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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数据垄断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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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数据垄断的论文

据消息,赛迪区块链研究院院长刘权表示,现在区块链里面的通信技术是点对点、P2P,而传统互联网传输模式是先输入运营,再解析到IP地址,登录到设备,再登录系统,最后才能访问数据。整个全球的互联网运作,是在美国。这个系统支撑有13台服务器,中国是0拥有。这意味着在区块链环境下,不依赖于传统的互联网寻址模式,是不是可以打破美国在互联网形成的垄断呢?完全可以。现在上链的数据,可以选择谁可以看,可以进行授权。实现了用户的数据,用户说了算,可以打破互联网公司的数据垄断,也可以打破美国的数据霸权。负责任地讲,只要是触网的数据,甚至专网的数据,美国都已经备份了。有了区块链之后,一定会改。文章内容由搜索引擎自动发现并显示为快照,不代表360新闻的立场和观点。

大数据带来的隐患:数据垄断在信息爆炸的社会,受众面对海量信息,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筛选。但借助来自移动互联网和社会化媒体所提供的丰富数据资源(例如用户的地理位置、关系网、兴趣图谱等信息),以及日臻精确的挖掘和分析技术,媒体可以了解受众的心理、 需求以及行为习惯等,并以此为基础提供更符合受众需要的、个性化的内容服务与广告营销。这样的精准传播会加深受众好感,提高用户忠诚度。 以往触不可及的梦想在大数据时代实现了。而最深刻的革命其实不在外界,而在人类的思维领域。 人类思维的转向:人类的态度、情绪、行为等都可以变为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 人类内心深处隐秘的欲望、需求、情感是可以洞悉并预测的吗?这是一个长久以来盘亘在心理学家、行为学家、哲学家心中的困惑,而大数据时代的统计学家、数据挖掘专家则做出了肯定而乐观的回答。现在,“情感分析”、“预测模型”的应用已经渐入佳境,企业和媒体已经可以通过“情感分析”来确定社交媒体上用户群的态度,而推特(Twitter)甚至在2012年美国大选时对用户每天推文和评论的关键词进行量化跟踪,计算出“政治指数”来判断民心所向。 大数据技术使得人类的态度、情绪、行为等以往认为难以测量的方面,都可以变为数据来进行分析和预测。日常生活里的可量化维度从未得到如此淋漓尽致的挖掘与利用,而数学模型也在更广泛的领域里得到了重视。以往的统计分析强调的是因果关系,而现在的大数据研究更注重相关关系。因果关系的讨论时常不够全面,而对相关关系的把握更能够产生效用。从对“为什么”的疑问到对“是什么”的追寻,这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探索和理解有了更丰富的思路。 也许最极端的结论来自全球复杂网络研究权威艾伯特-拉斯洛·巴拉巴西。在一书中,他宣称人类行为93%是可以预测的:“当我们将生活数字化、公式化以及模型化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大家都非常相似。我们都具有爆发式,而且非常规律。看上去很随意、很偶然,但却极其容易被预测。”“爆发”即指人们的工作、娱乐及其他种种活动都有间歇性,会在短期内突然爆发,然后又几乎陷入沉寂。人类行为并非随机的小概率事件,而是在意向作用下非常规的突变行为。 不论巴拉巴西的理论是否赢得主流的共识,这些发现至少表明,在技术以外,大数据时代向人类昭示出越来越多富有启发意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 大数据时代的隐忧:数据垄断的困境 首先,数据的可接近性并不就使得其使用合乎伦理。大数据为监测和预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然而个人隐私也随之暴露在无形的“第三只眼”之下。无论是电子商务、搜索引擎还是微博等互联网服务商都对用户行为数据进行了挖掘和分析,以获得商业利益,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威胁到普通人的隐私。以往人们认为网络的匿名化可以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然而大数据时代里,数据的交叉检验会使得匿名化失效。许多数据在收集时并非具有目的性,但随着技术的快速进步,这些数据最终被开发出新的用途,而个人并不知情。不仅如此,运用大数据还可能预测并控制人类的潜在行为,在缺乏有效伦理机制下有可能造成对公平、自由、尊严等人性价值的践踏。 其次,越大的数据并非总是越好的数据。对数据的盲目依赖会导致思维和决策的僵化。当越来越多的事物被量化,人们也更加容易陷入只看重数据的误区里。关于数据在何时何地有意义的争议,已经不再局限于“标准化考试是否能够衡量学生素质”之类的讨论,而是拓展到更加广阔的领域。另一方面,如果企业甚至政府在决策过程中滥用数据资料或者出现分析失误,将会严重损害民众的安全和利益。如何避免成为数据的奴隶,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第三,大数据的有限接入产生新的垄断和数码沟。面对大数据,谁能接入?为何目的?在何种情境下?受到怎样的限制?数据大量积累的同时,却也出现了数据垄断的困境。一些企业或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拒绝信息的流动,这不仅浪费了数据资源,而且会阻碍创新的实现。与互联网时代的数码沟问题一样,大数据的应用同样存在着接入和技能的双重鸿沟。对于数据的挖掘和使用主要限于那些具有计算机开发和使用背景的专业人士,这也就意味着谁将占据优势、谁会败下阵来,以及由此而来的面对“谁更有权力”的拷问。 进入大数据时代,数据的掌握者们是否会平等地交换数据,促进数据分析的标准化,在数据公开的同时如何与知识产权的保护相结合,不仅涉及到政府的政策,也与企业的未来规划息息相关。

