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职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时候一般都是一版8张或9张,根据公司实际用途要6-9张都可以。4、学历、职称证书:一般3份即可,基本用于档案建立。5、银行卡:1份即可,但是最好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证明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让员工手抄一遍银行卡号,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因为再次复印时,可能因为复印件墨粉的问题导致银行卡号码看不清。6、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这个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财务、安保、物品管理等岗位,需要注意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如果不是,伪造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一些省外的人员,因为不方便提供,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人和书写无犯罪记录声明。7、入职前声明:主要声明与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竞业限制和商业机密,不将原单位或第三方商业机密带入公司,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机密等。8、离职证明:避免双重劳动关系和商业间谍。9、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又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材料,建议写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书写时要避免涉嫌就业歧视),健康的身体条件是胜任工作的基本条件,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一入职就各种病假、产假甚至猝死等。10、岗位责任告知书:主要用于后期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评估和避免因工作内容、职责不清导致的劳动纠纷。11、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次数较少,主要用于公积金贷款等,但是关键时刻,特别是寄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讯地址联系不上员工的时候(搬家未告知单位)时就很有用。12、担保人文件:和无犯罪记录声明配套使用,或者一些涉及到财务的岗位须要提供,之前我们有客户的员工,挪用公款后联系不上员工,即使报警,处理起来也费时费力,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小时,基本上就不了了之了。13、其他:如员工原单位继续给员工购买社保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社保是强制的,不要幻想员工自己写书面的放弃材料有用,但是社保政策规定社保不能重复参保,如果有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现单位就不需要购买)。强调:所有欠缺的材料,务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员工,即使口头通知,事后也要补书面通知。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分为六个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校招的关键点:1、首先你要了解公司招聘的岗位,专业要求及学校的分布; 2、联系目标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时间、场地等都可以跟学校沟通; 3、准备宣传材料(横幅、海报等),提前在学校进行宣传; 4、经费一般要包含如下费用:交通费、食宿费、横幅广告费、场地费(如在学校举行面试,一般是免费;如去酒店面试需要提前已酒店沟通,租用场地)。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入职的时候也需要带身份证嗯,等有效证件
非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上,是缺少档案身份的。学籍档案转变为人事档案一般分为两种:1,统招生毕业发放报到证;2,非统招生参加工作办理招工手续(注:很多地区取消了招工手续)。档案中很多地区又要求档案身份,例如北京。新建档案
办理录用备案手续须携带下列材料: (1)《就业(失业)证》; (2)《绍兴市招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3)《录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 (4)需要鉴证劳动合同的单位,另需带上已签订好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5)跨地区调动的,须凭市劳动保障局出具准予调入的证明材料,如“职工调动联系函”或“工作调动介绍信”;(6)新登记单位须先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开户手续
首先要做一个审核计划,计划的内容有:审核目的、范围、依据(标准、文件)、审核组成员、分工、审核的具体日程安排(首末次会议的时间及什么时间审核哪个部门或过程);其次要组织审核小组召开小组内部会议,再次确定审核的分工和相关的注意事项;然后小组成员进行审核检查表的编制,审核相关的公司文件,根据文件规定和标准要求来编制检查表,组长可以对检查表的编制做出指导和督促。检查表实际就是一个审核时候的要审核什么的一个备忘,通过编制检查表就整体上知道针对各自负责的部门、过程要怎么审核了。不知道这样说,是不是满意。你可以下载一些教材来看。在百度文库里搜搜。
非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上,是缺少档案身份的。学籍档案转变为人事档案一般分为两种:1,统招生毕业发放报到证;2,非统招生参加工作办理招工手续(注:很多地区取消了招工手续)。档案中很多地区又要求档案身份,例如北京。新建档案
