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务员的身体检查标准:不包括器质性心脏病,例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和克山病。不需要手术或已通过手术治愈的人有资格患先天性心脏病。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心脏病的合理变化均被拒绝并合格:(1)心脏听诊过程中的生理噪声。(2)预收缩每分钟少于6次收缩(如果您有心肌炎病史,则必须严格控制)。(3)心率是每分钟5至60次或100至110次。(4)其他心电图异常的情况。第二条证明血压在以下范围内。收缩压90mmHg-140mmHg(00-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00-00Kpa)。第三条血液疾病不符合条件。在单纯性缺铁性贫血中,男性血红蛋白超过90 g / L,女性血红蛋白超过80 g / L。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是,以下条件适用。(1)原发性结核,继发性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2)肺外结核:治愈2年后未复发的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细胞性结核等,经专科医院检查未改变。第五条排除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合并支气管哮喘。第六条严重的慢性胃肠道疾病不包括在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治愈,一年内无出血史,一年以上无症状,符合条件;胃大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第7条不包括所有类型的急性和慢性肝炎。第八条不包括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第九条急性和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衰竭不包括在内。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和其他内分泌疾病不包括在内。对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治疗后1年无症状且无症状的患者。第十一条患有癫痫,精神疾病,歇斯底里症,夜间疾病,严重的神经症(头痛,头昏,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精神药物滥用者和依存病史的人除外。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发性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弥漫性结缔组织病,动脉炎均不包括在内。第十三条不包括与血吸虫病,牙龈肿胀或乳白色尿有关的晚期血吸虫病。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滞留,颅骨畸形和创伤后脑综合征不包括在内。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适用。第十六条三年级单纯性甲状腺肿不符合资格。第十七条阻塞的胆结石或尿是不符合资格。第十八条淋病,梅毒,垂体软腺,生殖器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第十九条校正后的两只眼睛的视力均低于8(标准对数视力为9),或存在明显的视力障碍和眼病。第二十条双耳充耳不闻,用助听器不能听到三米以内的耳语。第二十一条排除在身体检查标准之外的,影响工作正常的其他严重疾病。扩展资料:(1)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学院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3)体检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这个要看公司要求了,有的公司硬性要求做入职体检,还有一些餐饮行业等,不光需要体检,更需要健康证类的,那你就做一做呗,对你也没坏处的。公司在你入职前也会做一些背调呢,通过这些去了解你,你的健康情况当然也在他们想了解的范围内,毕竟欠了劳动合同后,你的一切都跟公司挂钩了,所以理解公司的这个要求。
入职体检一般都有基本项目的检查例如,抽血心电图B超尿检内科外 胸透……以上这些项目没有问题都是能通过,有不合格项目交给红太阳体检 专门的人代一下!公司如果没有指定体检医院。可以帮助搞到一份三甲医院入职体检报告。体检有不合格项目或问题交给红太阳体检,祝君工作顺利
入职体检必须要做。我是公司的人事,昨天还和领导讨论这个事情。员工如果不体检,有身体疾病的工人如果在工作中出了事,企业要付很大的责任。我们这边有家公司因为员工没体检,上班才七天身体不适检查出了问题,虽然身体上的疾病是在原来工作中得的职业病,但现公司里也有存在这方面职业病的因素,打了官司,现公司还是做出了赔偿。所以员工入职体检很有必要,是对公司、对个人负责的一种行为。员工入职必须体检
标准如下:一、基本体检项目: 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肝、胆、脾、肾)、五官八项。二、特殊岗位体检项目: 在基本体检项目基础上,单位可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有选择的增加身高、体重、体能测试、皮肤病、过敏史、妇科、血糖等项目。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00-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00-00Kpa)。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二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第十三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五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8(标准对数视力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第十六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细则:为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保证客观、公正的按照体检标准和体检程序进行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应注意以下事项:一、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必须关闭传呼机、手机、掌上电脑等所有通讯工具并暂交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二、体检考生必须遵守体检纪律,听从指挥。如发现有违反纪律的现象,要认真严肃查处。三、考生体检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找人代检,不得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录用资格,并在今后三年不得报考。四、体检的整个过程都由体检工作人员带领体检考生到指定地点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五、体检考生对本人能当场得知的检查结果,如心率、血压、视力、听力、身高、体重等有异议,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复查,经体检组织单位同意即时核查。