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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范文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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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范文实列

这技术难度太大了最关键的是你该问"权利要求书该怎么写"

基本上分为五部分: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例你可以上网上检索一份现有的专利比照着写。

发明专利范文实例

专利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是主体部分,自己的创意思路、产品如何使用等,都在此书写,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等,权利要求书由说明书设立,好的权利要求书可以使自己的专利得到最大保护。

如何写出一篇专利? 对一个日本的专利例子评价一下吧,我刚好就在日本的某知名生物医药国际特许事务所工作。其一,日本给中国的申请是一年3万件以上,中国给日本的申请是一年100件前后,有30倍以上的差, 案子不平衡完全只是借口。 每个人知道不可能平衡。 且能有案子给日本所的中国所就很少。其二,日本的公司是很注意细节,小事不小心,如果印象坏了,很难补回来,特别大企业的特许部,常常列黑名单的,进了黑名单的话,就不再有案子去了。我本人接的案子里就有一些很差的翻译或根本没用心的OA建议,我看了都生气。这种所,我是不会推荐的。部分体会,与大家交流(文章首发于个人部落格):发明内容部分的技术方案部分是: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说明书技术方案部分。首先应当写明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其用语应当与独立权利要求的用语相应或者相同,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要技术特征总和的形式阐明其实质,必要时,说明必要技术特征总和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效果之间的关系。然后,可以通过对该发明和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的描述,反映对其作进一步改进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 其实技术方案部分的内容就是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的重复!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其是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充分公开、理解和再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支持和解释权利要求都是极为重要的。因此,说明书应当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在适当情况下,应当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优选的实施方式应当体现申请中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应当对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给予详细说明,以支持权利要求。 对优选的实施方式的描述应当详细(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使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需要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施例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举例说明。实施例的数量应当根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所属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状况以及要求保护的范围来确定。具体实施方式部分是对发明内容的具体说明,其描述的是具体的实施方式,例如,你是一个药物的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中写的各原料之间的配比是一个范围,而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你则应该写成一个具体的值,如一种中药,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备而成:A 1-5份 B 2-10份 C 2-5份。你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则应当写成:本实施例的中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备而成:A 3份 B 6份 C 3份。我做了代理人有几年了,有双证。