回答 按照现在规定,招工手续是将来核算退休的依据,与三金有关,凡办理了集体人事代理的单位,均需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单位职工办理用工手续,如单位没有统一办理招工手续的,可委托处代办招工手续。 具体如下: 一、带上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要用工的批件和企业劳动人事部门或办公室的介绍信和办事人员的本人身份证,到人才中心和劳动职介中心去办理招人。 二、这是对每个职工具体负责的一种体现,也必须要这样办理,如不办理,又不整改,对企业进行处罚,每人要处理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办理招聘录用填表备案手续过程中,企业要带全以下材料: (1)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本人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盖章); (4)如果是失业人员,要带上就业卡,学生带上毕业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5)下岗人员带上下岗证; (6)企业带上存档合同书。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哦~ 更多10条
自考函授的档案进京的时候,人才会要求档案中需要有报到证或者招工手续。没有这些材料,人才是不接收的。补办招工手续自己是自己办不了的,必须通过单位才可以办理。激活档案
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招聘的常规流程
录用前准备工作一、入职体检 体检就是通过委托医院进行的。其主要目的是:一方面检查应聘者是否具有严重疾病;另一方面,判断应聘者的身体状况是否能够适应工作的要求。二、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就是企业通过打电话、访谈等形式向应聘者原来的雇主、同事以及其他了解应聘者的人员,了解和验证应聘者学位、工作经历等于工作有关的信息。 注意事项: 在背景调查时,一方面应该选择恰当的访查人员,手机全面的信息,避免偏见;另一方面,应把重点放在与应聘者工作有关的信息方面,避免侵犯荧屏者的个人隐私。员工入职后的手续 一切录用的准备工作都完成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就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档案的转移,完成员工的正式入职。其中包括一下几个步骤:一、职前培训 职前训练相信员工介绍其工作、工作环境及工作同事,全面地向新员工提供情况、信息,尽快消除其对新工作、新环境及新同事的神秘感,使其能迅速熟悉业务流程。 培训内容包括,熟悉工作内容、性质、责任、权限、利益、规范等;了解企业文化、政策及规章制度;熟悉企业环境、岗位环境、人事环境等;熟悉、掌握工作流程、技能。 注意事项: 1、培训时间一般为三天至一个星期,特殊防卫的培训可以适当延长。2、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培训不合格者给予机会再进行培训,如仍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二、试用 试用是为了通过工作实践考察使用人员对工作的适宜性,同时,也为试用员工提供了进一步了解组织及工作的机会。这个阶段是组织与员工的双向选择,彼此双方不受任何契约的影响。 注意事项: 1、培训合格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岗位的使用其可谓六个月;使用其工作优异者,经部门推荐、考核通过、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正式录用。 2、对不合格者的规定。使用其违反公司规章、工作程序、规范着,因其对新环境的不熟悉,应本着教育的原则予以纠正和帮助。三、 考核 绩效考评有助于对工作申请者的预测和判断,并进而决定试用员工的去留。 四、正式任用 考核通过的员工公司进行正式录用,强顶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被聘任者的职责、权限、任务;被聘任者的经济收入、保险、福利待遇等;聘用期限;聘用合同变更的条件及违反合同是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签订遵守规章和保守公司秘密、知识产权承诺和两道责任保证书。
1、劳动合同其实不必鉴定的,鉴定只是自愿程序,只要双方签字就生效了,只是鉴定更加有保障2、招工手续当然是要办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经办机构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因为这牵扯到社会保险还有很多问题,招工手续要到你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办理(上海是在所在区的职介所)3、如何办理招工手续。《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为全日制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本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依该法条:用人单位具有办理登记的义务。规范性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具有办理登记的义务,用人单位也可以委托持有合法《职业介绍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代办;办理登记的对象。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招用的劳动者(合同工、劳务工、非全日制工等)都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如不办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登记的材料。一是录用人员的《劳动手册》;二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三是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劳动保障年检手册;四是按劳动者户口地址分区县填写的《上海市职工录用名册》,录用名册一设四联,第一联由受理招工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供职业介绍所盖章后调集档案,第三联由受理职业介绍所转交被录用职工户口所在区县职业介绍所,第四联由受理职业介绍所盖章后交用人单位留存
一般是办理入职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必须要招工手续, 招工手续一般流程: 1、用人单位应填写一式三联的“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并盖章(第一联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用人单位凭此联调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第三联用人单位留存)。第一联名册由用人单位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邮寄至职业介绍所。 2、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日期记载并盖章。 3、《劳动力登记表》内的招工日期也由用人单位记载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