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首页 期刊发表知识库 问题

关于食品的论文2000字

发布时间:

关于食品的论文2000字

看看(食品与营养科学)吧

参考资料:自创,多加点分!我国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正在逐步成为百姓消费的热点。商家在捕捉卖点、寻求商机炒作过程中,更是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披上了诱人的色彩。在时尚的招引下,无公害、绿色、有机正在成为标示农产品安全、健康、环保的新概念。 国家标准委已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同时列入《全国农业标准2003~2005年发展计划》中,今后3年,将制定出一系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国家标准。本版立足标准,原原本本地解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所涉及的一些的概念,给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信息。 农产品分类及概念 有机农产品: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有机农业的原则是,在农业能量的封闭循环状态下生产,全部过程都利用农业资源,而不是利用农业以外的能源(化肥、农药、生产调节剂和添加剂等)影响和改变农业的能量循环。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是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土壤4种生产因素的有效循环,不打破生物循环链的生产方式。有机农产品是纯天然、无污染、安全营养的食品,也可称为"生态食品"。 绿色农产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农产品。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要求是,生产的投入量和产出量保持平衡,即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要满足后代人同等发展的需要。绿色农产品在生产方式上对农业以外的能源采取适当的限制,以更多地发挥生态功能的作用。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我国的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种。其中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AA级绿色食品则较为严格地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按照农业部发布的行业标准,AA级绿色食品等同于有机食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何让群众吃得放心摆在了我们相关单位的面前。 一是加大对制假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对部分企业实施减税政策,支持其技术设备的改良。 二是加强中央和地方食品监管部门的协调,明确各部门权责范围,有效降低政府食品监管的成本。 三是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间相互沟通的机制,加大政府监管工作透明度、公众参与度。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成果、技术的储备以及监管人才培养,加快高校食品安全评估方面的技术成果向公司企业的转移。

太懒了,论文都不自己写。找别人也得1000分吧

关于食品的论文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  (三)质监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  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  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  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都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也为一些部门权力寻租制造了借口。2003年3月10日,国务院宣布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意图很明显,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下,希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起到协调作用。但由于管理构架、职责划分、行政成本以及部门协调等诸多原因,想要在短时间内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问题,尚不容乐观。有学者认为,应改变多头管理,向相对集中统一的方向发展。我们认为,由于食品的产业链太长,我国的地域范围大,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不可能也不必要将食品安全的监管统一在一二个部门。当前,应重点解决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的状况,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率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或副总理出任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卫生部、质检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领导或主管领导均成为该委员会成员(关系较为重大的正部级单位的一把手可作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秘书长(或常务副主任)及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或秘书处可以设在某个部委(局、办),承担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1)审议食品安全的有关法规或实施细则;(2)研究确定加强食品安全的重大政策;(3)审议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计划;(4)确定需要向国务院汇报的重大议题;(5)督促规划、计划和有关重大工作的落实;(6)协调部门、地方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重大事故的查处;(7)指导各部门、各地区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推动食品安全健康发展。此外,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应当成立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对应的机构。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

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2004年9月1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再次对有关部委的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食品卫生法》关于执法主体职责的内容应当顺应现实的改变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第四,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为例,对违反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当予重罚。然而根据该法,在一般违法情况下,除了责令改正和警告之外,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落在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之内,且不说罚款的上限太低,如此"可以"也为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创造了迂回的空间,极有可能连区区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也不了了之。类似的规定总和起来,执法不力也就难免了。再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两者相比较可以看出,在同一罪名上,《食品卫生法》要求违法行为具有人身伤害后果才构成犯罪,而《刑法》则强调当违法行为具有危害人身健康的危险性时即构成犯罪。两者尺度的不统一,往往会造成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待"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仅仅因为危害结果尚未发生,就依据《食品卫生法》做出不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决定,用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法律衔接的不统一给了违法食品业主以喘息的可能,削减了法律的惩处力度,也为司法机关再度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造成了时间上的拖延。其主要原因是《食品卫生法》修订在前,《刑法》修订在后,这段时期内无论是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均有加重之势,《刑法》的修订是顺应了当时食品安全的要求。可见《食品卫生法》的滞后性已经显现。第五,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在是否将《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上,还有不同意见。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建议方法有二:一种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作一次全面修订和补充;另一种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本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母法",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1)目的: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的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提出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原则: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注重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他各阶层的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还包括与食品相关的行业、食品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等。(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推动。(14)法律责任。强调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严厉罚则。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研究的一些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以及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关于化妆品的论文2000字