数据垄断的论文

大数据带来的隐患:数据垄断在信息爆炸的社会,受众面对海量信息,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筛选。但借助来自移动互联网和社会化媒体所提供的丰富数据资源(例如用户的地理位置、关系网、兴趣图谱等信息),以及日臻精确的挖掘和分析技术,媒体可以了解受众的心理、 需求以及行为习惯等,并以此为基础提供更符合受众需要的、个性化的内容服务与广告营销。这样的精准传播会加深受众好感,提高用户忠诚度。 以往触不可及的梦想在大数据时代实现了。而最深刻的革命其实不在外界,而在人类的思维领域。 人类思维的转向:人类的态度、情绪、行为等都可以变为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 人类内心深处隐秘的欲望、需求、情感是可以洞悉并预测的吗?这是一个长久以来盘亘在心理学家、行为学家、哲学家心中的困惑,而大数据时代的统计学家、数据挖掘专家则做出了肯定而乐观的回答。现在,“情感分析”、“预测模型”的应用已经渐入佳境,企业和媒体已经可以通过“情感分析”来确定社交媒体上用户群的态度,而推特(Twitter)甚至在2012年美国大选时对用户每天推文和评论的关键词进行量化跟踪,计算出“政治指数”来判断民心所向。 大数据技术使得人类的态度、情绪、行为等以往认为难以测量的方面,都可以变为数据来进行分析和预测。日常生活里的可量化维度从未得到如此淋漓尽致的挖掘与利用,而数学模型也在更广泛的领域里得到了重视。以往的统计分析强调的是因果关系,而现在的大数据研究更注重相关关系。因果关系的讨论时常不够全面,而对相关关系的把握更能够产生效用。从对“为什么”的疑问到对“是什么”的追寻,这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探索和理解有了更丰富的思路。 也许最极端的结论来自全球复杂网络研究权威艾伯特-拉斯洛·巴拉巴西。在一书中,他宣称人类行为93%是可以预测的:“当我们将生活数字化、公式化以及模型化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大家都非常相似。我们都具有爆发式,而且非常规律。看上去很随意、很偶然,但却极其容易被预测。”“爆发”即指人们的工作、娱乐及其他种种活动都有间歇性,会在短期内突然爆发,然后又几乎陷入沉寂。人类行为并非随机的小概率事件,而是在意向作用下非常规的突变行为。 不论巴拉巴西的理论是否赢得主流的共识,这些发现至少表明,在技术以外,大数据时代向人类昭示出越来越多富有启发意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 大数据时代的隐忧:数据垄断的困境 首先,数据的可接近性并不就使得其使用合乎伦理。大数据为监测和预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然而个人隐私也随之暴露在无形的“第三只眼”之下。无论是电子商务、搜索引擎还是微博等互联网服务商都对用户行为数据进行了挖掘和分析,以获得商业利益,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威胁到普通人的隐私。以往人们认为网络的匿名化可以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然而大数据时代里,数据的交叉检验会使得匿名化失效。许多数据在收集时并非具有目的性,但随着技术的快速进步,这些数据最终被开发出新的用途,而个人并不知情。不仅如此,运用大数据还可能预测并控制人类的潜在行为,在缺乏有效伦理机制下有可能造成对公平、自由、尊严等人性价值的践踏。 其次,越大的数据并非总是越好的数据。对数据的盲目依赖会导致思维和决策的僵化。当越来越多的事物被量化,人们也更加容易陷入只看重数据的误区里。关于数据在何时何地有意义的争议,已经不再局限于“标准化考试是否能够衡量学生素质”之类的讨论,而是拓展到更加广阔的领域。另一方面,如果企业甚至政府在决策过程中滥用数据资料或者出现分析失误,将会严重损害民众的安全和利益。如何避免成为数据的奴隶,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第三,大数据的有限接入产生新的垄断和数码沟。面对大数据,谁能接入?为何目的?在何种情境下?受到怎样的限制?数据大量积累的同时,却也出现了数据垄断的困境。一些企业或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拒绝信息的流动,这不仅浪费了数据资源,而且会阻碍创新的实现。与互联网时代的数码沟问题一样,大数据的应用同样存在着接入和技能的双重鸿沟。对于数据的挖掘和使用主要限于那些具有计算机开发和使用背景的专业人士,这也就意味着谁将占据优势、谁会败下阵来,以及由此而来的面对“谁更有权力”的拷问。 进入大数据时代,数据的掌握者们是否会平等地交换数据,促进数据分析的标准化,在数据公开的同时如何与知识产权的保护相结合,不仅涉及到政府的政策,也与企业的未来规划息息相关。

