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古树淡淡情作文800字 悠悠古树淡淡情作文800字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留着我甜甜的吻,虽然时间已过去一轮又一轮,我却忘不掉那静谧的清晨。 我的童年是在姥姥家度过的,那儿是一个小村子。村虽不大,却没有一丝空地;人虽不多,但却欢乐无比。那儿有我的曾经,有我太多的记忆。 光阴是无情的,它带走了儿时伙伴的消息,淹没了过去承诺的话语。但我不能怪它,因为它至少还留给了我一样东西-----那就是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姥姥家门前有棵很高大的槐树,它枝叶繁茂,生机盎然,它好高好高。而树下曾是我儿时的乐园,是我与伙伴的自由天地。 初春,槐树开花了,是那种淡淡的白色的小花,我及其喜爱这种淡雅、朴素的小花,它轻轻地散发着诱人的清香,而这种花又岂是七里香就可形容的呢?我轻轻地摘几朵将它赠予姥姥,她笑了,我也笑了。而那时的我什么都不懂,现在想起姥姥当时应该很欣慰的。 夏日,喜欢将躺椅托于树下,槐树下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蔽荫处。手里抱着布娃娃,给她将童话,或者与同伴玩过家家,而槐树则静静地听我们讲话。 深秋,树叶泛黄,悄然落下,踏着落叶痛快地玩耍。我们毫不留情地在树干上刻下“友谊地久天长”,这已深深的埋进了树的内心,而我们却没看到它在滴血。 严冬,光秃秃的枝干了无生趣,没有人会去打搅它了,而我只是偶尔伫立在一旁看它,它很孤独吗?它隐约带给了我一丝忧伤。岁月就是这样,到了来年春天,它又将开始新的征程,乐此不疲地重复着、重复着。。。。。。 近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大槐树已叫老树了吧,或许古树更合适些。不知它现在怎么样了,想起它,就想起我的童年。然而,我的童年已远逝,那古树是否也同它一起消失?不会的,我相信这已成为永久的纪念和回忆。古树的心里有我们忠贞的希翼,永不凋零,永不衰败,直至尽头。 悠悠古树,幽幽情深,淡淡追忆,深埋心底。。。
在关于农村发展路径模式的总结中,温铁军(2006)认为世界范围内解决农业支持体系的模式只有两种:一是美国的大农场与产业化模式,农场规模大到可以一对一跟公司谈判,形成了契约关系,实现了公司加农场主的产业化。二是日、韩及台湾地区的东亚小农与综合农协模式。中国属典型东亚小农,对象是经济不规模的细碎小农,因此不能照搬美国产业化模式。 于战平(2006)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主要有:(1)城乡统筹、协调、互动建设新农村模式,包括以城带乡型、城乡自然互融型、中心城区主动扩散、农村互补对接型、主动融入城市(都市)型(适用于对“市中村”、“城中村”的改造建设)、小城镇建设带动型;(2)传统村庄改造带动新农村建设模式,改造的具体实践模式包括区域村庄资源整合型、文明生态村建设型;(3)内生性产业提升带动新农村建设模式,包括具体模式有:工业化带动型、农业优势产业提升带动型、商贸优势开发型、优势与特色开发型;(4)完善区域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带动新农村建设模式,包括政府直接提供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型;企业、个人直接经营型;集体运作型模式。 蒋和平、朱晓峰(2007)等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建设新农村的典型特征,从各地带动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动力因素的角度出发,将其分为八种模式:政府主导型、城市带动型、村企互动性、支部带动型、能人领导型、科技园区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高效农业带动型。 邹统钎(2007)认为旅游扶贫是促进乡村建设的重要方式,乡村旅游开发的最佳模式——政府扶持、社区主导的产业化开发模式(CBD模式),旅游推动乡村建设机制的核心是地方控制与本地化。本地人所有、本地人管理的小型家庭旅馆在乡村旅游中扮演重要角色,因为它们更多使用本地劳动力与本地的建筑材料;食品供应主要来源于本地。由于国内旅游更多使用本地的劳动力与资源,因此它比国际旅游对乡村旅游的贡献大。本地化是保证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以及旅游推动农村发展最有效的机制。 邹伟进、李红军(2007)认为农村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导致了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生态的不协调,背离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绿色生态型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整体效益的发展模式,是以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生态法治为主体依托的发展模式,是建设和谐、可持续发展新农村的理想模式。
增加农民收入研究 农民收入是农村发展的基础,是我国一个重大的经济及社会问题,因此要发展社 会必须增加农民的收入。我们必须重视农民的收入问题。我国农民收入的趋势现正成递减趋势,因为我国农民的收入增长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我们必须找到好的办法来提高农民的收入,以便更好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关键词:必由之路 农民收入差距分析 制约因素 增加收入方法 一、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农民收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农民负担是指农民向国家、集体和社会无偿支付和承担的一切费用、实物、劳务和压力的总和。农民负担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农民收入的增加是党的农村政策能够顺利贯彻执行的最关键因素。 农民收入增加缓慢已严重影响了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两大基本目标,从农业发展的最终目标看应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当前,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农产品供给全面短缺的状况已基本结束,农民收入目标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自从1985年改革重点转移到城市后,城镇居民收入提高速度不断增加的同时,农民收入增加的速度却逐步放缓,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失调,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滞后、农民负担过重、农村贫困等矛盾并未得到根本解决,直接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加。如何在新的发展阶段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各个方面关注的焦点。 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直接影响农村小康建设的进程,追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农村经济发展的两个目的,其一是增加农副产品的有效供给,其二是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农民收入预期不好,就不愿扩大农产品供给。因此,实现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必须使农民收入能够稳定增长。我国对农产品供给目标历来都很重视,而对农民收入目标则重视不够。农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而且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农产品供给能力的推广,如果不能给农民带来实惠,来之不易的供求平衡局面就会发生逆转;农民购买力不提高,扩大内需的方针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农民的投入和积累能力不强,我国农业就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农业和农村经济不能稳定发展,国民经济的好形势就难以保持。必须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并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 二、农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农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提高到了2000年的2253元,接不变价格计算,年均增长43%,收入水平总体上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分阶段看,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呈现阶段性递减趋势。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同时,税费以外的农民负担也显得过重。农民在交纳法定税费后,仍不能按自己意愿安排剩下的所得收入。尽管国家一再三令五申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禁止搞不符合农民经济条件和意愿的"形象工程"、达标项目,但实际上有的地方法定以外的收费名目很多,其中不少项目数额还比较大。 农民收入分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在平均收入水平不高的前提下,低收入人口比重相当大。据农业部统计,以村为单位,1999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有7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这些数据说明,目前农村有所1/3人口的月收入在125元以下,其中约有2亿人口月收入不足或只有100元。