你到百度查下 有很多 换一个方式去思考如果他的离开是善意的,说句放开点的话就是,没有谁也可以照样活的更好,只要为爱的人祝福就行了,或许他离开你,他会找到更好的另一半只要他幸福,那不是你心中所愿的么?因为你是爱他的现在能做的,就是祝福!还有就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淡化它,那样对谁都好等待一个等待不起的等待不如不去等待即使等待,也要先想清楚,是否会等到想要的结果~~~~既然那份感情已经不属于你,何必留恋那份不属于你的缘那~~

这样的问题也到处问让大家觉得世风日下

自己去知网或者百度文库找找相关资料作参考,不要相信代 写,更没有免费送你的

内容摘要:广告口号铺天盖地,大致可分为三类:说明商品或服务功能、品质的;宣传企业文化和品牌的;传递现代的生活理念和科学的消费观念的。广告口号是研究社会变迁的生动素材,它随手拈来,但却真实、准确地记录了人们消费观念、生活观念不断进步的过程和生活水平提高、社会文明发展的过程。  关键词:广告口号 社会文明  商务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口号”的解释是“供口头呼喊的带有纲领性和鼓动作用的简短句子”,但就当今社会现实看,这个定义偏狭了些。现实生活中,口号可能是时代精神、理想信念、行为规范的凝炼和概括,可能是一定目的、某项任务的设定和指向,也可以只是一句忠告,一个提醒,一种关怀,一条信息,听不听、看不看,悉听尊便。生活是鲜活的,现实是客观存在的。笔者认为“口号”可以定义的宽泛些,就是指供口头传诵的简短句子。特点如下:有特定的内涵和目标指向;有时效性;简洁明了;口头传诵。利用口号、标语作为宣传手段,是极为常见的现象,可以说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普京当选俄罗斯总统,那句“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的竞选口号功不可没,小泉纯一郎高呼“改革无禁区”的口号坐上了日本首相宝座。时下中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口号标语伴你走天下。  广告口号的发展演进  回顾建国后的历史,最难忘的是一串串的政治口号,任何大的政治决策、政治主张、政治变革都在口号上打下了烙印。从政治学或社会学角度分析,各个不同时期流行的政治口号和某些宣传口号,为我们研究社会体制变迁和社会意识形态变迁及其线索提供了大量丰富的信息和素材;而同一时期流行的不同口号则为我们多侧面地展示了社会变迁的复杂性和曲折性。就现阶段而言,存在政治口号或带政治色彩的宣传口号多且滥现象,形式主义倾向严重。有些时髦口号只是为了装点门面或例行公事;有些口号内容本身假大空或缺乏科学性,行文粗俗生硬,有悖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精神文明。但从另一方面看,这种现象和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征候是一致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急剧变迁超出了常规的想象力,旧的破除了,新的还在生成过程中,无论是制度还是观念的建构与完善,都还需假以时日,整个社会在相当长时间内将显现出新质和旧质共存,有序与无序交织的状态,社会的价值取向、利益主体多元化。与这种社会发展趋势相一致的是,社会心理的深刻变化: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走向多样,从狭隘走向宽容,从僵化走向活跃。这一过程中各类社会群体、利益主体都想张扬自己,努力向社会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和价值观念,大众化的口号、标语成为他们宣传自己的有效手段和工具,于是谁都喊口号,写标语,口号、标语的泛滥也就不足为怪了。  除了政治口号和带政治色彩的宣传口号外,铺天盖地的是商业广告口号。商业广告口号是19世纪以来现代广告活动成熟化和广告文案写作专门化后的产物,一句成功的广告口号不仅会给商品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现实利润,同时也成为商品和企业形象借助口碑流播的一面旗帜,从而鲜明持久地招引受众视线,诱惑人们由消费而生的种种欲望。  商业广告口号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直接或间接说明商品功能、品质的。如“洗衣用白猫,洗发用法奥”、“世界第一饮料可口可乐”、“味道好极了”、“喝了娃哈哈,吃饭就是香”、“迅速止痒,当然不求人”、“杀菌治脚气,请用达克宁”、“哪里有路,哪里就有丰田车”等。第二类是宣传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树立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的。如IBM的“科学、创新、卓越”,这是企业的整体定位,是企业文化特征的集中体现。“太阳神”的广告口号“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的爱天长地久”,其含义深邃、意境深远,令人回味无穷。中国银行的“选择中国银行,实现心中理想”以实现人生理想、抱负为标的,为受众展现出一个在中行支持下开创美好未来的前景。在激发受众对生活增强信心的同时,也激发了受众对中行的信赖。还有如“真诚到永远”、“四十年沧桑岁月,中华永在我心中”、“全心全意小天鹅”等,都属这一类。第三类是传递现代的生活理念和科学的消费观念,引导人们进行正确和合理的消费的。“绿色食品 ”、“无公害食品”、“健康成就未来”等,口号的内涵丰富,隐含着人们的社会生活需求、情感需求、审美需求,它折射着人们的生活质量、消费观念、道德时尚。  广告口号对社会变迁的反映  广告口号是研究社会变迁的重要素材,它随手拈来,对历史没有任何的歪曲、粉饰,是最朴素、最直观的素材,但却真实、准确地记录了人们消费观念、生活观念转变和生活水平提高、社会文明进步的过程。  