受检者对本人不能当场得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告知检查结果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以复查结论为准。六、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1、均应到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3、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项目(用黑色签字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5、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 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 光检查。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招聘公务员的身体检查标准:不包括器质性心脏病,例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和克山病。不需要手术或已通过手术治愈的人有资格患先天性心脏病。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心脏病的合理变化均被拒绝并合格:(1)心脏听诊过程中的生理噪声。(2)预收缩每分钟少于6次收缩(如果您有心肌炎病史,则必须严格控制)。(3)心率是每分钟5至60次或100至110次。(4)其他心电图异常的情况。第二条证明血压在以下范围内。收缩压90mmHg-140mmHg(00-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00-00Kpa)。第三条血液疾病不符合条件。在单纯性缺铁性贫血中,男性血红蛋白超过90 g / L,女性血红蛋白超过80 g / L。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是,以下条件适用。(1)原发性结核,继发性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2)肺外结核:治愈2年后未复发的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细胞性结核等,经专科医院检查未改变。第五条排除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合并支气管哮喘。第六条严重的慢性胃肠道疾病不包括在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治愈,一年内无出血史,一年以上无症状,符合条件;胃大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第7条不包括所有类型的急性和慢性肝炎。第八条不包括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第九条急性和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衰竭不包括在内。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和其他内分泌疾病不包括在内。对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治疗后1年无症状且无症状的患者。第十一条患有癫痫,精神疾病,歇斯底里症,夜间疾病,严重的神经症(头痛,头昏,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精神药物滥用者和依存病史的人除外。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发性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弥漫性结缔组织病,动脉炎均不包括在内。第十三条不包括与血吸虫病,牙龈肿胀或乳白色尿有关的晚期血吸虫病。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滞留,颅骨畸形和创伤后脑综合征不包括在内。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适用。第十六条三年级单纯性甲状腺肿不符合资格。第十七条阻塞的胆结石或尿是不符合资格。第十八条淋病,梅毒,垂体软腺,生殖器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第十九条校正后的两只眼睛的视力均低于8(标准对数视力为9),或存在明显的视力障碍和眼病。第二十条双耳充耳不闻,用助听器不能听到三米以内的耳语。第二十一条排除在身体检查标准之外的,影响工作正常的其他严重疾病。扩展资料:(1)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学院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3)体检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一、一般项目: 1、抽血 化验 (均使用一次性真空负压采血管) 体检报告单 2、血常规18项 检查有无贫血、炎症、血液病等。红细胞数目(RBC)、白细胞数目(WBC)、血小板数目(PLT)、血红蛋白(HGB)、中间细胞数目(Mid#)、淋巴细胞数目(Lymph#)、粒细胞数目(Gran#)、平均红细胞体积(MCV)、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MCH)、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平均血小板体积(MPV)、红细胞分布宽度(RDW)、红细胞压积(HCT)、血小板分布宽度(PDW)、血小板压积(PCT)、淋巴细胞百分比(Lymph%)、粒细胞百分比(Gran%)、中间细胞百分比(Mid%)共18项检查结果 。可以发现贫血、炎症、止血异常、血液病和肝、脾的病变及临时性感染。 3、肝功能 谷丙转氨酶(ALT)检查肝功能最直接的指标 4、胸部透视也就是常说的X光检查,主要是肺部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这里要提醒那些计划怀孕或已经怀孕的人群,不要做胸透,这对孩子对健康有副作用。 5、内科检查主要是医生进行按压、听诊检查心、肝、肺、脾、肾、胆囊进行系统检查。 6、外科检查医生通过看、触摸检查皮肤、脊椎等是否有病变。 7、血尿常规血尿常规检查。 二、科室项目 1、心电图 检查心脏最常用的方式。心电反应性疾病检查尤其对心律失常是最准确的诊断方法,对心肌缺血和其他非循环系统疾病,如低血钾和甲亢也有一定的诊断意义。 2、胸透 心、肺、膈疾病检查 3、A内科:心、肺、肝、脾、胆囊、神经系统检查等 B眼科:视力、眼睑、结膜、眼球、色觉、眼底、裂隙灯检查等。其中通过裂隙灯检查可以发现全身其他部位病变所引起的眼底变化。如:糖尿病、高血压等。 4、乙肝五项(由乙肝表面抗原调换) 确定是否感染乙肝病毒及是否对乙肝有免疫力,提示病毒是否复制。
现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普通岗位一样(除警察类)