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67000农户的抽样调查看,1999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13%,1000-1300元的占8%,1300-1500元以下的占1%。三部分合计占被调查户的9%,其中年收入不足或只有1300元的比例为8%。 加入WTO后,在国际农产品价格的冲击下,我国的农产品价格将会进一步下降,如此不利的价格形势,将会使农民收入增长雪上加霜。农民即使年年丰产,也难实现收入的增加,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没有粮受穷,有了粮也受穷。""有粮卖不出去,卖出去也得不到钱,也卖不出好价钱"的现象将会不断上演,这说明农民增收的形势非常严峻,农民收入下降或相对下降不仅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关系到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农民收入增长持续走低,抑制了农村消费,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因素,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仍至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大问题。 三、影响农民收入增加的制约因素 农民负担过重使农民经济行为能力降低,对收入预期下降,从而导致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缺乏后劲。农民负担过重,对农民收入目标的实现产生了消极影响:首先是严重侵犯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导致农民收入水平的下降,影响了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从根本上挫伤了广大农民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主动性、创造性。其次是极大削弱了农民的积累能力,导致农业发展后劲不足。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主要还是靠农民自身的投入来实现的,农民负担过重会使农户家庭的生产性积累大大减少,导致农民无力进行农业再生产投资,农业发展资金日趋匮乏。最后,农民负担过重使农民收入预期悲观,各项经济政策的执行受到影响,以上这些,都削弱了农业持续稳定的发展,也使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受到制约,使农民收入遭受严峻挑战。 (一)农民收入结构方面的因素 当前农民人均收入的来源和结构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收入较以前增多了,但无论怎么增加,增加多少,农民收入的构成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种植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获得的农业收入,二是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外出打工得到的劳动报酬收入以及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得到的收入,这一部分收入我们称为非农业收入。 农民负担过重,造成农民实际收入减少,目前有的地方的农民负担占到人均纯收入的10%以上,个别地方甚至达到20%以上,大大超过了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得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的标准。乡镇政府增加农民负担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巧立名目,欺上瞒下,多收多征。二是肆意虚假提高农民纯收入水平,以达到既可以增加统筹提留基数,又可以成为基层领导的政绩的双重目的。因而有的地方虚假上报的农民纯收入比实际值高出一倍以上。这样做表面上似乎解决了乡镇一级基层政府人员庞大、机构臃肿,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农民负担加重的直接诱因。 (二)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限制了农民增收的渠道 以城乡相互封闭、内部自我循环和严禁乡村人口流向城市为突出标志的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是我国农村经济问题的主要症结所在,也是农民收入渠道拓展的最大障碍。1、从经济结构来看,为了保证人民生活和工业扩张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政府强制干预农业生产活动,限制甚至禁止农村工业和商业等非农产业的自然发展,把农业生产局限于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上,这不仅割断了农村内部产业间、城乡产业间的自然联系,而且人为地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比较利益,扼杀了农民增产增收的积极性。2、从社会结构来看,二元户籍制度及粘附其上的二元社会福利制度的存在,在城乡之间筑起了一道坚厚的壁垒,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正常流动,剥夺了农民分享现代工业、城市文明和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造成了城乡发展的两极分化。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居民下岗失业人员增加,许多城市出台了限制用农业工的政策,清退农民民工回乡,使得农民进城就业的困难进一步加大,农民就业问题更加尖锐化。 (三)农业投资不足 农业投资需求压力大,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农业资金非农化现象较为严重。 农民投资能力有限。。 (四)农村市场发育程度较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市场关系到农产品和农村生活用品的流通。农村生产要素的配置,在农民收入的实现与使用方面起到直接作用,并对收入的形成与分配和使用具有很强的关联影响。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应该说,农村市场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农村市场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表现在:1、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环节过多,造成流通成本升高,农民在经济生活中利益损失严重。在市场疲软的形势下,农村特产税的征收标准、市场管理费及公路运输的收费等没有很好地进行调整,农户生产成本降不下来,很难确保生产的持续性;2、作为市场交易基础的产权制度仍不健全。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并未真正拥有独立的受法律保护的产权,表现在: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仍未得到充分尊重,对农民不合理的摊派、打白条、打绿条等现象时有发生,伪劣农资坑农现象时有出现。3、市场机制运用的效果不理想。在供求机制方面,在农产品相对过剩的情况下,以市场调查和预测为指导的结构调整和农作物品种改良等工作进展都相当缓慢。在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方面,农资价格与质量的市场调控不力,农民对农资价格的质量管理的混乱意见较大。运用效果不理想,农产品的价值实现有困难。 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产前环节信息网络不健全,水利、交通、电力等设施薄弱;产中环节主要是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农业保险不能满足需求;产后环节主要是没有建立较稳定的产后服务保障,包括农产品的加工与贮藏水平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刚起步,农村小城镇建设水平滞后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还表现在发展不平衡、地区间差异大、服务内容单一、服务网络不健全、缺乏政策和法律支持等方面,这些对农民收入目标的实现是很不利的。 四、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 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彻底纠正过去长期形成的重工轻农思想,切实把农业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首位。就"三农"发展本身而言,必须跳出过去那种就农业论农业的思维定势,要把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来统筹安排。同时,还要遵循"十五"期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大力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第一,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要面向市场,依靠科技,不断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 第二,加快农村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农村财税体制改革是从分配上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利益关系,用法治的方法,靠制度来规范农村的分配行为,是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1、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通过把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改为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乡统筹费,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和义务工,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取消屠宰税,调整农业税政策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把属于农民合理负担的"费"改为"税",将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分配关系通过税收体现出来,从制度上为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提供法律保证。