我们将不同时期流行的一些广告口号罗列起来,就能生动地再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质量步步提高的历史过程。不少市场营销学教材都会提到一个经典的案例:福特汽车公司销售广告口号的演变。1920年以前,生产的发展不能满足需求的增长,多数商品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在这种背景下,只要有商品,质量过关、价格便宜,就不愁在市场上找不到销路,有许多商品都是顾客上门求购。企业的精力集中于扩大生产、降低成本,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来获取利润。这时工业企业界十分流行的口号和观念是“我们会生产什么就卖什么”。此时,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大规模生产T型汽车,而且十分畅销,亨利福特这位汽车大王的口号是:“不管顾客需要什么颜色的汽车,我只有一种黑色的。”1950年以来,由于科学技术和生产的迅速发展使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需要向多样化发展并且变化频繁,企业的经营哲学从以产定销转变为以销定产,企业和顾客的位置对调,市场观念发生重大革命,企业一切活动都以顾客需求为中心,企业把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欲望作为自己的责任,流行口号变成了“顾客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什么”、“顾客是上帝”等等。福特汽车公司的口号也变成了“顾客需要什么颜色的汽车,我们就生产什么颜色的汽车 ”  不同时期广告口号诉求内容的转变,展示的是人们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逐步走向理性和科学的过程。1970年开始,国外许多企业、商家在作广告时不再满足于诉说物品原来设计所要满足的需要,即物品直接的、显性的功能,而且还在努力传递一些现代的生活理念,并竭力触发人们内心的追求和渴盼。这种变化的社会背景是西方国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对于片面追求生产增长而不顾环境的承受能力这种发展观提出了反思和批判,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人口爆炸、通货膨胀等一系列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在西方国家市场观念、营销观念悄然发生深刻变化,保护长远的社会利益成为公众的价值取向。对企业而言,它的生产既要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获取经济效益,又要兼顾和符合整个社会的利益。渐渐的一些新鲜口号,如“绿色食品”、“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生态生活”等等,流行于全世界,同时,人们注重生活质量、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时尚和新观念成为一种新追求。另一方面,经过广告口号对人们听觉、视觉和心理的反复冲击,也会造就一种虚实相生的流行观念和时尚风气,反过来影响人们的消费趋向和生活方式。  同样,在今天,只要我们注意对中外企业各类广告口号和品牌口号的收集,就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时尚潮流的走向和消费热点的转换。近年来中国人的生活由温饱型转向小康型、富裕型,“吃得饱,穿得暖”已不成问题,现在想的是“有品味,会享受”,买产品重在买服务。这种发展趋势促使企业迅速应变,企业的竞争焦点和市场宣传点转向售后服务。一时间,服务开始摆脱原来作为产品的附加和补充地位,走上前台,成为整个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和服务相关的口号风行世界。如在IT业,几乎所有著名厂商都不约而同地亮出了自己的服务口号:“金牌服务”、“全程服务”、“零距离服务”、“IBM就是服务 ”、“软件就是服务”、“分销就是服务”,“24小时昼夜服务”,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保健类补品的广告口号则往往以“健康”为说词,以激发人类本能的生命意识,从而对所广告的产品产生不可抗拒的亲和力。“为健康每一天”、“健康是金,金施尔康”、“健康成就未来”、“新年送什么?送健康!”、“更黑更亮更健康”等,这是人们注重身体和健康,追求生活质量的一种写照。  广告口号对社会的影响  广告口号以其自身独特的方式记录着社会的变迁,同时悄然地对社会生活和社会文化心理起着作用。广告口号本来是为推销商品与服务而创作出来,但它并不象广告标题那样切实紧密地一一对应,实打实地贴合商品与服务的特点与优势,而是具有更广阔更丰富的容量。它常常要把商品与服务的特点、优势泛化到社会、人生、生活、真理等范畴,并以积极上进、乐观美满、轻松愉悦的生活样式呈现出来。在广告世界里,一条领带就是男人的世界,一个承诺就是一生朋友,一旦拥有就别无所求,一卡在手就能走遍神州;年轻没有失败,知识改变命运,有空间就有可能,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生活原来可以更美的等等。还有一些广告口号表现出浓厚的人情味和趣味性。杉杉服饰的“不要太潇洒”、珊拉娜洗面奶的“只要青春不要痘”、双汇火腿的“省优、部优—葛优”等,在自然中透出幽默,并在笑声中悄然改变了世界。从“吸烟有害健康”到“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广告口号由提醒而至劝诫至禁止,这是社会文化心理变化的鲜明反映,也是对社会心理的变化引导和规范。