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因为有关于专利的国际保护公约的,只要该国参加了条约,你又是在该条约国的国家里申请的,那么就必须受专利约束的主要是巴黎产权公约,因为大多数国家都参加了,我过也参加了,在我国申请就行,能在该公约参加国内受到保护的
根据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专利权只能在一国内享受,即在一过申请了专利以后只能在其国内有效,所以不可能在哪一国申请以后能在多国享受。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也称《巴黎公约》)的关于优先权原则的规定中国为其成员国,遵守其条约,可以在获得中国专利权的后三到六月内,根据专利属于外观设计还是使用新型等期限也不同,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可享受优先权。
申请专利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只要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专利本身也没有问题。那就可以申请成功。要是对详细步骤不熟悉也可以寻求代理平台的帮助,到时候平台会帮助你完成专利的申请。
如果是有代理公司代理的直接问代理公司即可。如果是自行申请的,可以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
程序完全不一样,一两句说不清,最好直接找一个专利事务所代理。
查询已公开专利的信息可以查询的途径如下: 可以直接从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进入,点击首页右侧中的标签【专利审查信息查询】,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首页,选【公众查询】,弹出【使用声明】中勾选同意以上声明点继续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主界面。按要求输入就可以进行查询。
回答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 提问 如何查询专利申请状态? 回答 您好,查询专利申请状态的流程如下: 1、打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2、进入网站点击“专利审查信息查询”,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页面; 3、点击“公众查询”下方的“公众用户注册”,填写相应的信息; 4、注册完成后回到“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页面,在右侧”公众查询“登录填写账号、密码及点击随机验证码后登录,进入后续页面; 5、依次点击”同意以上声明“、”继续“后就进入到了”案件信息查询“页面,在”申请号/专利号“、”发明名称“或”申请人“三项中任意输入一项信息和验证码即可进行查询; 6、点击左下方“费用信息”,如果出现“应缴费信息”为空白,且“已缴费信息”下只有申请费一项,则表示正在审查中,还未通过授权; 7、如果出现“应缴费信息”或“已缴费信息”下方有显示年费和印花税信息,则表示已通过授权,按要求缴纳专利年费和印花税后一段时间即可拿到正式的专利证书。 更多8条
查询已公开专利的信息可以查询的途径如下: 可以直接从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进入,点击首页右侧中的标签【专利审查信息查询】,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首页,选【公众查询】,弹出【使用声明】中勾选同意以上声明点继续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主界面。按要求输入就可以进行查询。
首先提出中国专利申请一般情况下,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然后,在12个月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国际申请,并要求优先权。这样,申请人就有12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有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通过什么方式提出申请,以及为提出申请进行必要的准备。根据有关规定,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之后也可以直接提出国际申请,但是,必须在该申请中指定外国的同时也指定中国。
国际专利申请有两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按照巴黎公约规定向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第二种途径是按照PCT条约进行国际专利申请。 国际专利申请程序如下: 1)提交中国专利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作为首次申请; 2)基于首次申请,在1年内提出PCT申请,以中文提交到中国知识产权局; 3)中国专利申请在1年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会收到中国专利局的审查意见;国内专利:自己或通过代理机构撰写申请文件后寄给或直接递交到专利局,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有: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和摘要附图;发明申请还要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外观设计申请文件有: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另外需要费用减缓的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递交后,专利局受理后发给你受理通知书,后面就等待专利局的审批通知了。
申请专利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只要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专利本身也没有问题。那就可以申请成功。要是对详细步骤不熟悉也可以寻求代理平台的帮助,到时候平台会帮助你完成专利的申请。
没有做出来的产品不是说不可以申请专利,其实只要你的技术构思成熟,就最好提出申请,如果是在将来的实际生产中有改进,那么可以在专利局主动提出专利文件修正的(但只能在申请期间)。如果到了市面上再想到申请的话,可怕就晚了,别被他人占了先就不好!申请专利的时候不一定要国际国内都申请,要看你的产品将来想面对了市场,如果是国内市场,就只申请国内的就行了,如果要做国内,又做加拿大,就又去加拿大申请,如果要做很多个国家的市场,就申请PCT吧,但申请国际专利前,是必须也申请国内专利的四川专利申请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美国专利申请中的分案申请(DivisionalApplication)DA通常是在母案申请时,审查员认为申请实质上包含两个以上发明权利要求时,经申请人同意选择其中一项发明的权利要求进行审查。其它部分权利要求在母案未放弃或领证之前,可要求分案申请而另外处理,该分案申请的申请日与母案相同。提出DA的目的通常是为了保护没有被保留在母案的权利要求中的发明。关键词:美国专利请求不公开美国专利申请可以请求不公开,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该美国专利必须没有在实施18个月公开制度的国家有在先申请;该美国专利在提出不公开请求后,也不得向实施18个月公开制度的国家提出申请。