2、加快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机构改革能否到位。要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乡镇政府要从过去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转到落实政策、行政执法、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同时,适度撤并乡镇,可将一些交通方便,管理面积不大,人口不多的乡镇进行适度的撤并,形成一定的管理规模。村组要减少补贴干部人数,村干部尽量交叉任职,村民小组长尽量由村干部兼任。从而达到减少管理机构、精简人员的目的,减轻财政的压力和农民的负担。3、调整和完善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应的原则和分税制管理体制的要求,科学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和事权范围,合理划分乡镇财政的收支范围,建立"以收定支"的新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按需而征、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将过去乡镇各部门"自收自支"的不规范化管理变为财政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拨付的规范化管理。 第三,发展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均很少的耕地面积,只要少数人种植就可以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必须走出家门。要加快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减少农村人口,增加农民收入,要引导乡镇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环保产业以及高科技产业。并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继续发展其它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要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西部省际间流动,实现中国人口东部、中部、西部呈正态分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应分为两步实施,第一步,即目前正在实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转移到二、三产业,这只是职业上的转变阶段。由于这时的农民没有完全割断同土地的联系,职业的转变还不够彻底,会随时有可能打道回府。第二步,农村剩余劳动力不仅在职业上,而且在居住地上也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并让那些能独立谋生且有生活来源的主要在城市或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流动工彻底脱离农村,变农民身份为市民身份,不仅有利于提高转移人口的收入水平,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第四,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应当废除城乡隔离政策。 第五,加强农业科研及其推广,优化农产品品种与品质。随着我国主要农产品供求形势的根本性变化,农业竞争优势的发挥程度越来越取决于农产品的多样化、优质化程度,取决于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程度。因此,必须下大力气从体制与机制上切实解决科教兴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产业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建立农业科研创新体系。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从开始就被定义为“小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实体的社区里进行,一个社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既是某一社区中单独的存在,也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探索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解决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有所帮助。 一、“社区”来源 1887年滕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来说明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社会则是一种有目的的联合体。在社会里人们“虽然也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由此,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并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随后20世纪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区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RE帕克强调了社区的本质特征是“地域性”的观点。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GAHillery则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 目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较有影响力的范式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此类研究将社区视为社会的代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社区去验证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些重要论点。另外一个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区治理的具体范畴,他们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推动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推动力,而草根社区通过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管理体制形成强大的冲击力。 目前,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标准分类,主要有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三种,本文探讨的是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务,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能动性,社会管理的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尽管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已逐步改善,但因为公民意识尚不普遍、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民间组织的自主性不强等原因,虽出现了不少社区自治的示范社区案例,但大多数采取的仍然是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 治理主体定位不清 我国社区自治程度普遍较低,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区的治理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的独立性与法律赋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区成为基础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的“附属物”。市、区各管理部门存在工作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结果往往各自为政,工作布置繁杂和重复交叉,使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成为政府部门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加之工作中权、责、利的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的综合因素,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这种社区行政化实际上形成了领导与指导兼有的双重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也不利于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承载能力。 