曹铭宗先生在他的《台湾广告发烧语》一书的序言中指出:“一句为促销而创造出来的广告口号,却可能在‘为资本主义服务’之外,再产生升华作用。因为,这句广告口号可以搭上社会脉动,甚至呈现社会意义,被一传再传,最后变成了具有文化意义的广告流行语。”广告口号成了大众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广告创意理论告诉我们:一则卓越的广告创意,一句脍炙人口的广告词不仅要准确、贴切、生动、巧妙地传递产品的概念和信息,展现产品的独到之处,而且要融入一定的文化背景,要努力理解人的深层次心理,洞察人性;要紧贴时代气息,把握某一阶段社会情感的流向。因此,广告口号的制作,不在于优美文字、华丽辞藻的堆砌,也不是歇斯底里的喊叫,它一方面要把所广告的商品(或服务)将给受众带来的利益告诉他们,以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从而促进消费;另一方面是真、善、美意境和人文关怀的传递,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见证。  参考文献:  徐祝林中华广告文化艺术[M]辽宁大学出版社,1996  张文和口号与中国[M]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  曹铭宗台湾广告发烧语[J]国际广告,1995(5)  ============================================================================================================================================[摘要] 广告成功的关键在于新颖独特的言中行为及即广告语言。本文从言语行为理论的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角度出发,结合实例对广告语言的语用特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广告语言 言语行为理论 合作原则 礼貌原则  一、引言  广告一词源自拉丁语,意为“警告或唤起注意”,其目标为认知、理解、说服与行为。它旨在引起人们关注并使其对企业及产品产生好感,进而产生购买行为。为达到其特殊交际目的,广告用语在内容表达与句法结构上均有独特之处。本文拟运用言语行为理论、合作原则及礼貌原则等语用学原理,并结合实例,对典型广告语言加以分析。  二、语用学相关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交际的基本单位是一定行为的完成。说话人通过说话执行一个或多个行为,其行为的实现能给听话人带来某些后果。该理论最初由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认为完整的言语包括三种不同行为,即言中行为(用声音组词,联词成句,并用正确的语调说出来)、言外行为(话中带有用意所体现的言者交际意图)和言后行为(言语对听者产生的影响)。后Searle 将Grice的“会话含义”学说与之联系,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等概念,丰富和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使之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研究内容。  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  (1)合作原则与直接言语行为  1967年,Grice提出:在言语交际时,为相互了解、配合及使谈话顺利进行,人们应遵守合作原则。它包括四个范畴,即量准则(不多说,也不少说)、质的准则(说真话)、关系准则(要有关联)和方式准则(要清楚明白)。即应采用最直接最切题的方式真实地表达交际意图。这常要求使用直接言语行为的表达形式。  (2)礼貌原则与间接言语行为  但语言学界逐渐注意到人们在言语交际时常常违反合作原则,如使用间接而非直接的言语交际方式,让对方曲折意会而不坦率言传……等等。为解释这类现象,Brown, Levinson及Leech等在Grice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与合作原则相益补的礼貌原则,核心是:言者应自己多吃亏而给人方便,令对方感到受尊重并获得其好感。据研究,对同一话题,越直接的表达方式越不礼貌。因此,遵守礼貌原常体现为使用间接言语行为的表达形式。  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关系  理想的言语交际状态是尊重对方,与人方便,同时又直接快捷地表明说话意图,即同时遵守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但实际应用中却少有这种情况。事实上,人们常常牺牲合作原则来遵守礼貌原则或牺牲礼貌原则来赢得合作原则。选择直接或间接的表达方式取决于交际双方的角色关系和交际目的。  三、语用学相关理论在广告语言中的实际运用  广告语言的语用特点  商业广告涉及广告商、广告受众和广告商品三个方面。首先是由广告商制作、发布广告语言(言中行为),其言外行为是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或服务,以达到促其自发购买的言后行为;而受众则凭借个人的认知和经验对广告语言加以揣摩、完成理解并采取相应的意向或倾向(受或不受广告影响),从而完成广告的交际过程。为顺利实现其劝说目的,即执行推销产品的言外行为,并进一步促使广告受众购买的言后行为发生,商家必须采用有效的言中行为。因此,广告成功的关键在于新颖独特的言中行为。  