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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专利分类号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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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专利分类号构成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1、第一分册——人类生活需要(农、轻、医);2、第二分册——作业、运输;3、第三分册——化学、冶金;4、第四分册——纺织、造纸;5、第五分册——固定建筑物;6、第六分册——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7、第七分册——物理;8、第八分册——电学。扩展资料:IPC分类表分类表定义了五个分类原则:1、总体分类一些技术主题应尽可能地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类,而不是将其单独分类。2、功能分类根据功能分类,将技术主题划分为功能分类岗位;如果分类表中不存在功能分类位置,则应将其分类为相应的应用分类位置。3、应用类别部分技术课题根据应用类别划分为应用分类岗位;如果在分类表中不存在应用分类位置,则将其归类到相应的职能分类位置。4、既有功能分类又有应用分类一些技术主题分为功能分类和应用分类。如果分类表中不存在功能分类位置,则只分类为应用分类位置。如果分类表中没有应用分类位置,则只对功能分类位置进行分类。5、独立请求权的分类和请求权的由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专利分类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专利分类表(IPC分类)

国际专利分类号构成及含义

A部-人类生活必需(农、轻、医)B部-作业、运输C部-化学、冶金D部-纺织、造纸E部-固定建筑物(建筑、采矿)F部-机械工程G部-物理H部-电学

国际专利分类号构成和举例

A部-人类生活必需(农、轻、医) B部-作业、运输 C部-化学、冶金 D部-纺织、造纸 E部-固定建筑物(建筑、采矿) F部-机械工程 G部-物理 H部-电学

国际专利分类法分类号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的国际分类号

IPC分类分为8个部,即:   A——人类生活需要(农、轻、医);   B——作业、运输;   C——化学、冶金;   D——纺织、造纸;   E——固定建筑物;   F——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G——物理;   H——电学。每个分类号又包含了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以分类号B65C25/02为例。B——部B65——大类B65C——小类B65C25/00——大组B65C25/02——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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