最近我的很多同学来问我入职体检项目有哪些,这是因为我上个月终于确定了心仪的工作,入职前做了体检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并在朋友圈分享了个人体验。其实不同的工种会有不一样的要求,相信有很多和我一样今年毕业马上面临入职的朋友,那我今天就给大家说说入职体检的一些比较基础的项目。有些公司会要求到指定医院检查,但我现在就职的公司没有硬性规定。入职体检项目有哪些其实都是相对比较固定的,到专业的体检中心或者医院都可以搞定。我是选了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平时家人每年体检都是到这家,服务比较周到。而且美年大健康是2004年成立的,在专业体检方面已经有16年经验,现在全国有接近500家美年大健康专业体检中心,还拥有60000多名包括院士、教授、主任医师、医疗人员和健康顾问在内的专业服务团队,像我之前到外地上大学,也是选择去当地的美年大健康体检的,主要还是门店多,特别方便。说回入职体检,他家很贴心地设置了两个入职体检的套餐,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对应的种类,当然,如果是特殊工种有比较特殊的体检要求的,也可以联系客服选定想要的项目。在这里提醒一下,做体检最好是早上去,去之前不要吃东西,因为大部分抽血之类的检查项目都是要求空腹的,如果吃了东西再去,就可能会影响体检结果。到体检中心以后,按照指引去检查就行了,特别表扬一下,美年人性化做的很到位,不仅体检区域划分明确,实行男女分检,避免了尴尬,而且整个体检流程指引都很顺畅,每个科室都会有护士过来指导,检查完一站到另一站,不会像平常到一些医院检查那样,无头苍蝇一通好找,非常浪费时间。我检查完以后,工作人员说大概三到五天就可以在官网上面查询和下载到体检报告了。其实想知道入职体检项目有哪些,先是需要跟公司确认清楚,如果公司没有特殊要求,那到一般的体检中心选择常规的入职体检就行了。体检中心我倒是建议大家要多做做功课,可以选一些口碑比较好、经验比较足的,毕竟经验丰富的体检中心整个流程和服务质量都会比较完善,体验也会更好。而且现在的体检中心和传统医院相比起来,会更人性化一些。
(1 )外科 通过体格检查,检查皮肤、甲状腺、脊柱四肢、乳腺等重要脏器基本情况,发现常见外科疾病的相关征兆,或初步排除外科常见疾病 (2)血常规(五分类) 通过检测血液细胞的计数及不同种类细胞、成分的分类来反映身体状况,如:贫血、感染等。 (3)内科 通过视、触、叩、听检查心、肺、肝、脾等重要脏器的基本状况,发现常见疾病的相关征兆,或初步排除常见疾病 (4)尿液分析 可提示有无泌尿系统疾患:如急、慢性肾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血红蛋白尿,肾梗塞、肾小管重金属盐及药物导致急性肾小管坏死,肾或膀胱肿瘤以及有无尿糖等。 (5)一般健康检查 通过仪器测量人体身高、体重、体脂肪率及血压,科学判断体重是否标准、血压是否正常、体脂肪是否超标 (6)口腔科 口腔常规检查,全面了解口腔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口腔科常见疾病 (7)耳鼻喉科 通过对耳、鼻咽、扁桃喉等器官的常规检查,初步筛查常见疾病 (8)胸部正位片 有无肺炎、肺气肿、肺结核、肺癌及心脏、主动脉、纵膈、横膈疾病等(9)心电图 利用图形描记与心脏跳动有关的电位变化,有助于判断是否有心律失常、各种心脏病引起的心房或心室肥大、心肌炎、心肌缺血、心肌梗塞及全身性疾病引起心脏病变。在检查前要将身体所佩戴的金属物品摘除,如耳环、发夹、项链等,各种金属物品会影响检查结果,导致出现误诊。 (10)眼科 检查视力、辨色力、眼睑、泪囊、结膜、眼球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11)肾功二项 主要用于了解肾功能异常,痛风,尿酸偏高等,可为调整饮食提供依据 (12)肝功能二项 检测肝功能是否受损 (13)空腹血糖测定 评价人体在正常情况下糖代谢是否正常,评估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控制是否达标。血糖是诊断糖代谢紊乱的较常用和较重要指标
公务员体检的这个细则条文解释,那么你就要需要把公务员他为什么体检他检查的这个项目,然后然后给他解释一下,然后更多的人去了解他。
公务员体检细则条文解释,公务员体检的话就是各个方面,他都是要体检的,然后的话他这个具体的话,他都是有体检人员会跟你解释。
该办什么手续办什么手续呗,哈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公正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优化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录用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处和处以下职位,区级国家行政机关的科和科以下职位,县(市)级国家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的工作人员。第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第四条 录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五条 录用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甲种考试、乙种考试、特种考试。第六条 本规定由市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 考试部门第七条 市人事部门是全市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有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方面的规定。 (二)制订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考试录用市级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对区、县(市)和用人单位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五)承办职权范围内有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区、县(市)人事部门负责本区、县(市)的考试录用工作,并受市人事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第九条 市、区、县(市)人事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组成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监督委员会。第十条 市、区、县(市)各部门须在每年十二月向同级人事部门申报下一年度录用计划,由人事部门审定。必要时也可临时申报。第三章 甲种考试第十一条 甲种考试,适用于录用担任非领导职务的行政执行类机关工作人员。 甲种考试分为高、中、初三等。第十二条 报考甲种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四)报考初等考试者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中等考试者应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高等考试者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 (六)符合市人事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前款(四)项规定的学历限制和(五)项规定的年龄限制,经市人事部门批准,也可适当放宽。第十三条 甲种考试的基本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第十四条 甲种考试每年举行一至两次,考试时间由人事部门确定,必要时可举行临时考试。第十五条 甲种考试,由市、区、县(市)人事部门按下列程序组织: (一)笔试前一个月发布招考通知。 (二)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按规定时间、地点举行笔试。 (五)组织笔试合格者到指定医院体检。 (六)对体检合格者进行面试。 (七)综合评定面试合格者的成绩,排出录用候选人顺序,张榜公布。