科技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贵州民族研究 贵州年鉴 贵州农业科学 贵州气象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贵州社会科学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贵州水力发电 贵州文史丛刊 贵州畜牧兽医 贵州医药 护士进修杂志 花溪 机械与电子 矿物学报 矿物岩石地球化学通报 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杂志 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南风 酿酒科技 农村经济与技术 农技服务 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黔南民族医专学报 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青年时代 人事世界 山地农业生物学报 山花 商品评介 少年人生 少年与法 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 文史天地 现代机械 校园歌声 音乐时空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 中国地球化学学报(英文版) 种子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遵义医学院学报
江苏省浙江商会会长-----徐群江苏省浙江商会会长徐群,男,49岁,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浙江大学,现任浙江华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其用10年的时间,遵循“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原则,把该集团建成了资产规模近30亿元,净资产超过10亿元,业务区域扩展至浙江、南京、合肥、天津、北京、内蒙古和云南等省市,形成了以房地产为核心产业,文化教育、能源投资、证券保险等领域全面发展的我省知名的大型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2005、2006年被中房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房地产企业联合会、中国房地产企业200强评审委员会评为“中国房地产企业200强”(排名18位)。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品牌资产评价中心授予“中国行业品牌l00强企业”。由此,徐群多次被授予:“中国管理创新优秀人才”、“中国百名行业风云人物”、“中国房地产企业优秀企业家”、“中国建筑文化斗拱奖———建筑文化创新力卓越贡献人物”、“世界华人杰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鉴于徐群杰出的成就和卓越的领导能力,被世界华人协会等机构推荐为“世界华人协会副主席”、“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房地产商会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企业信用论坛’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亚太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企业管理创新研究所兼职副所长”、“人民日报时代潮理事会成员”“中国十大财智英才”等。江苏省浙江商会 地址:南京市太平门街6号金陵御花园贵宾楼1803电话:025-84827077、52205916 传真:025-52205916 联系我们:
徐鹏飞
简介:陈星,杭州市人,1957年生,现任杭州市师范学院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报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期刊协会理事、浙江省期刊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美学学会副会长、浙江省高等学校学报编辑工作研究会理事长、杭州市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主要著作有《弘一大师考论》《丰子恺漫画研究》《白马湖作家群》《重访散文的家园》《隐士儒宗马一浮》《广陵绝响——历代音乐佳话》《赏心悦目——漫画品读笔记》等五十余种法定代表人:姜传贤成立时间:2006-06-30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21010000000166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15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