首先我认为这种行为确实是非常不对的。而且本身就不允许垄断行为的发生。不过也是知网的这种行为也是因为人们太依赖于这个网络了。

据消息,赛迪区块链研究院院长刘权表示,现在区块链里面的通信技术是点对点、P2P,而传统互联网传输模式是先输入运营,再解析到IP地址,登录到设备,再登录系统,最后才能访问数据。整个全球的互联网运作,是在美国。这个系统支撑有13台服务器,中国是0拥有。这意味着在区块链环境下,不依赖于传统的互联网寻址模式,是不是可以打破美国在互联网形成的垄断呢?完全可以。现在上链的数据,可以选择谁可以看,可以进行授权。实现了用户的数据,用户说了算,可以打破互联网公司的数据垄断,也可以打破美国的数据霸权。负责任地讲,只要是触网的数据,甚至专网的数据,美国都已经备份了。有了区块链之后,一定会改。文章内容由搜索引擎自动发现并显示为快照,不代表360新闻的立场和观点。

有关反垄断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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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 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 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 (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 (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 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 (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 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 (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 [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其他相关文献: 《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 《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 《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 《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 《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 《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 《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 《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 《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

与垄断有关的论文

这个题目我个人觉得没有论文的意义,感觉就是在写教材。写的就是寡头垄断企业的竞争行为这个章节,直接查找书籍资料吧。完全垄断条件下的企业行为一、 什么是完全垄断  如果一个行业只有一家企业,而且它所生产的产品没有其他产品可以替代,新企业的进入又有很大的障碍,这就产生完全垄断。二、 完全垄断条件下企业的价格和产量决策  企业的需求曲线就是行业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即随着产量的增加,价格下降)。  假定企业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它的价格与产量决策应在 MR = MC 之处(边际收入曲线与边际成本曲线的交点,这时企业所得利润最大),从MC曲线与MR曲线的交点,可求出它的最优产量,最优价格。  虽对价格有完全控制能力,但价格越高,需求量就会越小,高价不一定能带来高利润,根据MR = MC。在MR = MC的利润最大化条件中,MC 是正值,故MR也必须是正值,因此最优价格和最优产量的确定必然在需求曲线的弹性需求阶段。垄断企业的边际成本曲线并不能反映垄断企业产品的价格与其产量之间的关系,所以没有自己的供给曲线。三、 市场进入的障碍  企业控制了产品的基本原料来源;企业拥有专利权;现有企业规模经济性显著,规模较大;政府特许。四、 垄断企业的弊端  1.高价格   在完全竞争企业里,价格定在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企业只能获得正常利润,但在垄断企业里,为了获得垄断利润,价格总是高于平均成本,这就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2.产量不足   在完全竞争企业里,价格P=MR,而P=MC,产量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来说,是最优的。但是在垄断企业里,需求曲线并非象完全竞争那样是水平线而是向右下倾斜的,而当MR=MC点,显然P>MC,意味着用较少的追加资源可以生产出较高价值的产品来,这说明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来看,企业的产量未达到最优,即企业的产量不足,如果再能增加产量还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福利。  3.