第四章 乙种考试第十六条 乙种考试,适用于录用专门技术类机关工作人员。第十七条 报考乙种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 (二)持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专门技术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 (四)符合市人事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十八条 乙种考试,采取测验专业技能的形式,考察应考者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拟任职务的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第十九条 乙种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市、区、县(市)人事部门予以指导和监督。第二十条 乙种考试由用人单位按下列程序组织: (一)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一)、(二)、(三)项规定组织公开报考。 (二)对具备报考资格者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三)确定合格者名单,并进行全面考核。 (四)根据测试和考核的综合结果,经组织合格者到指定医院体检后,确定拟录用人员。第五章 特种考试第二十一条 特种考试,适用于录用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第二十二条 报考特种考试的人员可推荐产生,也可在指定范围内公开报名产生。
你的意思是录用后,那就是安排工作,购买各种社会福利,收集工资发放信息,一般都需要身份证(复印件),相片什么的,相关工作的流程在作业时都会提供,就像我们到政府部门办事也一样
一般是办理入职手续。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一、入职准备;二、入职报到;三、入职手续;四、入职培训;五、转正评估;六、入职结束。 入职准备: 1、人力中心向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书》; 2、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 3、通知人事助理新员工报到日期,人事助理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并负责依据《新员工入职通知 单》内容落实各项工作: --用人部门负责安排办公位,申领电脑、电话; --行政办负责发放办公用品; --信息组负责开通邮箱、帐号、调试电脑设备等。 入职报道: 1、人力中心向新员工发放《新员工报到工作单》,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一寸免冠照片3张; 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体检合格证明;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 --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OA网上发布加盟信息更新员工通讯录。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负责安置座位,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1] 。 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培训: 1、组织新员工培训。 2、相应职能专业技术培训 3、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入职转正: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入职结束: 新员工根据《新员工报到工作单》要求,待各项工作落实后,于试用期结束时,将此表签字后,归档人力中心。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入职审查的责任和举证的技巧 (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告知的义务和入职审查的权利 从《劳动合同法》的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作为一家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从以下两个方面拥有义务和权利: 1、对本单位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告知劳动者相关内容,如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等。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同时,还应积极采取书面方式保存告知行为的证据。 2、对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知情和审查的权利。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也有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劳动者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以上情况,需要劳动者提供有关的书面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同样应该好好保留、掌握和管理。 从以上例举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中间用人单位的告知内容是比较广泛的,基本上涵盖了劳动关系的全部内容,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相对少很多,只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实践中不外乎就是年龄、家庭住址、教育背景、学历、工作经历、是否与前单位解除合同等,而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不回答。 (二)用人单位在告知义务和入职审查问题上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未履行入职告知义务和不注重入职审查都将给单位自身带来很大的风险。 1、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主动告知是法定的义务。不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将影响到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而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欺诈,因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知情权的轻视,还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甚至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例如不向劳动者告知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对用人单位处以2至5万元的罚款。 