其实我觉得无论是做代理还是做律师,最主要的是有自己的客户。但是如果想做一名合格的代理人,一定要把握好和客户关系的尺度,保护好自己,呵呵。因为如果专利申请不下来,或者申请下来后侵权时有问题,客户有的时候就会和你纠缠不清。这时候的证据,尤其是和客户签署的书面证据就很重要。包括代理前签署的代理协议。代理中申请文件提交专利局前要求客户签字明确确认及收到官方各种文件邮件客户后挂号条的保留等。真的是非常重要。我刚做专利的时候接了一个客户的案子,是一个识字卡片的。当时就和客户讲了专利申请有风险,有授权和不授权的可能,而且该专利有可能像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但是这只是我个人的判断,不代表审查员的观点,请客户权衡利弊。客户犹豫不决,但是他最后还是委托我方代为申请了,为了避免日后的麻烦我把前述的风险以告知信的形式告知了客户,并要求他签字确认,并且撰写好申请文件后,请他确认签字是否可以提交。这样程序下来该申请还是因为审查员认为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给驳回了。客户当时就不讲理了,说我们没有告知他,把我方起诉到法院,所幸的是我方在答辩的时候拿出了所有告知信及客户确认签字的文件,最后客户看到这些证据,撤诉了,避免一场麻烦。其实代理人要搞定的只是客户和专利局,而两者之间没有厉害关系,相对来说要好些,如果做侵权官司的时候,真的涉及厉害关系的双方,甚至一方败诉的话有可能使他破产,这个时候作为代理人或律师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这是一个老代理人、律师对新入行的年轻代理人的一些建议吧。我第一次申请专利的时候也是找的一个代理人,当时是一个单片机控制的放大器,由于对专利一无所知,本来准备申请发明专利,但是代理人说发明专利太难批准,还是申请使用新型好,并让我提供材料,要求把每个元器件都画清楚,并在说明书中对每个管脚连接方式给予详细说明。这下可害苦了我:整个电路上百个零件,如果写了一万多字都没有说清楚,通篇都是某某三极管的发射极连接到某某电容的正极之类,更不可思议的是代理人要求我把外壳以及附件也要写清楚,说使用新型只有这样才能授权。当时我虽然对于专利不懂,但是也疑惑:别人换个外壳不就和我的发明不同,不侵权了么?在代理人进行文件撰写的时候我买来了一些专利方面的书籍,初步了解了专利的一些性质,明白这个代理人给我写的使用新型根本保护不了我得发明,后来撤回了申请。大家其实都明白,这个案子如果按照当时代理人给我说得方法进行申请,可能会获得专利权,但是完全就是废纸一张。造成这个原因的决不是代理人不知道怎么写,那是一个老代理,是代理公司的主任。更糟糕的在后面:今年前端时间我回老家看望一个老同学,他的父亲是一个老技术人员,八十年代就获得过专利,多年一直在搞发明创造,耗费了4年的时间发明了一种从籽棉里面去除头发丝、碎叶子等杂质的机械,并申请了专利,已经拿到专利证书,正和一个投资者合作生产,对方投入500万资金,他以专利入股,现在处于机器调试阶段。我对如何实现这个效果感到不可思议,其实这个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他解决问题的方式令人拍案叫绝!我感觉到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创造性和开创性发明,但是对于是否能够通过专利获得好的保护也有所担心,单是没有看到他们的专利文件,也无从判断,当时对他说了我得看法,害怕保护不好,他信心十足的说没有问题,他解决问题的两个主要特征已经在专利里面保护了,自己本来写了一个,但是为了可靠起见找了一个经验丰富的代理人,代理人说他写的不行,又重新写了专利文件,应该在专利质量方面绝对没有问题。只要别人不采用他的两个特征根本就没有问题。现在只需要拿着专利开拓市场即可。回来后我还是不放心,到网上查看了他们的专利,认真看过以后顿时大惊:这个专利是按照使用新型要求写的,在权利要求书中,他的方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没有写进去,但是把类似“箱体(1)端部的进花口(3)内装有由对辊(4)构成的进花装置”‘等限制性的具体特征放进去,并且在说明书中只有一个实施例,就是原来他提交的说明文件,没有扩展,没有权利引申说明等等,别人完全可以合法的进行生产和销售!!如果产品上市,市场前景看好,后面的麻烦会接踵而来。代理人,正是当年我找的哪个名人!!对于这个案子,任何一个具有责任心的代理人都不应该这样处理,我认为这个发明完全被文件毁了。真正这个发明要得到保护,应该申请发明专利“一种从籽棉里去除杂质的方法及采用此方法的籽棉杂质去除机”,如果这样来申请,这个发明所具有的价值将会得到极大的拓展。呜呼,代理人的无良给发明人带来的是怎样的损失呢?比较深的体会是:1、权利要求要概括得当,当然这做起来很难,与发明人的交底能力、双方的沟通、代理人的理解逻辑文字能力。。。都密切相关,而且这个概括是否得当在你撰写时还不能评价,甚至在授权后也不能评价,只有经得起诉讼、无效的专利才是一篇真正写得好的专利!2、一篇好的说明书应该是内容详实的,对权利要求书做了充分解释和说明的,说明书是权利要求书的字典嘛,千万不能只是简单拷贝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是略做展开,应该就发明人的交底和你的理解详细展开,不要怕罗嗦,罗嗦一点的说明书不是坏事,即使有些话你当时觉得是废话,但也许在实审、无效、诉讼时就是这些废话会帮你大忙,比较深刻的教训是,在答复一次实审时,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在说明书里再多写一些,再多写几个实施例,以至于现在想补充都无法补充,只能缩小保护范围。要真正写好专利远非想象中那么容易,只是让你写的专利授权很容易!这只是迈出的第一步,如何经得起考验才是重点要学习的,感觉自己的差距还很大,继续努力吧!

