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列代理人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
专列代理人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
第一,专利代理人可以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职业资格,从而取得律师等执业资格,自然可以顺利取得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资格。第二,可以通过某一具体案件,由当事人委托,成为诉讼代理人。
网页链接关于推荐专利代理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专利民事案件的信息采集申报通知一、申报对象(一)申请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及其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办理专利代理职业责任保险。(办理责任保险请见 )(二)申请专利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最近五年连续执业并通过年度考核,其中连续五年是指近五年,即从申报起始日起倒推五年连续进行执业的。如期间有正常转所情况的人员请参照【注】进行操作。二、证明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一) 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二)曾经代理专利诉讼案件;(三)曾经代理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四)其他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认定的特别情形。证明文件按以下优先顺序(证明效力依次递减)提交: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无效决定书→裁定书、调解书、结案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口头审理通知书。其他要求请参照诉讼代理人专栏民事诉讼集中申报栏目内的申报须知。
说实在的,代理人考试不是那么容易过的,你不见得能一次考过。不过花两年时间一直准备确实也没有这个必要,代理人考试中的代理实务是需要经验的积累的,总看书也未必有用。你可以试着考考司法考试,不冲突。
可以只要所里有资格办理专利业务,没有就不可以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一年之内过一个就不容易了!真的!我司考两年才过,包天看的,一天有八个小时吧!建议可一个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向代理人协会申请,通过代理人协会审批。会把名单给到最高院
专利代理人应该也是有四个参加司法考试的
可以只要所里有资格办理专利业务,没有就不可以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资格考试。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制定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考务工作,负责考试命题、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颁发、组织巡考、考试安全保密、全国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和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有关人员和专利代理师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试各项具体工作。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务工作,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考务组织、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上报、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第五条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包括以下科目: (一)专利法律知识;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三)专利代理实务。第六条 考试为闭卷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第七条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阅卷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三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经审核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第十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有效控制、依法处理的原则,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据本办法对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十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需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考试优惠政策。符合考试优惠政策的考生,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允许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二章 考试组织第十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在举行考试四个月前向社会发布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公布考点城市、报名程序、考试时间和资格授予等相关安排。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考点。第十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委托计算机化考试服务方(以下简称考试服务方)执行部分考务工作。 考试服务方应当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在本行政区域内设有考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考点局)的监督和指导。第十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考点局指派巡考人员。巡考人员监督、协调考点局和考试服务方的考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 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当将考点局回收的考场情况记录表复印件、违规情况报告单和相关资料带回,交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第十七条 考点局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落实本地区考站和考场,组织对本地区考站和考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承办考务工作,并应当在考试前召开监考职责说明会。 考点局应当指派考站负责人。第十八条 考点局应当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按照集中、便利的原则选择考场。考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设施齐全、疏散通道畅通、安静、通风良好、光线充足; (二)硬件、软件和网络配置符合规定; (三)具备暂时存放考生随身携带物品的区域或者设施。
专利代理人考试的相关法部分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对外贸易法和刑法等法律内容。具体的一些分章可以查看相关书籍资料。如果要考试建议对这些内容进行系统的重点复习,不要一条一条的背诵法条,效率太低,而且没有重点,可以根据考试内容去复习。也可以自己去看看视频记忆学习,可以去看看知识产权课堂的公开课内容,关于专利法和相关法的免费视频很多,可以去学习。实际上就看视频讲解,做题,回头找到问题继续复习,然后在做题,不断地重复。