2、用人单位未严格进行入职审查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招聘过程的简单化、形式化,不注重入职审查,轻视入职审查,将对用人单位用工带来很大风险。用人单位如果在招聘时,对应聘人员的身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如果核查不严格,而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情形的,会导致其无法胜任工作、耗费工资福利待遇、浪费招聘工作管理成本、劳动合同无效等严重后果。最直接的法律风险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不进行入职审查,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是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以上阐述我们可以看出,劳动者如果投诉用人单位未履行入职告知义务,或者由于用人单位入职审查不严以欺诈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都负有举证的责任。 (三)用人单位告知义务和入职审查的举证技巧和方法: 1、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举证的技巧和方法: 操作实务中,从举证角度考虑,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保留相关证据,可以从以下三方面采取告知措施: (1)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设计有关栏目,要求劳动者在单位告知情况后声明:单位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其他情况,签名确认。 (2)在劳动合同中设计告知条款。这是比较省事的办法,比如在劳动合同关于甲乙双方基本情况中,可以写明一条:“甲方应将有关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提供招聘简章或向乙方口头告知。乙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视同已接受甲方告知的上述情况。”合同条款写明用人单位已告知,可以防止因知情权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3)要求劳动者提供书面声明。即在书面告知或口头告知后,请劳动者签字认可,并保留作为证据。 2、用人单位入职审查举证的技巧和方法: 劳动者的欺诈手段,基本上是提供虚假资料,如假文凭、假证件、假经历等;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入职审查制度,并且适当运用知情权的法律规定。 (1)设置《员工入职登记表》作为证据。表格中列明劳动者与签订劳动合同有关的各个项目,要求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不得欺。用人单位应将《员工入职登记表》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妥为管理和保存,一旦发现员工方面有欺诈行为,就可以作为证据作出处理,该员工不符的,就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 (2)要求劳动者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留作证据。比如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潜在疾病、残疾、职业病等;应聘人员是否年满16周岁或是否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否与其它单位签订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否与其它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协议;如果招用外国人,是否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特别在招用有从业经历的劳动者时,应该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同时,还应该要求有从业经历的劳动者承诺未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3)在劳动合同中设计条款以备作为证据。为了规避出现入职审查不严带来的法律风险,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订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可验证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最后服务单位的离职证明、婚姻生育证明、甲方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将有关与本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按甲方提供的《员工招收登记表》,由本人如实填明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这就将提供合法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的责任,加在应聘人员身上,一旦事后出现问题,还可以采取措施进行补救,不但可以减少损失,还可以动用法律武器制裁欺诈者。 (4)建立职工名册并保留作为证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由此可见,建立职工名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在发生劳动纠纷时举证困难,难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情况,有这个规定,由于职工名册是由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的,用人单位就负有举证义务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对“职工名册”应当包括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看来,按照《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决不是一件小事,没有职工名册的,有职工名册却没有规定的项目和内容,是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甚至要受到行政处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工名册的证据力实际上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具有重要作用。对那些不辞而别的职工,职工名册就是用人单位向他追索赔偿的重要证据;而从职工方面来说,职工名册是用人单位和他存在劳动关系的最好证明。当然,对劳动行政部门执法检查者来说,职工名册是首先必须检查的资料。