生产效率低   在完全竞争企业里,长期来看,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的最低点,可以选用最优规模;而在垄断企业里,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产量并不在长期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说明企业未能选用最优规模,规模经济型未被充分利用。另外,由于垄断企业没有竞争对手,缺乏竞争压力,因为缺乏推进技术创新和强化企业管理的动力和积极性,结果往往是技术停滞、管理松懈,一直在资源使用上浪费很大。  积极一面:规模较大,故规模经济性比较显著,产品生产销售采购广告和研究开发方面能节约成本,可在不同程度上抵消全部或者部分生产效率低的因素。五、 政府对垄断企业的干预  1、制定和执行反垄断法(分解垄断企业、防止垄断的产生、阻止能削弱竞争的兼并、防止串通)。  2、对自然垄断企业进行管制(主要是价格管制)   从理论上讲,政府应该让企业把价格和产量定在 P=MC 处,因为在这里,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看是最优的,但是由于自然垄断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向右下倾斜,它的边际成本一定低于平均成本,结果就会使 P

怎样看待资本主义的国家垄断与宏观调控?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后,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政策的弊端已显露出来,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他的核心是有效需求理论,其理论言,自由市场在有些情况下不能创造出有效的需求,就会造成商品相对过剩。这时就需要国家出面,运用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节。凯恩斯主义在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恢复中被广泛运用,并取得很好的效果。资本主义的国家垄断是私有制的必然产物,因为政府就是由大资本家或大资本家的代言人组成的,造成垄断并获取巨大的垄断利润就可想而知了。虽然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颁布了《反垄断法》,但情况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现在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是完全的市场经济和完全的计划经济(即宏观调控),能发展经济,使人民获得更多的福利的经济政策就是好的政策。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学术论文数据库垄断

知网一家独大,其实离不开国家的重视与支持。       经常查阅资料的小伙伴们知道,知网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创建于1999年6月。其实,知网是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概念,由世界银行于1998年提出。CNKI工程是以实现全社会知识资源传播共享与增值利用为目标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通过产业化运作,为全社会知识资源高效共享,提供最丰富的知识信息资源和最有效的知识传播与数字化学习平台。       目前,经过多年建设,知网已经集成了国内5400多种期刊、540多种报纸、国内有关博硕论文、会议论文、标准、专利,以及行业年鉴、行业法律法规、科技发展动态等大量数据信息及相关资料,知网已建成世界上全文信息量规模最大的"CNKI数字图书馆",为全社会知识资源高效共享,提供知识信息资源和数字化的学习平台,具有权威性、实用性、动态更新、个性服务、专业性和简便实用等特点。       知网作为我国唯一经国家批准能正式出版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电子期刊单位,硕博研究生要想毕业,必须将论文上传知网并自我查重。因此,每年毕业季,小伙伴们少不了上知网,对毕业论文进行查重。       其实,为了防止学术抄袭,各高校都规定了论文的重复率红线。为了不触碰红线影响毕业,这些学生小伙伴们都会提前上知网进行自查,费用不菲。小伙伴们知道,知网的建设,其实离不开国家的重视与支持。创立之初,其前身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的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曾被作为国家标准下发执行,这就奠定了知网的权威性。后期,教育部又出台了关于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对毕业论文进行检测等政策规定,更加坐实了知网在国内一家独大的地位,也使知网能够从源头上垄断学术论文的来源。       目前,虽然也有万方维普等数据库,但知网与它们相比,仍然是一家独大,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国家重视知识网站建设的政策效应,使知网的学术资源集合成为可能,而有关部门关于对毕业论文进行查重的要求,形成了知网查重服务市场,使知网一家独大。       总之,在国家政策红利支持下所形成的垄断资源及垄断地位,确定了知网一家独大地位。我认为,知网在开展市场化服务同时,也应践行其“全社会知识资源高效共享”的初衷,在普惠性等方面给予重视。