广告商灵活处理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关系  一方面,广告商理应为受众提供最为直接、关联和适量的信息,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及让对方以最小的努力换取最大的语境环境,这本身即是对合作原则的遵守。但另一方面,广告交际要求受众购买产品或服务,本身属于指令性言语行为。因此,要严格遵守合作原则,广告商就应直接陈设其交际意图;然而,这对受众是极不礼貌的,反而不利于交际目的的实现。  在此情况下,Leech提出广告语言应将礼貌原则作为第一性,合作原则作为第二性。他认为,对广告受众无礼将使交流的大门关闭,消费者将会不愿付钱购买,广告商就无法获得收益;因而,为说服消费者购买产品,广告商应有意识违背合作原则诸准则,通过遵守礼貌原则来迎合受众的消费心理。为此,广告商应隐藏真实交际意图,大量运用婉转间接的手法和礼貌的言辞,将指令性言语行为变为承诺性言语行为,最大限度地体现礼貌原则,尽量夸大受众所能获得的益,使之觉得物有所值,从而自愿花钱购买,最终实现其交际目标。  具体运用方式举例  (1)违反量准则  如:Wwwhat's newww? At … gives you even more ways to explore land's end with even more ease, comfort, confidence and So, wwwhat are you wwwaiting for? 广告中多个“w”明显多余,违反了量准则,这种变异拼写的使用意在引起受众对该网站的注意。  又如夸大产品性能以强调消费者可受的益:For real brain-scalding, colon-burning taste, try Joe’s Atomic Made from 100% animal by-products and just a dish of diesel It's a burst of flavor that will make your tongue turn black and drop to the floor quivering in So for a true gastro-intestinal assault, try Joe’s…广告用词夸张,对辣酱的描述诙谐生动,仿佛热辣辣的琼辣酱就在受众眼前,令人神往。  (2)违反质的准则  为增强广告效果,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广告商常使用反语、隐喻等修辞手法。  例如美国癌症协会广告:If people keep telling you to quit smoking cigarettes, don't listen… They're probably trying to trick you into 吸烟预警广告的目的在于让人们看到警示后停止吸烟,但如直接警告“stop smoking” 容易引起反感。广告有意识地使用反语来违背质准则,幽默委婉地表达了规劝警告意图,意味深长。  再如:An extra rich and robust blend of Premium beaus, specially roasted to bring out all the flavor and aroma you expect from a gourmet 广告采用了隐喻手法,便于受众深刻理解蚕豆的风味并产生购买欲望。  (3)违反关系准则  广告有意识违反关系准则,借用似乎相关的名人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而非强调产品质量本身,即利用消费者的攀比心理,以其熟知但与产品不相关的事物来提升产品地位,满足其虚荣心。如销路很好的“李宁牌”运动鞋及服装就利用了对明星的崇拜心理来增加产品竞争力。  (4)违反方式准则  为避免直接劝说的不礼貌,不少广告违反方式准则,使用双关手法以引起联想,间接劝说消费者购买。  如在伦敦某机场一免税店前的广告:“Have a nice Buy-buy!”广告用动词“buy”替换了同音异义的招呼语“bye”,意在劝说游客在离开前买些免税产品,亲切自然。  又如:She's the nimblest girl Nimble is the way she Nimble is the bread she Light, Delicious, N广告中Nimble一语双关(面包名;聪明敏捷的),暗示Nimble面包使人聪明、行动敏捷;而该词的重复令人印象深刻,无须刻意吹捧即达到了其交际目的。  四、小结  总之,商品广告的交际目标在于促使广告受众消费。广告商灵活应用言语行为理论和会话原则,有选择地违反合作原则的某些准则来遵守礼貌原则,以间接的表达方式迎合消费者的心理需求,最终劝导其购买广告商品,成功地实现了交际意图。  参考文献:  [1]付红桥:汉英广告翻译中的语用失误[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1(4):23~25  [2]何自然:语用学概论[M]湖南: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  [3]Levinson, S Pragmatics [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4]郑建凤:浅析广告语言的语用基础[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8(1):109~112  [5]丁俏蕾:广告语言中的幽默现象及其语用分析[J]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2,(1):114~117  [6]L G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 [M] New York: Longman, 1983  [7]杨彬:从关联理论看英汉广告双关语[J]山东外语教学,2004  ========================  上面的是网上找到的~你可以根据化妆品的实际情况自己修改一下~估计差不多~