您好,湖南天星教育为您解答我国录用公务员要经过的主要程序有:(1)发布招考公告。发布招考公告是录用工作的重要程序,也是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重要方面。社会公众正是通过招考公告来了解录用工作的基本信息的。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2)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报考人正式参加考试之前,要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国籍、公民权,政治态度,思想品质、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和年龄等。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批准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对报考者的要求是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出将不准予参加考试,即使使用欺手段取得了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其考试资格也将被取消或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责任。(3)进行公开考试。考试是录用的重要程序,在资格审查后进行。考试的目的是测评报考者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公务员法规定考试的种类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通常是指让报考者用文字解答有关问题。现在公务员考试的笔试一般分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行政能力测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分析能力、逻辑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等,申论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表达能力、综合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是指面对面的直接观察和测试报考者的素质,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等笔试不能反映的因素。(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报考资格复审是公务员法新增加的规定。原因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考试的技术手段不断升级更新,现在很多地区和部门都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不必事先亲自到报考点报考,也不用在报名时出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文件的原件,而是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经招录机关初步审查后,如果合格就可以取得准考证参加考试。待考试成绩出来以后,招录机关根据成绩确定哪些报考者进入下一个环节,此时再对成绩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者需出具申请文件和有关材料的原件,请招录机关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才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考察是在资格复审之后,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进行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中,注意依靠报考者所在的单位、组织和群众,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公务员法此处所作的改变是适应公务员范围扩大的规定,并且依据考试录用工作的实际作出来的。体检是在考察之后进行的,主要是检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的提出有三个标准,一是考试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二是考察情况,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必须符合要求;三是体检结果,报考者的身体体检必须符合职位要求。如果三方面都合格了,报考者就可以被拟录用。公务员法规定了拟录用名单的公示制度,招录机关必须将拟录用名单在报纸、杂志或互联网上进行公布,让社会公众了解拟录用人员的名单。公示要求有一定的期限,在公示期间,如果其他人发现有应当回避的情况的、提供虚假文件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录用条件的情形的,可以向招录机关反映,招录机关必须予以核查。如果反映情况属实,要按照 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6)批准并办理录用手续。人事部门在对用人部门提出的拟录用人员的报告上签署意见后,向用人部门发出录用通知,用人部门再向被录用者及其所在单位发出录用通知。 (7)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经过一年的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是保证公务员素质的又一条主要措施。实行试用期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在较长实践的工作实际中,更全面、更客观地了解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把好公务员素质关。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要履行公务员义务,参加初任培训,在拟任工作岗位上工作;用人单位要注意指导和帮助新录用人员的工作,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工作知识和技能。在试用期满时,要对其试用期间的表现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我国录用公务员要经过的主要程序有:(1)发布招考公告。发布招考公告是录用工作的重要程序,也是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重要方面。社会公众正是通过招考公告来了解录用工作的基本信息的。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2)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报考人正式参加考试之前,要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国籍、公民权,政治态度,思想品质、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和年龄等。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批准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对报考者的要求是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出将不准予参加考试,即使使用欺手段取得了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其考试资格也将被取消或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责任。(3)进行公开考试。考试是录用的重要程序,在资格审查后进行。