这种现象是非常不正常的,因为会造成市场出现很大的波动,而且对于其他竞争者来说也不公平。

这个知识分享网站上面的论文都属于原创,而且它的价值非常高,才会成为垄断生意。

“学术界苦知网久矣!”对于国内的高校师生与科研人员来说,知网是做学术研究绕不开的基础工具,但近年来,中国知网凭借其在学术界的垄断地位“坐地起价”,已因频繁涨价多次遭高校抵制。其商业模式,到底是一种知识付费,还是学术垄断?报价年年涨 毛利率超50%据网传消息,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在内部邮件中提到,“2021年,中科院集团CNKI数据库订购总费用达到千万级别,该数据库高昂的订购费用已成为中科院集团资源引进中的‘巨无霸’”。这已经不是知网第一次陷入负面舆论。据统计,从2012年至2021年的十年间,至少有6所高校发布公告表示暂停使用知网,其中包括北京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原因均为知网收费涨幅过高。武汉理工大学曾统计,2000年以来,知网每年的报价涨幅都超过10%;从2010年到2016年,六年间报价涨幅更是高达86%,年平均涨幅为98%。不过,在停用一段时间后,多数高校仍恢复了与知网的合作,因为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据公开资料,CNKI是中国最大的学术电子资源集成商,收录了95%以上正式出版的中文学术资源,在这一领域占据垄断地位。易辰(化名)毕业于悉尼大学传媒实践专业,她告诉记者,在国内写论文想要查询到详尽的文献资料,只能使用知网,老师也会在开题时提醒在知网上多看文献;但在国外不同,不同学校都会有自己的文献库,基本上可以满足平时作业论文的需求,如果学校文献库没有,也可以跳转外部链接,到JSTOR eBooks、ProQuest Ebook Central这些平台进行付费查阅下载,选择面很广。屡次卷入争议的知网,到底是何来头?官网显示,中国知网是清华大学下属的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公司。据同方股份发布的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旗下公司同方知网主营业务收入为96亿元,归母净利润为7万元,毛利率达3%。“两头通吃”盈利模式遭诟病记者发现,知网高达50%毛利率的背后,是其作者用户“两头通吃”的盈利模式。知网作为我国唯一经国家批准能正式出版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电子期刊单位,硕博研究生要想毕业,必须将论文上传知网旗下的“中国学术不端检测平台”进行查重。在该平台上,从论文初稿到定稿,查重价格从每篇78元到588元不等。而一旦使用该平台查重,就意味着论文被知网自动收录,其他用户想要阅读需付费下载,常规的期刊资源价格是5元/页,硕士学位论文5元/本,博士学位论文5元/本。值得关注的是,论文作者并不能共享这些收益。知网于2016年发布领取学位论文稿酬的通告,提到如果论文被收录,博士论文可领取400元充值卡、100元现金稿酬。可以看到,知网收录论文资源的成本极低,甚至作者为查重上传还要付费,同时用户下载文献的成本却很高,且收益由知网独享。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张教授认为,知网提供论文查重、资源一站式搜索、学术成果电子化这些信息服务,给大家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后来不断地收取巨额技术费用,感觉就变味了,尤其让人诟病的是向大学生收取文献下载和论文查重的费用。当下,国内的高校师生已经对知网养成牢固的使用习惯,就连上交毕业论文,学校也会要求在最后附上知网的查重报告。除非找到知网的优质替代,或有更多的平台出现,否则很难撼动知网一家独大的局面。“这就需要国家牵头,教育、科技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等多部门合作,利用财政经费搭建一个线上‘国家图书馆’,供所有人免费或低成本使用,除了使学术科研更便捷优惠,也能使每位学者的学术成果得到更好的版权保护。”张教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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