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专利第一,固然可喜,仍应理性看待这个新闻更像是标题党的狂欢。首先华为仅仅是2018年一年的新增专利位列全球第一,而不是累计专利数量。更加真实的数据是华为的累计专利数量在全球仅仅排名第七。至少在2013-2018年这五年,华为的专利数远远落后于韩国的佳能、三星,美国的的IBM。甚至在国内落后国家电网。虽然华为的专利数量上并没有格外突出,但对于中国的科技创新公司来说,华为无论从研发基金的投入,还是高质量人才的引进的,都远远领先于国内的同行。某种意义上来说,华为是专利领域国家的遮羞布。华为的优秀,越发凸显其他同行的乏力和落后。华为的专利核心竞争力不强华为的专业数量让我有些恍惚,倘若华为真的有如此强硬的技术壁垒,为什么手机芯片这一块还要受制于高通了?我特地去查了一下华为的具体专利,发现华为的新增专利主要集中在通信基站、5G技术、高铁通讯这一块。除了5G技术具有行业前瞻性之外,其他技术更像是中国国情定制,国际的竞争力微乎其微。通讯领域的5G和芯片,5G华为虽然入局早,但是商业化的进程一直不快,专利的保护期是否能够及时兑现专利成果,值得深思。芯片领域,华为的麒麟虽然布局了一大堆专利,但是核心的算法和解决方案一直受制于高通的专利。华为的专利表现只能算的上是及格,但仅仅而已,远远谈不上优秀。正像任正非说的那样,在美国公司制裁国内企业的时候,能够续上。我们狂欢之后,应该注意冷静。华为的专利走在一条快速发展的路上,但前方还有更长的路需要华为去面对。
可以看出华为对于研发技术的重视。现在各行业的竞争不断的加剧,科技产业更是日益的严重,只有手里握着核心技术,才能在市场上存活下来,因此专利也就成为了各大公司的一张王牌,依靠这张王牌,我们可以更容易的保持自身的优势。作为国内大厂的华为,不惜投入大量的金钱和人才,不断的研发新的技术,新的专利,恰恰让华为今天成为了数一数二的公司,将更多的钱投入研发,意味着我们对于技术进步的需求,同样也意味着我国以后要走什么样的路。对于一家公司来说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更长久的活下去,因此对于未来的趋势是不断的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进行升级,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投入研发所带来的效率,专利申请也意味着对成果的保护和尊重,能够提供给人才更多的认同感。所以是申请专利,对于以后的道路发展的好处不言而喻。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 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 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 (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 (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 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 (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 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 (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 [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 其他相关文献: 《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 《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 《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 《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 《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 《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 《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 《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 《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
华为公司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创办于深圳,30多年过去了,它从一家最初生产用户交换机的企业成长为电信和通讯设备研发和制造领域的世界霸主。“华为不只是世界500强”,短短30来年时间,成长为行业的龙头企业,它的发展速度,它的核心技术,它的市场占有率,都能让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感到害怕,所以这些国家才多次用莫须有的理由,阻止华为参与这些国家的市场竞争。今天的世界移动通讯市场,在4G领域,华为公司协助合作伙伴在许多重要城市建立了400多张4g网络,他们的技术和服务得到了合作伙伴的尊重和信任,世界通信行业前50强,差不多有45家是华为公司为他们提供服务,但是在这些骄人成绩的背后,取得的成功绝对不是侥幸,仅仅2017年,华为公司投入研发的费用就高达890多亿,而当年华为公司的营收6036亿,去年华为投入了34亿欧元进行技术研发,这一投入占到了2018年营收的7%。华为公司投入的研发费用,2017年世界排名第6 ,去年则上升至了第5位,正是因为他们在研发方面的高投入,所以才拥有了那么多的专利技术,截止目前,华为公司的专利拥有量5405件,排名全球第一,俗话说的好落后就要挨打,只有把知识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才不会受制于人,公司今天取得的成绩,正是因为他们注重研发,舍得投入,我作为一个普通中国人,也为华为今天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
