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断已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是否会无效,除过期或未缴年费外,就要判断是否违反专利法的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作出了规定,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经过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即授予其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以,外观设计专利权最终是否有效还得经过实质的考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法律分析:1、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者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2、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符合美感或者非新设计;3、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的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要判断已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是否会无效,除过期或未缴年费外,就要判断是否违反专利法的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作出了规定,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经过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即授予其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以,外观设计专利权最终是否有效还得经过实质的考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要分你是在国内申请还是直接在美国当地申请国内申请,审查有以下流程国家阶段-国际阶段-美国当地阶段
美国专利一般分为三种类型: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美国专利法中规定,凡是发明或发现新颖且具有实用的方法、机器、产品、物质组合物,或者对已知物质的新用途,或者是对现有技术的进一步改进,都属于美国专利法所要保护的客体,其保护年限为申请日起二十年。外观专利(design patent):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针对产品的新的、原创的和装饰性的外观设计。其保护年限为注册日起十四年。植物专利(plant patent):植物专利保护为以无性或有性繁殖方式复制出的新且独特的植物新品种。其保护年限为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和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美国专利。美国专利实行实质审查。美国专利申请审批流程:由发明人或其授权之人提交申请 → USPTO受理部门接收,确定收到日并给出申请号 → 由申请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并确定申请日,完成文件处理和数据采集,同时由权利转让部门处理涉及权利转让事务 → 分类 → 按分类号将申请分配到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流程主要包括:1)形式审查和检索2)实质审查3)申请人答复4)再次审查5)作出最终决定等内容 → 对决定不服的可向专利申诉和抵触委员会提出上诉。详细可以参考:_html
提起专利无效宣告所需的文件1、拟无效专利的公告文本。2、无效宣告请求书 3、无效宣告的理由及证据。4、委托书。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准备证据。无效外观设计专利,一般都是对着新颖性去的,也就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有类似的设计出现了。也就是存在现有设计。现有设计可以是专利申请日之前的专利,也可以是市面上已经有的实物
你好呀。(1)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3)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4)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等重要的是找到相关证据,可以进行专利检索,检索是否有类似的外观设计。
通常而言,无效请求的成本支出包括官费(支付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请求费,发明3000元rmb,实用新型和外观1500rmb)、检索费用、代理费用,必要的时候还会有翻译费和取证费等,后三项的费用由市场调节。
要判断已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是否会无效,除过期或未缴年费外,就要判断是否违反专利法的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作出了规定,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经过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即授予其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以,外观设计专利权最终是否有效还得经过实质的考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