在治理角色错位的的同时,政府过多地干预了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会承担了一些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职能,如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由于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现了“该管的未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现象,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社区管理资源匮乏 我国城市社区普遍面临资源匮乏、配套支持难以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困境。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匮乏。由于编制等历史原因,当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社区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另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缺乏。社区治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很多条例过于笼统,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而政策间也缺乏有效衔接,这为注重细节管理的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指令行事,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制约一些权力集中部门的工作。 社区参与性不强 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多元的社区组织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团组织和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还有居民个人。现阶段社区内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都不高,社区活动的行政化痕迹明显。虽然很多社区管理机构对居民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但靠行政推动力来整合社会力量的方式很难吸引居民自觉参与。而在政府的强势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这些组织无法像政府那样采取合法的强力手段实现公共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公共安全与人权,而政府与营利组织又不能像非营利组织那样对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而又受到受助者欢迎的服务。此外,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这些主体在社区活动中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但目前各组织尚未明确各自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比如社区非正式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共建与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虽然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多数还是政府主导,但是参照武汉、上海等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我们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这是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也是架构“小政府、大社会”的创新社会管理途径。一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各职能部门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于自己职能内的事务不推给社区,如果需要社区协助应该提供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其他如社区保障、群众文化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应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社区,并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包括社区社会机构的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二要创新社区评议的考核监督机制。对社区的考核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转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立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并取消考核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 加大人才队伍建设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50万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采取公开推荐、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针对社区管理特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文字组织、矛盾协调等技能。另外,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保障社区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迈进。 提升社区居民参与 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建设自治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通过建立社区网站、张贴宣传通知等各种方式实行居委会工作公开;开展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责任感,对影响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过召开听证会、楼道会等形式解决。其次,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和互助活动,融洽邻里关系,消除矛盾纠纷,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并通过树立社区活动积极典型,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管理,形成和谐邻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区风气。 培育各类社区组织 社区服务组织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该类组织的设立和发展要给予必要支持,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应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收费用,对办公场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此外,对一些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试水市场化的购买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创办公益性组织,扩大试点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社区居民综合性服务的提供。 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在公民社会逐步形成发展阶段中,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中国处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只有采取多种管理方式,积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才能引导社区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由于当前社会的快速发展,让社区中的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的特征,政府难以全面实现全部利益群体的需求,这就需要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共同促进社区治理的完善与发展。
1.试论传统社区与现代社会的基本差异2.试论当前北京城市社区面临的独特挑战3.试论社区“治理”与“统治”的区别4.略论当前政府在“社区管理”上的新改革5.试论社区服务的主要特征6.试论社区工作的主要原则7.试论社区治理的主要策略和当前选择8.试论城市街居制毕业论文参考网收集整理论文9.试论我国社区公共事务的社会化趋势10.试论当前社区志愿者工作11.试论城市基层社区的形成和发育12.试论我国二分法社会结构对当前社区的影响13.试论“市场失灵”对当前社区的影响14.试论“政府失灵”对当前社区的影响15.试论我国“第三部门”在社区的发展前景16.试论经济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与定位17.试论民间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与定位18.试论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与地位19.试分析社区志愿者组织20.试论社区的公共事业管理21.试论社区环境与社区物业管理22.解决北京社区物业管理中矛盾与问题的政策思考23.如何正确处理社区“业主委员会”与居委会的矛盾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