用手写不能用脚脚除非你残了

发明专利实例范文

看样子你是对这方面一点都不了解估计以你的水准给你范文也写不好,这不是骂人,真的是专门学习过才知道该怎么写,怎么写能保护范围最大,更可能获得专利授权 另外,提交申请文件后还要在后期的答复专利局的审查意见工作,这个也比较麻烦,你要是答不好就驳回了,专利就没了。。。所以建议你找一个专利代理所来做,不过你也可以先到代理所咨询一下,咨询的话一般不会收费的我就是做这方面工作的,不过不是在代理所做专利代理这个职业必然有着它存在的意义和理由,楼主申请专利前还望三思

我不知道。

这不是仅靠指导就可以的 尤其是发明专利 你不要想着省钱了 找个专代机构吧 要那么容易的话 那么多专利代理机构开着干吗

最好咨询下专利代理公司,一般自己写的发明进入实审的时候会有很多问题,不过可以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上公开的授权发明专利文本来写!你自己都可以写的话代理人靠什么赚钱啊!没有公开你自己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别人侵权这个时候只能是警告不能有实质性的法律行动!只有授权后才可以自申请日起追讨!不过中国的专利权都不够稳定!很容易被无效掉!

发明专利实用专利

专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内容来看,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起算的。 3、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 4、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形式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授权时间也更长。

借楼上回答: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在于:发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下面将具体阐述。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第一、发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指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还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实用新型专利同发明专利相比: 实用新型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 发明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而实用新型只需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专利,把取得专利的实用新型称为小专利。《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在收费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比申请发明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短。

实用型专利也是专利的一种,指的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提出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指的就是普通的专利,指的是自己创造公司的专利,两个专利的进步是不一样的,并且两个专利的审批时间,审批程序是不一样的。

实用专利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主要针对产品的技术。它的有效期限是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针对的是产品的构造和外观,它的有效期限是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内容来看,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起算的。 3、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 4、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形式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授权时间也更长。

在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中,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指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际上,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看一下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首先,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性能不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不同。发明专利保护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所以实用新型专利在保护范围上比发明专利更窄。 第三,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程序不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所以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五个阶段。专利局受理和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审批中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主要针对新颖性、实用性问题审查。因此,发明专利的审查检索更加严格,而实用新型专利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下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所以实用新型相较于发明更容易授权。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周期不同 由于发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虽然,近几年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审查进行了优化,审查时间大大缩短了,但是发明的平均授权时间仍然在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而实用新型专利是实行事后审查的,先授权,当有专利纠纷时才会去实质审查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实用性,所以实用新型专利一般6个月左右能够拿到专利证书。 另外,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周期不同。《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要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短得多,这主要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较短,所以法律对实用新型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短一些。 还有,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官费不同。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可以看出,某些费用种类,发明专利的缴纳费用金额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少一些,例如:申请费:发明专利900元,实用新型500元;复审费: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300元;年费:发明专利1-3年(每年)900元、4-6年(每年)1200元、7-9年2000元、10-12年(每年)4000元、13-15年(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实用新型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另外,因两者的审批程序不同,发明专利还需缴纳公布印刷费和实审费,实用新型专利则不需要。 下一点,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后期专利维权不同。由于发明专利的保护力度更大,而且已经经过实质审查,在后期专利维权上占很大优势,而实用新型专利由于没有事前审查,快速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的致命伤就是一旦成型没法修改,这也导致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之后被无效的可能性就非常大。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所以用发明专利去提出诉讼,不需要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但用实用新型的话,则必须提供一份权利评价报告。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实用新型对申请诉前禁令的力度很低,也很容易在申请过程中被诉讼终止。 最后扩展补充一点,根据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也就是说涉及到形状、构造及其结合的技术,即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遇到这种技术,申请人可以考虑选择发明与实用新型同日申请,在申请时注明同样的内容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两种专利。这样,在发明专利未授权时,可以先以实用新型专利权来保护发明创造,如果因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导致发明专利没有授权,则能保证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还可以尽量延长专利受保护时间,实用新型先获得授权,可以取得10年的保护期限,如果发明专利也授权了,则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同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期限延长至20年,经过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较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更有效的保护发明成果。

"保护对象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其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很多,实用性较强。保护期限不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从申请日起算。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算。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发明专利除了形式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授权的时间也更长。多关注摩知轮平台,上面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实务相结合,能很快了解这些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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