一位常年在外企工作的台湾人,为何会专注于中国内地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利用大量闲暇时间志愿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与呼?这一疑问,常年伴随资深外企法律顾问张为安左右,对此,他的回答往往是,“看着知识产权环境的一步一步完善,我觉得我的工作非常有意义”。生于台湾的张为安祖籍江苏,1998年到内地工作,先后在美国强生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等外企工作,现任美商L Brands I董事长特别顾问。长期担任企业法务的机会让他接触到大量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在中国内地工作的经历也让他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十分了解。1998年,为了在知识产权领域成为中国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张为安等外企人士创设中华反假冒联盟,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后,更名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下称“品保委”),于2000年3月正式成立,发展至今,会员单位由初始的28家增至190多家。作为品保委履职时间最长的主席,张为安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奔走游说,2000年至2014年期间,他曾针对完善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执法环境,多次当面及书面向中国国务院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数次获得国务院领导肯定。他的法律修改建议曾被写入中国《产品质量法》、《商标法》、《专利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1月16日下午,张为安和品保委团队到刚刚成立不久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参观交流,在互联网法院一个高科技的签名系统上,张为安留下“人性与科技的完美结合,知识产权保障的又一大进步”22字,永久保存在互联网法院的展示系统里。可以说,在中国大陆工作20余年的张为安,见证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日新月异。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创设,又将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添砖加瓦。1月16日,我们在互联网法院里对张为安进行了专访,谈了谈他心中的中国知识产权变化。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记者:请问您和品保委团队今天到互联网法院进行哪些沟通?您认为互联网法院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哪些新的机遇,对此有什么新的期待?张为安:今天非常高兴能够来到北京互联网法院访问,十几、二十年前中国巨量的手机用户数量曾经让西方国家惊讶,如今,我们互联网网民的数量也让许多西方发达国家感到惊讶。随着互联网商务活动以及文化传播的增加,纠纷也会逐渐增多。互联网法院对于净化网络空间,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所以在互联网法院去年9月份成立的时候,我就非常期待能够和品保委同事一起来拜访互联网法院。我们今天来参观后,有一点儿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到年轻的法官使用高科技的能力以及他们的便民利民的目标确实让我们非常敬佩。对于互联网中侵权尤其侵犯著作权而言,互联网法院将发挥很大作用。侵权作品传播速度很快,范围也广。如果能够通过互联网法院及时进行维权,对权利人来讲是一个很好的保障措施。记者:您一直积极参政议政,对中国《产品质量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的修改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文件据说被您保存在几十个大箱子中,其中还包括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所听取的报告、国务院的反馈等,后来您又参与创设了品保委,作为一名外企人士,为什么积极参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工作,纳言进谏?张为安:我是在台湾出生长大的,我的父母亲都是江苏人,在上海结婚,因为历史的因素他们到了台湾。我一直很想回家乡来看看,我很高兴我能够有这个机会回到大陆来工作。我在1998年1月1日正式回到内地来工作,在美国强生公司总部法律顾问室工作。当时,我服务这家公司的假冒商品充斥,导致这家公司人员流失15%,销售丢了70%,生产班次从一周21班减到5班,到最后全面停工。全球董事长给我们指示,6个月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关厂撤资。所以当时我觉得我一定要到制假现场去看看,到底发生什么情况。到了现场我明白了,现场有许多的蛛丝马迹,行政执法部门因为没有侦查权,所以像救火队一样疲于奔命。通过到现场第一线,我们看到、听到收集回来的蛛丝马迹,经过分析,逐渐能够锁定目标,再把这个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布控,最终找出幕后操控的黑手,我把这个过程叫做找出纵火犯。再经过司法的审判,我们完善自己内部管理流程,从采购材料到产品销售到送达到消费者的手中,这个流程中有时有漏洞,把流程再补上,这个工作叫防火。到第一线,我体会到什么是救火、找出纵火犯以及防火,权利人流程的完善、公安机关有效的刑事侦查、行政的查处,三者并重。在一些条件比较差的地方,我看到执法人员骑着脚踏车追制假者的卡车,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一幕你无法体会到在一些资源不足的地方,执法人员辛苦的程度。有了现场一线的经验,接了地气,我才能够在几次向国家领导人,尤其是向吴仪副总理(时任)汇报的时候能够把问题说透,并提出可行的建议。她(吴仪)说品保委很好,是她的得力助手。这样子的激励,让我更积极地投入。2004年时,我预期我们国家一定会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因此与志同道合的品保委同事们致力于将品保委从一个反假冒商标的机构转型成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机构。由内而外愈发重视知识产权记者:您在中国内地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已有20年左右,可以说见证和参与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和变化,就您的切身感受而言,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中哪些变化让您印象深刻?张为安:这20年,中国高层对知识产权保护愈发重视,这种重视并非来自于外商权利人施加的压力,而是源于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各级执法部门都积极支持权利人,权利人也不只是外资企业,还包括内资企业。所以,这种变化以及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建设、素质提升、包括运用科技的能力,都让我感到非常佩服。知识产权侵权已从过去单纯的商标领域慢慢发展到技术领域。我看到一个很大的变化是,我们的政策制定者、高级别的官员,对知识产权保护是从中国自身发展的角度来考虑的。法官的素质也在大幅度提升,从1998年我来内地到现在,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素质大幅提升。我讲的素质提升,不单单是他们专业知识的强化,他们的国际阅历也在增加,他们在一些国际司法研讨会上,能够有很多很高端的经验知识分享。