考试的目的是测评报考者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公务员法规定考试的种类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通常是指让报考者用文字解答有关问题。现在公务员考试的笔试一般分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行政能力测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分析能力、逻辑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等,申论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表达能力、综合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是指面对面的直接观察和测试报考者的素质,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等笔试不能反映的因素。(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报考资格复审是公务员法新增加的规定。原因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考试的技术手段不断升级更新,现在很多地区和部门都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不必事先亲自到报考点报考,也不用在报名时出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文件的原件,而是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经招录机关初步审查后,如果合格就可以取得准考证参加考试。待考试成绩出来以后,招录机关根据成绩确定哪些报考者进入下一个环节,此时再对成绩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者需出具申请文件和有关材料的原件,请招录机关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才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考察是在资格复审之后,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进行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中,注意依靠报考者所在的单位、组织和群众,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公务员法此处所作的改变是适应公务员范围扩大的规定,并且依据考试录用工作的实际作出来的。体检是在考察之后进行的,主要是检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的提出有三个标准,一是考试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二是考察情况,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必须符合要求;三是体检结果,报考者的身体体检必须符合职位要求。如果三方面都合格了,报考者就可以被拟录用。公务员法规定了拟录用名单的公示制度,招录机关必须将拟录用名单在报纸、杂志或互联网上进行公布,让社会公众了解拟录用人员的名单。公示要求有一定的期限,在公示期间,如果其他人发现有应当回避的情况的、提供虚假文件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录用条件的情形的,可以向招录机关反映,招录机关必须予以核查。如果反映情况属实,要按照 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6)批准并办理录用手续。人事部门在对用人部门提出的拟录用人员的报告上签署意见后,向用人部门发出录用通知,用人部门再向被录用者及其所在单位发出录用通知。 (7)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经过一年的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是保证公务员素质的又一条主要措施。实行试用期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在较长实践的工作实际中,更全面、更客观地了解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把好公务员素质关。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要履行公务员义务,参加初任培训,在拟任工作岗位上工作;用人单位要注意指导和帮助新录用人员的工作,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工作知识和技能。在试用期满时,要对其试用期间的表现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我国录用公务员要经过的主要程序有:(1)发布招考公告。发布招考公告是录用工作的重要程序,也是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重要方面。社会公众正是通过招考公告来了解录用工作的基本信息的。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2)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报考人正式参加考试之前,要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国籍、公民权,政治态度,思想品质、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和年龄等。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批准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对报考者的要求是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出将不准予参加考试,即使使用欺手段取得了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其考试资格也将被取消或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责任。(3)进行公开考试。考试是录用的重要程序,在资格审查后进行。考试的目的是测评报考者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公务员法规定考试的种类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通常是指让报考者用文字解答有关问题。现在公务员考试的笔试一般分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行政能力测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分析能力、逻辑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等,申论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表达能力、综合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是指面对面的直接观察和测试报考者的素质,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等笔试不能反映的因素。(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