在美国申请与管理专利的十大经验之谈 以下是美国申请与管理专利过程中的经验之谈: 积极使用初步或补充权利要求修正案策略 保护你发明的直接方式,就是递交涵盖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此外,一些其他权利要求策略的运用,也可使你进可攻,退可守。你可以撰写权利要求,来涵盖针对行业发展趋势或未来需求的发明。这些趋势或需求常常会在专利申请和收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首次批复期间逐渐明朗。同时,也可撰写权利要求来覆盖竞争对手针对这些发展趋势或需求可能采取的其他途径。然后将这些权利要请求以初步或补充权利要求的方式,递交给美国专利局。为了取得最大的保护范围,此类权利要求应当在整个专利申请过程中被积极采用。 继续提供专利申请,或分案进行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您可能会面临采取何种途经的选择:是继续申请,提出上诉,还是撤回申请。如果您决定继续申请,那么您可以提交继续申请书 (continuation application),分案申请书 (divisional application),或者继续审查请求 (Request for Continuing Examination (RCE))。此类途径的选择应与您公司的总体策略相吻合。因此,必需慎重处理这类申请。 将技术划分为多项发明 一旦您确认要将技术申请专利,您应确定如何将技术划分为一项或多项发明。虽然常被写成技术性文件,但专利申请书应当是含有技术信息的法律文件。每份专利申请书首先应集中、清晰和简要地描述该项发明。这样的描述可以避免在确定权利要求定义时可能出现的模棱两可。 改进或扩展正申请专利的技术,并权衡费用 在提出专利申请后对发明进行改进或扩展是十分常见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提交一个新的独立专利申请,或者部分继续申请(Continuing-in-Part (CIP))。CIP与原申请联系紧密,但可以包含在原申请中没有的“新内容”。您须考虑这类申请是否适合您公司的整体专利资产战略。费用也是一个因素,特别是如果您打算向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递交申请。 用境外策略来减轻美国联邦税务常常被早期的初创公司及创业家所忽略。当您的创业计划中列有国外知识产权许可授权人时,这类国际税务策略特别相关。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及早设立 个或多个境外机构比在认定许可授权项目之后再行动益处更大。 考虑其他低费用选择 在经费或时间有限的情况下,考虑如临时申请案之类的低花费程序选择。临时申请案的规定要求及申请费用都比正式专利申请少。然后您可以在递交临时申请案后一年内提交正式专利申请。另外,如果您的公司是小单位(即少于500个雇员),您可采用电子方式递交申请以获得申请费折扣。 专利审批过程中进行申诉、电话会议及宣誓 如果您和USPTO审查员就某些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难以达成共识,应请求与审查员进行会谈以进一步的陈述意见。这样的会谈可以是当面或电话会晤。这些会谈通常推动审查进程并加快权利要求的授予。如果其他证据会有帮助,那么在阐明意见的同时提交宣誓证词书来陈述相关事实。如果共识仍不能达成,应考虑对审查员的驳回向专利申诉和抵触委员会提出申诉。并且可向该委员会提出口头陈述的要求。 履行您对USPTO公布所知的背景 技术的义务 USPTO规定每个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有公开所知背景技术的义务。这意味着您应及时地向USPTO递交信息公开声明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IDS)) 以公开与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即使参考资料有别于您的发明,您仍有公开的义务。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您都有持续义务来随时公开您所得知的背景技术。因此,在提交专利申请后,一旦注意到有关资料,您必须提交IDS来引起 USPTO的注意。忽略这一责任会危及您专利的合法性。 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或在审查过程中,您没有义务来查索背景技术。然而,如果您进行检索,您必须尽早向USPTO公开任何相关文件。除此之外,您应意识到如果您就该发明在国外提出专利申请,那么国外审查机构的检索结果也可能被规定要向USPTO公开。 必要时学会放弃,并另寻他途 当一个专利中的某些权力要求难以取得,或如果事后证明它们对您的公司缺乏价值,应考虑撤回这些权利要求。如果所有权力要求皆是如此,那么就放弃整个申请。如果该申请还没有被公布,那么在适当情况下您仍可以将该发明保持为商业秘密。您还可以选择主动公布该发明的说明书以将其列入公共领域,从而防止他人阻止您使用该发明。 识别授权机会和诉讼可能 提供专利授权,或扩充专利阵容,应是您战略的一部份。在某些请况下,例如当直接竞争对手可能侵犯您的专利时,用诉讼来保护您的专利权益是可达到理想结果的最佳途径。但是,侵权诉讼花费大并可能相当耗时。一个更实际的途径可能是分析您的技术领域,以鉴别出潜在的权授对象,从而制定一项授权策略。授权权比诉讼花费少,从授权实施该项专利所收取的使用费还可以成为您公司的一项收入来源。 利用重新颁发、重新审查及抵触程序 即使在获得某项专利后,更广泛的权力要求仍可以通过申请重新颁发专利来获取。取得专利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也可以通过这一程序更正。如果您在专利权授予之后发现背景技术文件,并且认为该文件对您的专利可能有负面影响,您应当请求对您的专利就该文件进行重新审查。重新审查可能会产生不同范围的权力要求,但是您的专利由于该文件而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会被大大减小。 如果您意识到他人就您认为是由您首先发明的技术提出专利申请,您可以递交一个含有能触发抵触程序的权力要求的专利申请。当两个申请人分别就同一发明提出专利申请时,USPTO将宣布抵触程序。一个微型法庭审理将来决定谁是首先发明人。首先发明的人将有权获得专利。 作者:Michele Liu, Dennis Fernandez Fernandez & Associates LLP 这里有个: 美国大卫雷文专利代理公司-上海代表处 专门办理中国人或公司前往美国申请专利的。
美国专利继续申请是以原来的申请案件为基础,在不修改发明实质内容的前提下,修改专利保护范围而提出的申请。即,美国专利继续申请是对同样的发明提出的二次申请,其原来的申请不能是临时申请,而必须是一个正式的专利申请,并且处于待批准的阶段。提醒:美国专利继续申请中所披露的内容必须要与原来申请中的相同。想了解更多关于美国专利继续申请的可以看看这篇文章的介绍:美国专利继续申请什么意思?浅谈美国专利继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