越来越多的外商在中国提起专利侵权的诉讼,我相信这是因为他们对于中国法院审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信心是逐渐加强的。我曾经听品保委的会员谈到,他们选择在中国起诉专利侵权的案件,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审判的时间比在母国要快得多。而且他们对于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法官的专业度和信任度,都有所提升。从中央到地方,我们(品保委)和警方的合作也非常紧密。我们和公安部经侦局有年度的论坛,在论坛上,我们分享国际经验,他们(公安部)也告诉我们他们最新的举措。我们还通过公安部和地方公安签订合作备忘录,深化双方在地方上的合作。品保委与海关也有非常紧密的合作。此外,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与品保委交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这也是在任何一个国家见不到的。记者:经过40年的发展,中国不仅建立起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入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俨然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大国。您曾长年在外企工作,这些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在国际上留下的是什么印象?是否和我们对自身的认知相同?张为安:我觉得我们国家有很多了不起的成就,国外的主流媒体可能未必知道,未必报道。但是我们品保委是一个国际社会的桥梁,我们讲真话,做得不好的、有待改进的,我们从来不怯于向我们的政府领导反映。政府做得好的,我们也绝对不吝于在国际场合公开宣传。绝大多数的企业,甚至于外国的官员,他们关注的还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真实情况。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品保委的同事越来越多地出席国际场合,他们希望把他们看到的、听到的,到国际场合来说。有时候,对于我们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尚不足之处,他们也必须坦白地告诉他公司的同事,坦白地告诉我们中方的官员。过去,中方官员可能觉得你怎么老挑我们刺,现在不会了,他们也会认为我们立场是客观公道的,根据事实讲话,有问题大家就想办法改善。我出席的国际高层论坛研讨会非常多,基本上当他们谈到打击假冒贸易,只要是和中国执法部门合作过的,对于中国海关、警方的评价都是相当不错的。甚至于他们和一些执法部门合作过之后,他们说中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远超他们的想象。(作者/展彦时)
我是了解的,让世界模具强国不断迈进,寻求新的技术和创新的观念。
现在国家政策大力主推知识产权,看到新闻里十九大说:“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今年还新增了知识产权行业。看到国家版权局一个调查显示,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规模达7423亿元,预计到2020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万亿。还是一个很有前景的行业。而且中证数登还推荐就业机会,不再担心找工作,平均年薪是10万。
我了解现在模具市场的一个现在的状况还是比较好的,而且模具市场发展前景非常的大,发展的方向也是非常的广,有很多方向都可以发展。
一位常年在外企工作的台湾人,为何会专注于中国内地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利用大量闲暇时间志愿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与呼?这一疑问,常年伴随资深外企法律顾问张为安左右,对此,他的回答往往是,“看着知识产权环境的一步一步完善,我觉得我的工作非常有意义”。生于台湾的张为安祖籍江苏,1998年到内地工作,先后在美国强生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等外企工作,现任美商L Brands I董事长特别顾问。长期担任企业法务的机会让他接触到大量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在中国内地工作的经历也让他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十分了解。1998年,为了在知识产权领域成为中国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张为安等外企人士创设中华反假冒联盟,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后,更名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下称“品保委”),于2000年3月正式成立,发展至今,会员单位由初始的28家增至190多家。作为品保委履职时间最长的主席,张为安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奔走游说,2000年至2014年期间,他曾针对完善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执法环境,多次当面及书面向中国国务院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数次获得国务院领导肯定。他的法律修改建议曾被写入中国《产品质量法》、《商标法》、《专利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1月16日下午,张为安和品保委团队到刚刚成立不久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参观交流,在互联网法院一个高科技的签名系统上,张为安留下“人性与科技的完美结合,知识产权保障的又一大进步”22字,永久保存在互联网法院的展示系统里。可以说,在中国大陆工作20余年的张为安,见证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日新月异。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创设,又将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添砖加瓦。1月16日,我们在互联网法院里对张为安进行了专访,谈了谈他心中的中国知识产权变化。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记者:请问您和品保委团队今天到互联网法院进行哪些沟通?您认为互联网法院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哪些新的机遇,对此有什么新的期待?张为安:今天非常高兴能够来到北京互联网法院访问,十几、二十年前中国巨量的手机用户数量曾经让西方国家惊讶,如今,我们互联网网民的数量也让许多西方发达国家感到惊讶。