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首页 期刊发表知识库 问题

授予专利的前提条件

发布时间:

授予专利的前提条件

一项发明创造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符合专利法中所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这是前提条件。不在专利法所界定范围内的发明创造,不能授予专利权。(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必须是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不妨害公共利益的。(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美感。这是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前提条件

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法规:《专利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申请专利的内容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如果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满足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专利授予的条件

法律分析: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3、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专利授予的条件是:1、材料齐全;2、主体适格;3、程序合法,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实质审查(仅限发明专利);4、客体符合规定,即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且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权授予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条件有:1、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且属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程序合法;3、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实质条件。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仅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并且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形式条件。授予专利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项发明创造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符合专利法中所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这是前提条件。不在专利法所界定范围内的发明创造,不能授予专利权。(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必须是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不妨害公共利益的。(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美感。这是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