关于化妆品论文2000字

化妆产品:即使是天然化妆品,也还是要添加一些防腐剂等化学物质来保质的。况且,天然植物同样可能引起过敏。此外,如果化妆品不含防腐剂,在使用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变质。一旦肌肤长期使用这些变质的天然化妆品,就会出现发炎、红肿等过敏现象。所以使用化妆品不要过度,尽量少用。可以根据化妆品的分类,进行分类论证!比如:啫喱水,香水,眼霜。。。 最后结尾写些感谢老师的话!

发展我国第三方物流配送的对策思考摘要:分析了第三方物流配送的实质及其快速发展的动因, 指出第三方物流配送在中国的市场前景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物流配送新概念、现代物流特征和发展方向、整合社会存量资源和物流供应链资源、审视物流配送战略等方面对完善我国第三方物流配送手段进行了探讨。关键词:中国,第三方物流,物流配送加人后, 中国物流市场的竞争明显加剧, 在快递、零售领域一下出现了诸如, 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巨头。年月, 政府高层主管官员宣布, 中国允许外商有条件地控股商业企业, 并将逐步取消对外方控股的限制外资可以进驻中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世界第三大零售商德国的麦德龙也宣布将在中国新设家分店。而巨头的物流配送无论从方式上、战略上, 还是在物流设施和配送技术上都是一流水平。研究第三方物流配送在物流业中的发展有意于我国企业提升物流整体作业水平, 更好地应对海外企业对我国物流市场的冲击。一、第三方物流配送何缘在物流领域盛行进人世纪年代以后, 物流系统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逐渐认识到物流在战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环境变化使企业的经营格局发生了改变, 从而使脱离现代物流管理的生产、销售活动无法真正在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 同时又使物流企业本身在急剧的环境变化中提高了管理能力, 并产生了对生产、销售的能动作用。1、消费者行为的变化进人世纪, 中国人的生活意识已从原来追求温饱型或数量型转向追求小康和生活的质量。这种生活意识的变化, 在随着经济社会向国际化、信息化以及人口结构高龄化急剧转变的基础上, 推动了消费者价值的多元化以及生活类型的多样化,其结果是消费开始向个性化和多样化方向发展,强化了物流管理在企业战略中的地位。2、多品种、少数量生产的转变和零售形式的多样化随着消费个性化、多样化的发展, 流行商品的生命周期也越来越短, 使得厂家要完全预测特定商品的流行程度十分困难。正因为如此, 很多厂商都在积极开展多品牌战略, 即将原来的产品加以改良, 附加各种机能, 形成产品间微妙的差异。实施多品牌生产和销售战略意味着企业的经营从原来厂商生产主导战略转向消费主导的商品生产战略。这种转换改变了原来专职单品大量输送、储存的物流管理活动, 要求物流既讲求效率, 又能促进生产、销售战略的灵活调整和转换。为适应消费个性重点化、多样化要求, 一方面零售业中以家庭用品为进货品种广泛的连锁店、购物中心等业态的销售额急剧扩大另一方面, 由于生活类型的多样性, 零售业中通宵营业的小时店便民店或以利用汽车购物为前提的郊外仓储式商店等新型业态也相继诞生, 并实现了快速成长, 这些都改变了原来的流通格局, 同时也推动了物流服务的差异化和系统化管理的发展。3、无在库经营的倾向零售业中与消费个性化、多样化以及厂商多品种生产相对应, 无论在百货店、超市, 还是小时店等新型业态中, 经营的商品品种数越来越多。与此同时, 由于政策、环境、房地产价格等原因, 店铺的规模和仓库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特别是在大都市中, 由于人口密度大、地价高昂、消费更新快、环境规制严格等原因, 更加限制了仓储点和仓储空间的扩大。因此, 在这种情况下, 只有提高店内管理效率, 通过加快商品周转来抵消仓储空间不足等问题。如今国际上大型零售业的经营方针均已从原来通过新店开设寻求外延型发展, 转向充实内部管理和投资, 积极进行内涵型发展。