随着互联网商务活动以及文化传播的增加,纠纷也会逐渐增多。互联网法院对于净化网络空间,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所以在互联网法院去年9月份成立的时候,我就非常期待能够和品保委同事一起来拜访互联网法院。我们今天来参观后,有一点儿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到年轻的法官使用高科技的能力以及他们的便民利民的目标确实让我们非常敬佩。对于互联网中侵权尤其侵犯著作权而言,互联网法院将发挥很大作用。侵权作品传播速度很快,范围也广。如果能够通过互联网法院及时进行维权,对权利人来讲是一个很好的保障措施。记者:您一直积极参政议政,对中国《产品质量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的修改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文件据说被您保存在几十个大箱子中,其中还包括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所听取的报告、国务院的反馈等,后来您又参与创设了品保委,作为一名外企人士,为什么积极参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工作,纳言进谏?张为安:我是在台湾出生长大的,我的父母亲都是江苏人,在上海结婚,因为历史的因素他们到了台湾。我一直很想回家乡来看看,我很高兴我能够有这个机会回到大陆来工作。我在1998年1月1日正式回到内地来工作,在美国强生公司总部法律顾问室工作。当时,我服务这家公司的假冒商品充斥,导致这家公司人员流失15%,销售丢了70%,生产班次从一周21班减到5班,到最后全面停工。全球董事长给我们指示,6个月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关厂撤资。所以当时我觉得我一定要到制假现场去看看,到底发生什么情况。到了现场我明白了,现场有许多的蛛丝马迹,行政执法部门因为没有侦查权,所以像救火队一样疲于奔命。通过到现场第一线,我们看到、听到收集回来的蛛丝马迹,经过分析,逐渐能够锁定目标,再把这个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布控,最终找出幕后操控的黑手,我把这个过程叫做找出纵火犯。再经过司法的审判,我们完善自己内部管理流程,从采购材料到产品销售到送达到消费者的手中,这个流程中有时有漏洞,把流程再补上,这个工作叫防火。到第一线,我体会到什么是救火、找出纵火犯以及防火,权利人流程的完善、公安机关有效的刑事侦查、行政的查处,三者并重。在一些条件比较差的地方,我看到执法人员骑着脚踏车追制假者的卡车,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一幕你无法体会到在一些资源不足的地方,执法人员辛苦的程度。有了现场一线的经验,接了地气,我才能够在几次向国家领导人,尤其是向吴仪副总理(时任)汇报的时候能够把问题说透,并提出可行的建议。她(吴仪)说品保委很好,是她的得力助手。这样子的激励,让我更积极地投入。2004年时,我预期我们国家一定会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因此与志同道合的品保委同事们致力于将品保委从一个反假冒商标的机构转型成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机构。由内而外愈发重视知识产权记者:您在中国内地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已有20年左右,可以说见证和参与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和变化,就您的切身感受而言,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中哪些变化让您印象深刻?张为安:这20年,中国高层对知识产权保护愈发重视,这种重视并非来自于外商权利人施加的压力,而是源于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各级执法部门都积极支持权利人,权利人也不只是外资企业,还包括内资企业。所以,这种变化以及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建设、素质提升、包括运用科技的能力,都让我感到非常佩服。知识产权侵权已从过去单纯的商标领域慢慢发展到技术领域。我看到一个很大的变化是,我们的政策制定者、高级别的官员,对知识产权保护是从中国自身发展的角度来考虑的。法官的素质也在大幅度提升,从1998年我来内地到现在,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素质大幅提升。我讲的素质提升,不单单是他们专业知识的强化,他们的国际阅历也在增加,他们在一些国际司法研讨会上,能够有很多很高端的经验知识分享。越来越多的外商在中国提起专利侵权的诉讼,我相信这是因为他们对于中国法院审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信心是逐渐加强的。我曾经听品保委的会员谈到,他们选择在中国起诉专利侵权的案件,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审判的时间比在母国要快得多。而且他们对于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法官的专业度和信任度,都有所提升。从中央到地方,我们(品保委)和警方的合作也非常紧密。我们和公安部经侦局有年度的论坛,在论坛上,我们分享国际经验,他们(公安部)也告诉我们他们最新的举措。我们还通过公安部和地方公安签订合作备忘录,深化双方在地方上的合作。品保委与海关也有非常紧密的合作。此外,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与品保委交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这也是在任何一个国家见不到的。记者:经过40年的发展,中国不仅建立起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入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俨然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大国。您曾长年在外企工作,这些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在国际上留下的是什么印象?是否和我们对自身的认知相同?张为安:我觉得我们国家有很多了不起的成就,国外的主流媒体可能未必知道,未必报道。但是我们品保委是一个国际社会的桥梁,我们讲真话,做得不好的、有待改进的,我们从来不怯于向我们的政府领导反映。政府做得好的,我们也绝对不吝于在国际场合公开宣传。绝大多数的企业,甚至于外国的官员,他们关注的还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真实情况。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品保委的同事越来越多地出席国际场合,他们希望把他们看到的、听到的,到国际场合来说。有时候,对于我们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尚不足之处,他们也必须坦白地告诉他公司的同事,坦白地告诉我们中方的官员。过去,中方官员可能觉得你怎么老挑我们刺,现在不会了,他们也会认为我们立场是客观公道的,根据事实讲话,有问题大家就想办法改善。我出席的国际高层论坛研讨会非常多,基本上当他们谈到打击假冒贸易,只要是和中国执法部门合作过的,对于中国海关、警方的评价都是相当不错的。甚至于他们和一些执法部门合作过之后,他们说中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远超他们的想象。(作者/展彦时)
