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话语的右上角[书名](320-330)或是在在正文中标注为上标[1],再次引用也标注为上标[1],具体的文献应该写在最后参考文献中,包括页数。
参考文献的著录方法采用我国国家标准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中规定采用的“顺序编码制”(即: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中外文混编。论文中,引用出处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和方括号[ ]放在引文结束处最后一个字的右上角作为对参考文献表相应条目的呼应。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应将各篇文献的序号在方括号内全部列出,序号间用“,”隔开。(例:正文[3,6])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时,标注为单一参考文献。并在引文结束处的最后一个字的右上角角标“[]”后标注引文页码。(例:正文1[3]56……正文2[3]58)参照ISO690及ISO690-2标准,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对文献的作者不超过三位时全部列出;超过三位时只列前三位,后面加“等”字或英文三位作者后面加“et al”。
标准的答案!参考文献标注有很多种格式,各个刊物要求不一样,有的是要求页下注,每一个都在当下页注出,页码放在文献中,有的在第二个出现后写“同上”,只写页码,有的要求放在文章后面一一列出,在各自的文献后各标各的页码,有的是各标各的文献,页码放在文章中相应序号后面,现在中国知网的要求是相同文献用同一序号,不同的页码放在各自的文章中相应序号后面,比如你引用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假如都是[2]的话,第一个在文章中标[2]43-45,第二个标[2]70,在文章后面参考文献中只列一个[2]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就可以了,不知说清楚没有。出版社又不一样,要求同上面说的
论文中多次引用同一著作的多处内容,可以简化标注,比如见以上著作,多少页码即可。
你说的问题在学术论文中是很常见,我们学校是这样要求的,供你参考。1、在正文中按照参考文献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标注,如[1][2][18][19];2、在文后的参考文献中按照标注顺序写,例如:例如:[2][6][13]刘国钧,王连成.图书馆史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79:15-18,31,34-36.
标准的答案!参考文献标注有很多种格式,各个刊物要求不一样,有的是要求页下注,每一个都在当下页注出,页码放在文献中,有的在第二个出现后写“同上”,只写页码,有的要求放在文章后面一一列出,在各自的文献后各标各的页码,有的是各标各的文献,页码放在文章中相应序号后面,现在中国知网的要求是相同文献用同一序号,不同的页码放在各自的文章中相应序号后面,比如你引用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假如都是[2]的话,第一个在文章中标[2]43-45,第二个标[2]70,在文章后面参考文献中只列一个[2]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就可以了,不知说清楚没有。出版社又不一样,要求同上面说的
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扩展资料:参考文献的相关要求规定:1、根据参考资料类型可分为专著[M],会议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杂志[G]。2、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来源为被著录的文献本身。专著、连续出版物等可依次按题名页、封面、刊头等著录。缩微制品、录音制品等非书资料可依据题名帧、片头、容器上的标签、附件等著录。3、著录数字时,须保持文献上原有的形式。但对表示版次、期号、册次、页数、出版年等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版本用序数词缩写形式表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50个字左右。一篇文献在论文中引用多次,不可以,那就不是自己的文章的,看不出自己的观点了,适当引用,能增强文章的力量,吸引读者观看。本科毕业论文通常要求在30%左右,当然,学校的要求和学校可能会有所不同,一些严格的学校会设定在20%左右。标题论文的标准取决于作者发表的期刊的级别。如果是一般日记账,大约是30%。如果它是一个核心期刊,要求将会很高。
【尾注】:如果是期刊就不用管,专著的多次引用(起码5次以上),在文末的参考文献页码过多写不下的时候,就需要在文中引用处的[1]后面加页码。可以写成[1:23][1:25],也可以写成[1]p23,[1],还可以写成[1](p23),[1](p25)【脚注】:脚注引用一次就要在本页用不同的序号。
放句号前,要上标,同一文献,在文章中按正常编号都要编,在最后参考文献目录,同一文献按照最先出现的编号放位置,但是前面要写上所有编号,后面不再出现,就像:[3][7]〔15〕***,这样编在最后
参考文献在正文中的标注法1)按正文中引用的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字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2)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将各篇文献的序号在方括号中全部列出,各序号间用“,”;3)如遇连续序号,可标注起讫号“-”。示例:张三[1]指出……李四[2-3]认为……形成了多种数学模型[7,9,11-13]……4)同一文献在论著中被引用多次,只编1个号,引文页码放在“[]”外,文献表中不再重复著录页码。示例:张××[4]15-17……;张××[4]55……;张××[4]101-105……
可以在话语的右上角[书名](320-330)或是在在正文中标注为上标[1],再次引用也标注为上标[1],具体的文献应该写在最后参考文献中,包括页数。
多次引用同一篇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在文中引用处的[1]后面加页码。可以写成[1:23][1:25],也可以写成[1]p23,[1]p25,还可以写成[1](p23),[1](p25)。参考文献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其本身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作者而言,参考文献是论文科学选题的前提,是论证观点的有力支撑,是继承和传播前人研究成果的有效方式,保护和评价他人的劳动成果。与学术期刊而言,参考文献可为编者审稿选稿提供参考借鉴,为自身的影响力扩散打造有利条件,可完成不同期刊之间的学术成果传递,节约宝贵有限的版面。
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扩展资料:参考文献的相关要求规定:1、根据参考资料类型可分为专著[M],会议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杂志[G]。2、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来源为被著录的文献本身。专著、连续出版物等可依次按题名页、封面、刊头等著录。缩微制品、录音制品等非书资料可依据题名帧、片头、容器上的标签、附件等著录。3、著录数字时,须保持文献上原有的形式。但对表示版次、期号、册次、页数、出版年等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版本用序数词缩写形式表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你说的问题在学术论文中是很常见,我们学校是这样要求的,供你参考。1、在正文中按照参考文献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标注,如[1][2][18][19];2、在文后的参考文献中按照标注顺序写,例如:例如:[2][6][13]刘国钧,王连成.图书馆史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79:15-18,31,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