除此之外, 另一个推动无在库经营的原因是, 由于消费行为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 企业商品多品种、少数量生产,难以预测其实际需求量, 在这种状况下, 库存越大,零售企业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为了降低风险, 零售企业必须尽可能地压缩库存, 实现即时销售。4、信息技术的革新“ 无在库经营” 能成为现实, 首先是因为世纪年代后期开始的信息技术革新, 具体反映在系统和系统的导人。和系统自开发以后, 在商业领域迅速得到推广和普及, 并大大改变了流通绩效, 推动了物流管理的现代化。从带来的直接利益看, 系统的导人提高了现金流通作业的速度和正确性, 节省了人力成本, 实现了流通效率化。与此同时, 在软件利益方面, 通过对所蓄积的电子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可以作为经营战略决策的依据和信息来源。具体表现为, 可以据此及早把握“ 畅销品” 、“ 滞销品” 的状况, 提高商品周转率。此外, 将这种信息与顾客信息相连接, 可以推动开发符合顾客需求的新产品, 进一步与系统相连接, 削弱在库水准, 使补充订货自动化成为可能。5、进人世纪年代后, 流通领域提出3C概念, 即顾客消费水平的提高、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社会经济与政治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 使得整个社会需求的不确定性加大。是用户需求多样性与市场变化不确定性的主要根源。企业面对一个快速变化且无法预测的买方市场, 为提高竞争力, 采取了许多先进制造技术和管理方法。无疑, 物流配送要求更加及时迅速、方便快捷。二、第三方物流配送在我国的市场前景第三方物流管理思想直到世纪年代才引起我国物流界重视。作为物流业的新兴领域, 第三方物流在我国刚刚起步, 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1、物流集成商具有特殊功能第三方物流有着物流集成商的特殊功能, 它提供的是一个计算机接口、一个接触点、一份合同, 买卖双方把所有与物流有关的业务交给这一个公司全权代理, 不管它是自己运作, 还是再去转包给别人。而第三方是与货主联系的惟一接触点。2、第三方物流的利润空间很大第三方物流除了给第一方、第二方带来利润以外, 自己也能获取利润, 如果利用更加严格的内部成本控制和更好地使用信息技术, 提供一些增值服务, 其赚取利润的空间会更大。随着经济全球化,第期张卫星发展我国第三方物流配送的对策思考越来越多的厂商在到国外办厂的同时往往也将第三方带去, 这样随着厂商市场的不断扩大, 第三方的市场也跟着扩大。3、客户对第三方物流的依赖性由于第三方有现成的、比客户自己做要好得多的物流解决方案, 所以, 客户都非常愿意把物流外包出去, 从而, 第三方物流和客户之间就构成一种不可分割的供应链关系。据中国仓储协会年对全国家大中型工业企业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 的企业将在未来一年内选择新的物流商, 其中的企业将选择新型的物流企业, 而不是原来的仓储运输企业由此可以看出, 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市场需求相当可观。4、优秀的公司寻求为其产品或服务增加价值的渠道, 第三方物流迎合了这种需要第三方服务的最大用户群通常是那些在杂货店销售的日常洗涤用品、纸制品、化妆品和食品等产品的制造商。市场领先的公司有一个重要趋向,就是把物流作为一个增值过程来管理, 反映了为赢得并保持顾客满意而采取的有力行动, 并在灵活性上做了额外的投人, 特别是适应特殊的或非常规的需求。这些公司存在着以下共同点这些组织力图通过物流的力量获得并保持竞争优势优秀的公司寻求为其产品或服务增加价值, 并通过运作一个有效的物流体系来支持此目标公司通过与服务供应者结成战略联盟来改善他们的资产。这些联盟使公司与其重要客户的关系更为密切。那些首先考虑到通过顾客满意来开发其市场机遇的公司, 努力与专业人员或第三方供应者一起确保在满足顾客需求方面的根本能力。这样, 可简化流程管理, 而且通过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某些业务, 使规模经济得以实现。本质上说, 物流联盟就是通过双赢, 力图使之作为整体的系统产生更高的效率。

