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提醒你,最好不要那样做,因为如果这些杂志社都满意,都登出了这篇文章,那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最好还是耐心点,一个个试,加油哦!↖(^ω^)↗
不可以,一般杂志3个月后没采用你的文章,你才可以改投别家
这个是不可以的,文章都是不可以一稿多投的。
你这个问题比较棘手了,但是不要着急,你那有他们发给你的录用通知没有,那上面应该有他们的电话,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找到先关的人员 问问你你所发表的杂志出刊没有,没有你可以要求退款。出刊了的话,你就要求他们把出刊的证明发给你,你不是已经汇过版面费了吗,他们哪应该有你的记录。没有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品 优 快 可以尝试下 的。
不能一稿多投,一般的杂志社和报社都会要求你在一处投稿后等待两个月,若是没有回复则可以另投,或者在我这边投也可以。
先来说一下,给好几个杂志投稿分为哪些情况。为了避免在一根绳上吊死,多投几家。如果用电子邮箱投稿,虽然很多杂志要求3个月未收到回复才能另投,但实际上业内默认的时间是两周。但是也有一些杂志超过了很多时间,突然给你发来过审的信件,那就很无奈了。倘若这篇稿子已经花落他家,那就只能无奈地选择一家撤稿了。编辑当然不欢迎这种情况,但是也会理解的。为了多赚点稿费,一稿多投业内极为痛恨的一种情况。一般来说,除非有些杂志要求二手稿(当然稿费很低),否则必须原创首发。而收二手稿的正式杂志很少,倒是有很多黑杂志喜欢弄二手稿,当然……稿费是没有的,也不会通知你。至于三手稿甚至四手稿……杂志社会把你列入黑名单的。不过,虽然杂志一般都要求投稿之后,版权就归他所有,但是除非特别正规的杂志,否则你是拥有发表一段时间之后投给别家的权利的。要在乎的只是,你要投的那家是否接受二手稿子。
一般是不行的。一稿多投是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再次投稿其他期刊杂志的行为,每个期刊杂志的投稿须知当中几乎都有禁止一稿多投的要求;一稿多投也可能会导致作者违约,论文作者违约可能会被列入1个或者多个期刊的作者黑名单。
当然是不可以 A
一稿多投其实很多人都在做,包括我,前天到今天我已经收到3份录用通知了,今天被导师骂的狗血淋头,他说被发现了会被拉进黑名单的。。。。。。不过我感觉他是吓我的,黑名单什么的不是只有国外杂志才有么???放心了,不要太过分,偶尔几次没事的,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做了,就是审稿时间太TM长了,有时候不多投几家感觉前几个月都浪费了,急的话还来不及。
只要不是给多个期刊投同一篇文章就好。。。。
这个是不可以的,文章都是不可以一稿多投的。
不能一稿多投!通常投稿3个月无回音,方能另行处理稿件,发表人飘过
不可以的, 投稿期刊有个默认发表问题。即你给某杂志社的期刊投稿,他会默认你已经同意他发表你的文章的(这种默认是有法律支持的,而非行业潜规则),只要他认为你的文章可以发表就无需在征得你的同意,可以直接发表了。所以如果多家杂志都刊载了你的文章,那你就要承担一稿多投的责任了。
当然是不可以 A
不能够 这会涉及到作品所以有权是违法的
可以是可以,有的单位可能不会认可,请注意。建议分刊发行吧。能投稿的期刊有很多,不是只能选择一本的!
应该是可以的。但一般来说,即使是都被接受了,可能不放在同一期发表
可以的。至于期刊是否两篇都录用,还得投了之后才能知道。为 了提高通过几率,可以检查一下摘抄率,再一个关键是内容是不是够好。
集中发表可以是集中于同一时间段发表,也可以是集中于同一刊物发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当尽量避免,也有部分职称文件中有明确禁止这样的要求,大多数是没有的。集中发表对作对刊物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作者在十分紧迫的时间内写作发表数篇文章,作者本身就有很大难度,这样的文章质量也不会很高,对于刊物来说,很少有刊物在一期期刊上同时录用数篇同一作者的文章,尤其是高质量刊物,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最多同时录用两篇。期刊投稿投稿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