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还处于发展中阶段,中国的知识产权研究开始的比较晚,因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显得有些薄弱,在法律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文虽然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但事实上,并不能起到相应的效果;在社会上,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比较薄弱,因而很多时候法律也只能以儆效尤,但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全民意识提高,每个公民都有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这样法律实施起来才能够顺利。因而说,当前的中国还应该抓好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设。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 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 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 (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 (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 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 (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 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 (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 [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 其他相关文献: 《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 《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 《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 《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 《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 《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 《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 《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 《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
变化很大。以前没有电话,没有汽车,没有电脑,很不方便。而现在,有这有那,有吃有穿,多方便呀!
70年来,从限量供应的粮油布衣到唾手可得的佳肴潮衣,从低矮潮湿的茅屋草房到设施齐全的高楼大厦,从畜力驱动的牛马拉车到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从生硬无趣的样板文化到百花齐放的文艺盛典
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还处于发展中阶段,中国的知识产权研究开始的比较晚,因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显得有些薄弱,在法律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文虽然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但事实上,并不能起到相应的效果;在社会上,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比较薄弱,因而很多时候法律也只能以儆效尤,但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全民意识提高,每个公民都有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这样法律实施起来才能够顺利。因而说,当前的中国还应该抓好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设。
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还处于发展中阶段,中国的知识产权研究开始的比较晚,因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显得有些薄弱,在法律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文虽然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但事实上,并不能起到相应的效果;在社会上,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比较薄弱,因而很多时候法律也只能以儆效尤,但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全民意识提高,每个公民都有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这样法律实施起来才能够顺利。因而说,当前的中国还应该抓好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设。
我对于中国模具行业的发展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中国模具行业在不断的崛起当中,而且很多人都非常喜欢购买模具,用来制作一些小物品,这就让模具行业得到了有效的发展。
我是了解的,让世界模具强国不断迈进,寻求新的技术和创新的观念。
2018年万和共申请专利327件,新增授权专利231件;累计有效专利总数为1,439件,其中发明专利1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