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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是否属于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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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是否属于无形资产

专利技术也是无形资产,他在专利权当中。如下:“(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书上写得:“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不过我觉得你的问题有点抠字眼,你的问题应该不是纠结在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上,而是应该纠结在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上

专利技术不是会计科目!可以通过“无形资产”这个会计科目核算。

专利是否属于无形资产

专利技术是无形资产吧,你在哪看的不是呢?、

书上写得:“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不过我觉得你的问题有点抠字眼,你的问题应该不是纠结在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上,而是应该纠结在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上

专利权是否属于无形资产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无形资产科目是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专有技术以及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排他性;2、时间性;3、地域性。专利权包括内容如下:1、主体,包括发明人,单位,受让人和外国人;2、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吗

书上写得:“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不过我觉得你的问题有点抠字眼,你的问题应该不是纠结在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上,而是应该纠结在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上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特征(1)不具有实物形态;(2)具有可辨认性;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摊销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一、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二、会计分录1、自主研发借:研发费用——研究费用贷:银行存款等借:研发费用——开发费用贷:银行存款等形成专利后借:无形资产——专利权贷:研发费用——研究费用财务费用(研究阶段的贷款利息等)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办公费等2、外购借:无形资产——专利权贷:银行存款等三、专利技术是指被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根据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分类,主要是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外观设计专利因为保护的是新设计,而非技术,所以,严格意义上说,应称为专利设计,而不是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是属于无形资产吗

专利技术也是无形资产,他在专利权当中。如下:“(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非专利技术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科目,企业购入或自行研发非专利技术的具体会计处理如下:1、企业购入非专利技术,会计分录为:借: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企业自行研发非专利技术,会计分录为:发生支出时: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发生研发支出时)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发生开发支出时)贷:银行存款研发完成并形成无形资产时:借:无形资产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其中,发生的研发支出属于研究阶段的支出时:借: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若企业购入非专利技术,应当通过“无形资产”科目进行核算;若企业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则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对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最终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对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通过“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它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非专利技术一般包括工业专有技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管理专有技术等。企业无形资产的一种。非专利技术与专利权一样,能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未来岁月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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