关于文学作品的论文2000字

唐朝(618年~907年),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朝代之一,也是公认的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  李渊于618年建立了唐朝,以长安(今陕西西安)为首都,后来又设洛阳为东都。其鼎盛时期的公元7世纪时,中亚的沙漠地带也受其支配。在690年,武则天改国号“唐”为“周”,迁都洛阳,称神都,史称武周,也称“南周”。直到705年唐中宗李显恢复大唐国号。唐朝在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后日渐衰落,至天祐四年(907年)梁王朱温篡位灭亡,共延续了289年,传了21位皇帝(加武则天则为22位皇帝)。唐在文化、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都有辉煌的成就,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  文化方面,当时的东亚邻国包括新罗、渤海国和日本的政治体制、文化等方面亦受其很大影响。  军事方面,在继北魏破柔然之战之后,唐朝又一次取得了中原王朝对大漠部落的军事上的巨大胜利。  经济方面,到了唐玄宗时期,唐朝经济已经远超过了同一时期的拜占庭以及阿拉伯。  “唐”这国号是晋的古名,泛指今山西省的中心地域。传说君主尧号称“陶唐”氏。周朝时在现今湖北省有一小国唐国。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为北周八柱国之一,佐命有功,被追封为“唐国公”,爵位传至李渊,隋代周后,累官居太原留守,起兵后,李渊自称“唐王”,后废隋帝杨侑遂建“唐”朝。 唐朝灭亡后,五代的李存勖所建的后唐和十国的南唐都自称是唐朝的承继者而用“唐”作为国号。事实上他们的皇帝与唐王朝并无血缘关系。  唐朝皇族李氏自称出自汉族的赵郡名望,同时李氏家族也是陇西军事贵族。陇西李氏从秦代开始就是中国著名的武将军人世家。这个家族涌现过西汉飞将军李广等著名将军。不过也有人对此说法表示怀疑,认为唐朝皇族李氏为鲜卑血统。而《旧唐书》和《新唐书》中则称唐朝皇族李氏是老子李耳的子孙,十六国的西凉开国君主李暠亦是其远祖。北周时期,奉行关陇集团的本位政策,李氏改成“大野氏”,这是一个新创立的姓氏。北周灭亡后,又恢复为李氏。  唐朝连同隋朝被历史学家黄仁宇认为是相继于秦汉之后的中国第二帝国时期,日本历史学者则普遍认为唐朝是中国“中世”时期的结束。唐朝国力在中国历史上数一数二,因此华人也被称为“唐人”,现今西方华人聚居处也被称为“唐人街”。 贞观之治  太宗时期将为突厥所支配的蒙古高原纳为势力范围,唐朝北方的诸民族专称李世民为天可汗。内政方面承继了宰相制,发展完善和确立了后世运用的三省六部和科举选士制,又推行均田制,实行租庸调制,他不计出身,网罗了一大批精明强干的大臣,不论降将或建成旧臣,他也一一重用。例如魏征,为前太子建成的幕臣,太宗登位后不计前嫌,而且事事也听从魏征的劝练。这时期社会秩序安定,经济繁荣,历史上称为“贞观之治”。其政绩的总结《贞观政要》成为日本和朝鲜的帝王教科书,亦为后世君主模彷学习的对象。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